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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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心得

知远网整理的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精选1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2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3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4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5

五千年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而悠悠文明长河中,璀璨至今的依然是那颗“星”——儒家的《论语》。它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永垂不朽,它就是一部经典,我的成长因它而精彩!

说起《论语》,那可是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作品,不仅在我国广为人知,更是举世闻名。它是儒家的核心著作,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记录。古人曾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且,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多也体现出了《论语》中的礼教思想。由此可观,《论语》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

因此,这更加深了我想去阅读它的渴望。于是,我漫步到《论语》的世界里,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陶冶自己的心灵。读后,其中的很多句语录都深入我心,影响我至今。

小学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注重学习。虽然我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老师的问答互动,会动脑思考,可是却很少做笔记,课本十分地崭新,里边除了印刷文字就如同豆腐一般白花花的。结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也得到了我的.“报应”,那就是复习时总是无法回忆起老师上课所讲的知识点,于是成绩总是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仿佛一株枯苗不见长势。到了大学后,由于学业竞争的激烈,我终于明白了成绩的重要性。于是我上课就一直埋头做笔记,不肯放过一毫秒,就好像头顶千斤重,抬个头都不舍得。可是成绩却还是不怎么理想,而且虽然做过笔记,但都好像是走个形式化,满足自己的视觉需求,却从未自己动过脑筋自己思考。这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警示了我。它告诉我只学却不思考就会感到迷茫,只思考却不学就会陷于困境之中。这清楚地反映出我当时的状况,让我明白了要把学与思结合在一起,两者缺一不可,这样的话,即使是事半也会功倍的。对啊!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马上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方式:当老师讲解例题、重点时,我就应该放下笔抬起头仔细听讲、认真思考;当老师停下让我做笔记时,我再拿起笔书写。果然,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整,我的成绩逐渐有了起色,直到至今也受益匪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这时,虽然我的成绩有了较大的起色,但是在人际交往方面却又出现了问题。

我和一个相处得不错的朋友闹起了矛盾,彼此之间相互指责,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因为不想再争执下去,我主动向她提出了道歉,可心中却还是愤愤不平,不能释怀。也许她也是如此,于是我们之间又进行了不约而同的“冷战”。但是,她的家长一直在调整她逃避的心理,希望她能放下往事与我重归于好,她也明白了,也想要重拾我们之间的友谊,便趁着学习之余主动来找我互动。时间一长,我的心竟有些被触动了,就要被她坚持不懈的关怀所感化,却又碍于自己的面子,无法释怀往事。这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犹如雪中送炭,帮助我去解决这块心结。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愉快吗?是呀,她如此大度地选择忘记我们之间的不悦,不管自己是否能成功,努力地想重建我们之间友谊的桥梁,态度非常的诚恳,若我还计较这件事、避之门外,不就显得我是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小人吗?于是,我慢慢地主动与她多起了互动,并且在学习上互帮互助,有说有笑,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景象。我的心结也慢慢解开,踱步时如踩在云朵上轻松。

《论语》不愧是大名鼎鼎的我国的艺术瑰宝,其中的语录帮助我改正了自己错误的思想、言行与为人处世的方法。让我明白了待人要友善,共创和谐的社会环境;并且要掌握好学习的方法,为国家大大小小的建设积极做准备,使自己的文化底蕴丰富强大、了解更多的知识,这样才能承担起自己在国家中应尽的一份责任,成为国家栋梁,能够强国盛国。这正是我身为一名中国学生说“爱国”的强烈体现。

在《论语》这部经典的熏陶下,我正在茁壮成长,我要带着我的中国梦、满怀着希望地去成长,争取做一个对社会、国家有用的人。《论语》我的成长因你而精彩!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6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用时十九年才完成的编年史巨著,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根据历发生的重大事件编写而成,当时的皇帝宋神宗认为这本书中记载的故事可以作为一面镜子,就像“前车之鉴”,可以让后人更好地治理国家,因而将此书命名为《资治通鉴》。

长平之战。赵王受秦国反间计,命赵括代替廉颇为大将,但赵括只知死读兵书不知随机应变,纸上谈兵使四十五万人白白丧生,赵国损失惨重。从中我们借鉴到了学习知识不能“死”,而是要“活”,要懂得随机应变,懂得准确运用。

楚霸王项羽。诛杀宋义,威震楚国,声名大震。鸿门宴,义放刘邦,虽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大破秦军却在乌江之夜闻得四面楚歌最终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得民心者得天下。善于用人的汉高祖刘邦,手下三杰韩信、张良、萧何辅佐刘邦完成大业,可见得民心的重要性。

再看唐太宗李世民。结交豪俊,收天下英雄为己用,在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看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便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他善于纳谏,听取正确的治国方法,最终开创贞观之治。唐太宗的成功又一次证明了纳谏与得民心的重要性。所以,我们需要在平时生活中广交益友,善于听取别人真诚的劝告。虽然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但是它们却对自己有很大的利处。

历史是一本集错本,而且是铁皮封面的,其中穿插的竟都是刀光剑影。但是这样的血教训就让我们能够更加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让自己不在犯古人犯过的'错误。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因为我在其中听到了太多佞臣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能让历史重蹈覆辙。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此名为《资治通鉴》。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7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8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9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轻生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0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1

我读过有关诚信的书很多,如《曾子杀猪》《郭沫若与芭蕉花》《国王的花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男孩》。

《卖火柴的小男孩》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有钱的绅士在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拦住,让这位绅士买他的火柴,绅士由于没有零钱,不想买,但小男孩却说:“我去给你换零钱。”于是小男孩拿着绅士的钱走了,而绅士等了很久,小男孩也没回来,便以为小男孩骗了他,只能无奈地回家了。然而第二天,绅士在工作的时候,有个男孩找来了,这个男孩比昨天的男孩矮些,穿得更加破烂。这个男孩一见绅士就道歉:“先生,对不起,我们没能按时把零钱找回给你,现在我哥哥让我送零钱来给你”。绅士经过了解,知道昨晚卖火柴的小男孩在换零钱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成了重伤,在家躺着。尽管这样,还没有忘记找钱给绅士,并叫自己的.弟弟送来,这份诚信感动了所有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卖火柴的小男孩尽管生活贫困,并且被马车撞成了重伤,走不了路,但仍坚持让自己的弟弟送还该找的零钱,不因为生活的贫苦而失信他人,这是多么难得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好好学习。由此,我想起了有一次,奶奶给我五元钱去买早餐,由于当时吃早餐的人很多,我买了一碗小肉云吞,要3元钱,店主找钱给我后,我连看都没看就拿着打包好的早餐回家了,回到家一看,店主给我找了7元钱,当时我很高兴,心想:“这回发财了,既有早餐吃,又赚了2元钱,好开心啊”。可吃完早餐后,我高兴不起来了,我想起了老师和妈妈的话:诚信是一个人的财富,不贪小便宜更是一种美德。想到这里,我为自己有贪小便宜的阴暗想法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于是我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拿上多地的钱,独自来到早餐店,如实地把钱的来历告诉了店主,并把钱给回了他。

我的一举一动被旁边吃早餐的人知道后,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如释重负。早晨的阳光透过路边的绿树,照在我的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里。

再次阅读《卖火柴的小男孩》,我深深懂得了诚信可以让人心灵高贵,也可以让人胸怀宽广,内心充满阳光。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范仲淹写的,名字叫做——岳阳楼记。

岳阳楼耸立在湖南省岳阳市西门城头、洞庭湖畔,自古有“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之盛誉。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这一段描写出了登上岳阳楼,端着酒杯对着风,在观赏美景中,心胸开阔,荣耀和屈辱一并忘了,精神愉悦的境界,充分体现了岳阳楼的美和神奇。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这一段,我感受到了范仲淹心中的'忧愁。

因为它的意思是:唉!我曾经探求古代品德高尚的人的思想感情,或许不同于以上两种心情,是什么原因呢?不因为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在朝廷里做官就为百姓担忧;不在朝廷上做官就为君主担忧。这样看来是在朝廷做官也担忧,不在朝廷做官也担忧。既然这样,那么,什么时候才快乐呢?那一定要说:“在天下人忧愁之前先忧愁,在天下人快乐之后才快乐”吧。唉!如果没有这种人,我同谁一道呢?这也充分体现了范仲淹忧国忧民的心情。

《岳阳楼记》让我知道了岳阳楼的美,也让我懂得了“在天下人忧愁之前先忧愁,在天下人快乐之后才快乐。”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3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轻生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4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一位的音乐家,他生于一七七零年。他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他的母亲是女仆,初嫁男仆,夫死后再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一开始,人生于贝多芬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这是因为:贝多芬四岁时就被钉在扬琴面前,或者和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十一岁,他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他当大风琴手。一七八七年,他丧失了热爱他的母亲。十七岁,他做了一家之主,负着两个弟弟的教育之责,还要养家糊口。

贝多芬的一生宛如一个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仅仅有几阵懒懒的微风。但在静止的空气中,已经有隐隐的威胁,沉重的预感。然后,突然间巨大的阴影卷过,悲壮的雷吼,充满着可怕的静默,一阵负一阵的狂风,《英雄交响曲》和《第五交响曲》。然而白日的清纯之气尚未受到损害。欢乐依然是欢乐,悲哀永远保存着一缕希望。快乐本身也蒙上苦涩与犷野的性质。所有的情操里都混合着一种热病,黄昏降临,雷雨也随着酝酿,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给黑夜染成乌黑,夹带着大风雨,那是《第九交响曲》的开始——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晚在空中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还给了我们。

这样坚强的意志,让我立刻想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那位在听力、视力和说话能力上都有严重障碍的重度残障女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人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时期的乱世枭雄;那么,海伦·凯勒则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去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

在海伦·凯勒88年的人生岁月中她仅在生命的头十九个月拥有光明和声音,之后海伦凯勒就跌入了黑暗与孤寂之中。但是她却在老师安妮·沙利文的教育和帮助下,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学会了读书、写字和说话,并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四年的学业,成为历第一位获得文学博士的盲聋人。

贝多芬的一生也同样几乎都在和病魔纠缠和战斗,一七九六年至一八零零年,耳聋已经开始它的严刑逼供,耳聋对于普通人来讲是半个世界的死灭,而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但是他打算重造这个已经死灭的世界,渐渐的,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但是他自己光靠着坚强的'意志和他的天才,就完成了那么多伟大的创作,当我听到《命运交响曲》的时候,就会觉得这是多么像贝多芬的人生!还有那古典的悲剧——《第五交响曲》;那夏日的神明的梦——《田园交响曲》,还有他自己认为他奏鸣曲中最有力的,从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感悟得来的《热情奏鸣曲》······

当我们听到贝多芬的这些著作,不要忘记,这是永垂不朽的音乐巨人——贝多芬的创作!一个非常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用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但是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制造成欢乐!

通过《贝多芬传》,我了解到了贝多芬坎坷而伟大的人生经历,以及他面对各种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勇气和不懈的拼搏,也正因如此成就了他伟大的音乐人生!凯伦海勒也是这样,还有其他很多的人也是这样。

这让我认识到,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能轻易退缩,要拿出勇气,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坚持向前,只有努力去做了,才有可能达成自己的目标!这个拼搏和坚持的过程可能很痛苦,但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欢乐!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篇15

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视情感和正义。他,一只狗,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比人类更好。

“古欲在心中汹涌,习惯的束缚使心不安;再一次,从冬天的沉睡中,唤醒春天原始野性的爱。”这是小说的开头,给人无数的思考和遐想。

因为人类的欲望,巴克从一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高贵的.狗沦落为拉雪橇的奴狗。他在北方艰苦的条件下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但他没有灰心。他以自己超强的常德适应能力和血液中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活了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像狗而不是狗,像狼而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这次失窃标志着巴克适合生活在危险的北国环境中。它标志着它强大的适应性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也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落或瓦解,已经成为一种虚荣,成为无情的生存竞争的障碍。”读这段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感触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虚荣,一种障碍”。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残酷,险恶,不道德,还是黑暗!

我一直对巴克有一种崇拜和敬佩。他太强大,生活太悲惨。他一次又一次面对你要去哪里,尤其是最后一次,他打猎回来,看到了主人和伙伴的尸体,残忍。还原原貌后,巴克毅然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喉咙,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彻底成了野之王,令人胆战心惊。我非常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一个孤独的国王,一个骄傲的国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无边的月光下穿梭,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幻觉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最原始的生活,抛弃道德的束缚,追随“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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