知远网整理的《艰难的归程》读后感(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1
默品一口浓茶,追忆似水年华。坐在书桌前,脑海里不知不觉浮现出读了《艰难的归程》这本儿童动物文学的感想。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狗,他叫杂修。
杂修因为是两只血统低贱的狗所生下的,所以它倍受人们的'漠视,还险些被管理人员六号烫成“狗肉火锅”。但是,它拥有像狼精一样敏锐的眼睛、宏亮的叫声、灵敏的耳朵和矫健的四肢。虽然它的四肢很发达,但它的头脑可不简单。
因为他小心翼翼的做事态度,使它赢得了看羊主人的信任和宠幸。在主人被山石砸死,它孤身一人带领羊群搏斗狼群,最让实力悬殊,但它还是安全的护送羊群到了安全地带。
杂修虽然只是一只狗,但它却具备我们很多人没有的品格。谨慎、稳重、忠心……不能根据它的外表就判断它的内在,我们人也是这样,要是我们连这点也做不到,那不是连这只狗都不如吗!
它的先天没有血统高贵的怖儿B狗好,但是,他后天通过自己努力竟然在狗王竞争大赛中当场将怖儿B打得鲜血淋漓。
就算每个人的先天条件不同,但你可以通过后天的勤奋努力超越他们。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2
我一直很喜欢小动物,养过兔子、小鸟,养久了它们会和你培养感情,还会和你说话,看到这本《艰难的归程》毫不犹豫的就要求妈妈买了。
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za种狗,意外的被训狗员捡到,可训狗员居心不良,想把它推上餐桌,但它侥幸逃脱了,它在历经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一直到它最后有幸逃进了牧场,在牧场与人的接触中逐渐开始信服人类,并且与一头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驯狼本性不改,虽多次救了za种狗,但是却欲引其回归山林,可它却始终以牧场为归宿,拒绝了驯狼。之后它由于表现优异,被分到另一个地方去牧羊,结果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它凭着勇敢机智,独自领着群羊突破狼群的.围追截堵,最终回到了他自己的牧场
它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我们要学会勇敢和坚强,要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勇敢,坚强和无畏!这本书的作者牧铃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儿童作家。他的动物小说情节曲折,色彩神秘,语言优美,还有一种阳刚与力的美。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3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4
买回它是因为封皮上那只似乎含着泪的棕毛牧犬抓住了我的心。
开始,那只杂狗并不引人注目,它被宠物场淘汰准备推上餐桌,为了活下来,参加了名犬格斗比赛,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逐渐开始信任人类,成为一只忠实的牧犬,并在主人丧命后独自带领着牧羊,几经战斗,回到它热爱的家——牧场。
作者牧铃,与牧犬一字之差,可见得他对田园生活的喜爱和对动物的痴迷。也许正因为他从小与动物生活在一起,才能写出如此具有灵魂的篇章。
我也爱自然,尤其是动物。它们拥有丰富的`感情,忠诚的灵魂,宽厚的胸怀,可以称得上自然的守护神,与它们在一起是让心灵净化的过程。
我常认为若没有纯净的心,便羞于和动物们同居。如果动物不能接受我们,我们就不能真正融入自然。人类只是大自然的过客,再强大也无法、无权自封为自然之王。动物是自然之灵,当我抚摸它们光滑的皮毛时,常会感到生命的萌动,生生不息。
我真的很喜欢它——《艰难的归程》,那是作者的心弦之作。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5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拥有征服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读完妈妈送我的新年礼物——《艰难的归程》后,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艰难的归程》主要讲的是一只叫阿蓬的狗在经历了将被吃、逃脱、求生的过程,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最后有幸逃到了牧场。在牧场,它逐渐信任起人们来,并充当了一名牧羊犬。在那里,阿蓬还和一只叫狼妹的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狼妹野性不改,很多次都想让阿蓬也去吃羊,但一次又一次地被阿蓬拒绝了。在一次滑坡事故中,阿蓬的主人丧命了,它带领二百多只良种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
读着读着,我被深深地感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它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但它不吃一只羊,它想: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就要保护好羊群!它左扑右躲,一边保护羊群向前,一边和狼战斗。最后,它终于把狼群赶跑了!但是自己也被咬得全身都是伤,在它快要被饿晕之前,终于带领羊群回到了牧场”时,我不禁对阿蓬肃然起敬,因为它独自面对一群狼,奋勇冲杀,勇往直前。从它身上,我看到了那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
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不仅只有阿蓬,还有爱迪生等许多伟大人物也都一样。爱迪生一生有20xx多个发明创造。电灯就是其中一种,而他在发明电灯时,也经历了一千多次的失败,但他却乐观地说:“至少我知道了一千多种会导致错误的方法。”就是凭着这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他终于发明了电灯,也成为了一名伟大的发明家。
可有多少人能像阿蓬、爱迪生一样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记得我学英语时,刚开始觉得挺新鲜的,还能天天早起拼读英语单词;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觉得没劲儿了,便不断地叫苦连天。英语的枯燥乏味和爱迪生的遭遇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回想起这些,是多么得令人惭愧啊!
读完了《艰难的归程》,书上一幕幕令人感动的情景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却怕苦怕累,不能发奋学习,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阿蓬,它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6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艰难的归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本宠物场淘汰的杂交狗,流浪到了野外,它在野外变化很大:以前不善于战斗的杂交变得非常勇猛,连体形巨大的“雷斯”都不是它的`对手。它的奔跑速度不亚于一条狼。后来,它在牧场里担任起牧犬的工作。它又认识了狼妹。狼妹表面看上去腼腆,但实际上是一条偷吃过羊的狼。冬天里,牧场里的羊群都到“千道泉”草场去过冬。可是在“千道泉”草场不幸发生了泥石流,主人死了。杂交带领着羊群返回牧场,一路上,它们遇到了很多艰难险阻,最后终于安全到达了牧场。
我喜欢这只叫“杂交”的狗。虽然它是“雷斯”犬中的杂交狗,可它比那些真正的雷斯犬要强得多。真正的雷斯犬过惯了好日子,一点也没有到野外磨练过,而且体型又大又肥。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是有很多困难的。我们应该去勇敢地面对,而不是退缩。要去克服困难。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再也不怕这些困难了。“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故事中的杂交原来是一只体型肥胖的杂交“雷斯”犬。连看门的大狗都打不过。可渐渐的,经过了无数次的战斗,它发现了很多战斗技巧,体型也变得瘦了下去。最终成为一只真正的牧犬!
我们应该向这只狗学习,去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不断地锻炼自己!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7
默品一口浓茶,追忆似水年华。坐在书桌前,脑海里不知不觉浮现出读了《艰难的归程》这本儿童动物文学的感想。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狗,他叫杂修。
杂修因为是两只血统低贱的狗所生下的,所以它倍受人们的漠视,还险些被管理人员六号烫成“狗肉火锅”。但是,它拥有像狼精一样敏锐的'眼睛、宏亮的叫声、灵敏的耳朵和矫健的四肢。虽然它的四肢很发达,但它的头脑可不简单。
因为他小心翼翼的做事态度,使它赢得了看羊主人的信任和宠幸。在主人被山石砸死,它孤身一人带领羊群搏斗狼群,最让实力悬殊,但它还是安全的护送羊群到了安全地带。
杂修虽然只是一只狗,但它却具备我们很多人没有的品格。谨慎、稳重、忠心……不能根据它的外表就判断它的内在,我们人也是这样,要是我们连这点也做不到,那不是连这只狗都不如吗!
它的先天没有血统高贵的怖儿B狗好,但是,他后天通过自己努力竟然在狗王竞争大赛中当场将怖儿B打得鲜血淋漓。
就算每个人的先天条件不同,但你可以通过后天的勤奋努力超越他们。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8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拥有征服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读完妈妈送我的新年礼物——《艰难的归程》后,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艰难的归程》主要讲的是一只叫阿蓬的狗在经历了将被吃、逃脱、求生的过程,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最后有幸逃到了牧场。在牧场,它逐渐信任起人们来,并充当了一名牧羊犬。在那里,阿蓬还和一只叫狼妹的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狼妹野性不改,很多次都想让阿蓬也去吃羊,但一次又一次地被阿蓬拒绝了。在一次滑坡事故中,阿蓬的主人丧命了,它带领二百多只良种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
读着读着,我被深深地感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它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但它不吃一只羊,它想: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就要保护好羊群!它左扑右躲,一边保护羊群向前,一边和狼战斗。最后,它终于把狼群赶跑了!但是自己也被咬得全身都是伤,在它快要被饿晕之前,终于带领羊群回到了牧场”时,我不禁对阿蓬肃然起敬,因为它独自面对一群狼,奋勇冲杀,勇往直前。从它身上,我看到了那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
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不仅只有阿蓬,还有爱迪生等许多伟大人物也都一样。爱迪生一生有2000多个发明创造。电灯就是其中一种,而他在发明电灯时,也经历了一千多次的失败,但他却乐观地说:“至少我知道了一千多种会导致错误的方法。”就是凭着这种“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的精神,他终于发明了电灯,也成为了一名伟大的发明家。
可有多少人能像阿蓬、爱迪生一样呢?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记得我学英语时,刚开始觉得挺新鲜的,还能天天早起拼读英语单词;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觉得没劲儿了,便不断地叫苦连天。英语的枯燥乏味和爱迪生的遭遇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回想起这些,是多么得令人惭愧啊!
读完了《艰难的归程》,书上一幕幕令人感动的情景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却怕苦怕累,不能发奋学习,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阿蓬,它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不怕困难,勇敢向前走!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9
一片辽阔的草地,一只仰天长啸的大狗,拥有犀利而又坚定的眼神,这便是《艰难的归程》封面中吸引我的几个景物。刚看到这本书时,倒不为一碧千里的草原折服,而是为那只有着坚定眼神的狗浮想联翩:那一定是一只有着很多故事的狗。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开始翻阅。
《艰难的归程》一书主要写了:一只被宠物市场淘汰又即将被推上餐桌的杂狗,经历了不断的逃脱与挣扎,逃入荒野。在荒野,面对着这个弱肉强食的圈子,它才真正感觉到生活是那么的不公。但它并不气馁,而是继续坚持生活,不在困难前面低头。正是因为杂而有着坚持的精神,使它变得越来越强大,成了狗王。终于,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逃入了牧场,成了一只优秀的牧羊犬——阿蓬,它坚持放牧,忠于职守。
看完了这耐人寻味的故事,回味着故事中阿蓬的一幕幕感人情节,想象着阿蓬在羊群之中的放羊生活,百般滋味,千种画面,一直萦绕于我的心头。阿蓬从一只遭人唾弃的流浪狗,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与拼搏,顽强地与命运作斗争,终于成了一只狗王。我想这与阿蓬永不言败的坚持和信念是分不开的,它一直不认为自己只是一只杂狗,然而现实的残酷一次次地打击着它:被推上餐桌、同伴的欺负、狼群的挑衅。人们常说:“越是在困难面前,越能培养出一个人的坚毅。”动物亦如此,一次次的磨难,一次次的挑战,一次次的坚持,方使阿蓬成为强者!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叹了口气,不仅仅感叹于阿蓬的执著,也不仅仅钦佩于阿蓬的顽强,令我感动的还有在牧民身亡后,在同伴远离后,阿蓬竟然还能独自接替牧民的放羊任务,不管天气如何恶劣,不管自己多么饥饿,它都不会像波波一样逃走,而是每天坚持放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保护羊群,直到把羊群平安送回牧场为止。我想这一路是多么艰难的归程啊!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10
这个假期我读了《艰难的归程》一书,这本书不仅非常有趣,引人入胜,而且很有教育意义,使我深受启发,让我思考颇多。
书中介绍了一只狗的故事,这只杂毛狗小时候跟着主人生活,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并不知生活的艰辛,胖得就像一只肉球,后来,看见主人手拿菜刀向它走来,预感主人要杀它,所以,拔腿就逃,从而过上流浪狗的生活,吃尽了生活的苦头,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身体也由一只肉球变得骨瘦嶙峋,瘦的脸像刀背一样。为了抢到一口食物,不得不和大黑狗争斗。就这样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本领越来越高强,最终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羊犬。为了保卫羊群与狼群英勇搏斗,历尽千难万险,保护了大量羊群的故事。故事跌荡起伏,扣人心弦。特别是杂毛狗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自古英雄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的道理。让我认识到生活中的磨难是人生中的一大财富。我们要不怕吃苦,乐于受罪,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不幸,包括挫折、痛苦、磨难……勇敢的接受生活中的挑战,做生活的强者,做生活的主人。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11
买回它是因为封皮上那只似乎含着泪的棕毛牧犬抓住了我的心。
开始,那只杂狗并不引人注目,它被宠物场淘汰准备推上餐桌,为了活下来,参加了名犬格斗比赛,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逐渐开始信任人类,成为一只忠实的牧犬,并在主人丧命后独自带领着牧羊,几经战斗,回到它热爱的家——牧场。
作者牧铃,与牧犬一字之差,可见得他对田园生活的喜爱和对动物的痴迷。也许正因为他从小与动物生活在一起,才能写出如此具有灵魂的篇章。
我也爱自然,尤其是动物。它们拥有丰富的感情,忠诚的灵魂,宽厚的胸怀,可以称得上自然的守护神,与它们在一起是让心灵净化的过程。
我常认为若没有纯净的心,便羞于和动物们同居。如果动物不能接受我们,我们就不能真正融入自然。人类只是大自然的过客,再强大也无法、无权自封为自然之王。动物是自然之灵,当我抚摸它们光滑的皮毛时,常会感到生命的萌动,生生不息。
我真的很喜欢它——《艰难的归程》,那是作者的心弦之作。
《艰难的归程》读后感 篇12
近几天我阅读了《艰难的归程》这本十分有吸引力的书,从中感受到了牧犬阿蓬(这本书的主人公)的坚强、忠诚、勇敢和驯良。
但我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就爱不释手地看了整整一下午,这本书之所以这么吸引人,是因为阿蓬就是作者牧铃心灵的`投射和人格的再现。这是一部长篇小说,叙述了一只杂交种狗出生在贵犬宠物场,注定了它将要被推上餐桌的命运,它在十三号驯养员(主人)的刀下侥幸逃生,被艰难的生存环境锻炼出惊人的速度和强健敏捷的身体,阿蓬多次被主人捉回又靠自己的机智逃出来,直到它有幸进入牧场当了牧犬。阿蓬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驯狼结下了友谊,驯狼本性不改,但是多次救过阿蓬,并引它回归草原以捕食绵羊为生受到反抗。冬天到了,新主人领着阿蓬到千道泉过冬,在一次山体滑坡中主人丧命,它独自领着200只良种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以及少损失安全回到牧场的故事。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最吸引我的是阿蓬独自领着羊群回到牧场的部分。山体滑坡后,阿蓬失去了主人,只好带领羊群向几公里外的牧场逃去,在遥远的路程中,三十多头野狼组成的巨大群体杀死了一只又一只良种羊,阿蓬孤身一人拼死与狼群抗争,杀死十几头野狼,舍命救出了152头良种羊,自身也受伤37处,这对于一只土狗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阿蓬的仁慈、勇猛、忠诚和坚强在文中活灵活现,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吸引。他那坚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阿蓬是我心中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