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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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1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和学生集体饮食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别制定了这个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示范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示范管理内容

(1)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负责,是学校食堂管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担由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营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承包商不承包材料的运营模式,不承包或变态承包给个人利益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全面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购买的原材料由保管员检查后,登记入库。出库材料注册签到,学校每月定期盘点。

3、学校为了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员工都要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严格按食谱组织生产,保证时间、质量、量。将生产的食品及时供应给学生,学生吃完饭,立即收纳盛食器具,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的所有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3)规范设施事务,落实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室、切割室、烹饪室、准备室、消毒室、更衣室、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有固定场所,具有基本的防尘苍蝇设施,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架,与餐厅配菜室、熟菜室、烹饪室等分开。加工场所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构筑,下水道畅通,便于清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充分供水,供水质量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的池塘,清洗肉类和蔬菜的池塘。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洗涤食品池分离。

(2)切割间。

切割室需要专用房间,地面需要一定的坡度,容易清洗。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的废弃物立即倒入箱内,当天清除。配菜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清洗、清洗等清洗作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调理室。

加工场所的炉子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炉子上需要排烟罩。炉子的表面和炉子的墙壁经常洗,没有油污,没有灰尘,没有食物的残渣,没有排气罩,工作结束后清洗地板、炉子、工作台和工具,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

(4)准备室。

有餐桌,成品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善,配备留样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正常运行。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了完整的苍蝇防尘设施。

(5)消毒室。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割、配合、烹饪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餐具的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的残留清洗,各种池塘必须明确表示其用途。

(6)更衣室。

设置洗手池,配备衣帽架和大空间的衣柜和鞋架,有毛巾的钩子和简单的用具。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2

服务范围:幼儿园食堂、中小学食堂、大学院校食堂、高校食堂、培训学校或教育机构的食堂团膳。

一、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方案

学校食堂伙食标准

1、小学中晚餐必须保证两个以上荤菜,三个以上素菜,供学生选择二荤二素;

2、初中中晚餐必须保证两个以上荤菜,五个以上素菜,供学生选择二荤二素;

3、高中中晚餐必须保证三个以上荤菜,五个以上素菜,供学生选择二荤二素;

学生食堂收费标准

1至3年级早餐:2.0元中餐4-4.5元晚餐4-4.5元合计:10-11元

4至6年级早餐:2.5元中餐4.5-5元晚餐4.5-5元合计:11-12.5元

初中学生早餐:3.0元中餐5-5.5元晚餐5-5.5元合计:13-14元

高中学生早餐:3.0元中餐5.5-6元晚餐5.5-6元合计:14-15元

中晚餐都必须有汤类

1、中小学中晚餐原则上肉类每生每顿不少于一两,或鱼类不少于二两,或蛋类不少于一个。

2、各校两天内菜谱不得重复。每周一公布本周菜谱,接受社会、师生监督。

3、早餐每周供应有馒头、花卷、包子、炒花饭、汤类等,一周内不得重复。另保证有1个卤(煮)鸡蛋,搭配1-2个素菜或荤菜。

4、炒小菜时必须动植物油各一半,各校严禁购买桶装猪油,严禁使用转基因油。

5、本着节约的原则,要让每个学生吃饱吃好。

二、学校食堂承包运营方式

1、经营方针:以服务学生为核心,靠优质的服务,丰富的菜品,赢得学校师生满意;以实惠、卫生、可口,薄利多销为基本原则;按《食品卫生法》严格操作规程。

2、人员配置:面食人员:2—3人,厨师6人,蔬菜加工员16人。对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特殊情况,身体不适或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3、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校方的'实际需要。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尊重校方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校方的交流和沟通。

4、定期向校方汇报工作情况,了解师生对食堂伙食的满意程度,并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师生与校方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学校检查监督。

5、按时像学校交纳承包费、水电费和其他应交的费用,不拖不欠。

三、学校食堂用餐规定

1、排队打饭时不得跨越黄线排队,按就餐时间站队,不许不准插队、抢位置、打闹;

2、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站在一个大窗口打饭(每个大窗口分为四列,共四个大窗口);

3、打粥、豆浆、汤时要到离自己餐桌最近处打取,不得窜区域打取;

4、打完餐后从两侧回到餐桌,用餐时不打闹嬉耍、窜桌用餐,不得食用他人餐盘内食物;

5、对餐盘内的食物和领取的水果尽量保持不浪费;剩余饭菜应倒入指定地方;

6、若发现饭菜有异样或质量问题时,可以找食堂管理人员说明问题,或在食堂设立的意见箱中放入投诉信,我司将对此类问题及时处理并给出交代。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专项整治措施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七、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的工作理念,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快学校教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践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家长需求,解决城区学生中午上下学家长没时间接送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内涵建设,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规范我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校校食堂持证经营,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严格饮用水管理、普及全区食品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我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供应科学规范实施、食堂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大力推进“校农结合”工作,集中采购本地农产品,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区规定的采购本地农产品占比达85%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方式

(一)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遵循“年度平衡”原则,实行专帐核算,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5元/人/天,学前教育阶段3元/人/天,按200天/年拨付资金;营养餐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学校每天要把资金使用情况(配餐标准)通过公示栏公示,开学初第一周内公布学校享受营养餐学生名单,每月公布上月营养餐资金使用明细,每日11点前公示带量食谱。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还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2.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学校午餐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xx〕18号)文件精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由学生自行出资,学校组织有就餐需求学生家长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统一供餐标准,由家长承担学生餐费,委员会向有需求学生家长收费,按照家长自愿参加、自愿交费的原则,供开设午餐使用。根据实际就餐学生数和供餐天数据实结算。城区学校开设午餐的资金由膳食委员会统筹,统一收取、管理、支付。为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盗取等,学校在组建家委会时,家委会资金管理成员须通过政审,并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统一上交区教科局核算中心,每月完善票据手续,到营养改善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3.营养餐试点学校要单独建立营养餐账目,每月进行一次账目核对,营养餐原始票据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报账一份,原材料票据有二人以上验收签字、入库员签字、校(园)长签“属实”字样。

4.各校(园)报账每月结算一次,时间为次月的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

(二)加强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1.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清洗、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贮存:各校(园)按要求建贮存库房,配备专兼职库房管理员,完善库房的防鼠设施、通风设施和安全设施,库房管理实行专人专锁,食品贮存分类、分架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有效遏制储藏中的风险隐患。库房管理员不但要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入库和出库,还要确保营养餐原材料与寄宿制原材料分开存放。

加工:食堂工勤人员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每期开学前培训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加工食品时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等。食堂管理员要从食品原材料出库、择菜、清洗到切配、蒸煮、备餐环节,环环相扣,严格把关。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食物。

留样:学校按要求购买标准留样柜,食堂留样双人双锁,留样量达125克以上,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标准留样柜内48小时以上,留样容器及时清洗和消毒。

清洗:自办自管的学校,学生餐具食堂统一清洗、统一消毒、统一存放。按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法进行消毒。若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选择校外团餐的学校,由配餐单位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强化内控管理。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十个严禁”管理规定。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严禁各类学校制售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采购加工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过期、变质、感官异常和“三无”食品。

验收: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正派,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相关规定,具有辨别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能力。二是营养餐学校应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确保每次验收不少于两人。三是严格对食品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把关。对“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商标)、劣质、有感官性异味的食品迅速退回供货方,及时有效地将食品安全隐患拒之门外。食品验收合格后,学校要及时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入库工作,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和入库记录,确保学校食堂食材新鲜、卫生、安全;四是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区教育科技局;五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商配送到校的食材来源要有记录且真实完整,有据可查。同时,学校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要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接受监督。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配齐配足工勤人员,强化培训管理。

1.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学生人数与食堂工勤人员数1:100的比例标准,配齐配足学校食堂工勤人员。

2.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一期一聘,由学校自行聘用。聘用前对工勤人员做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坚决杜绝问题人员进入学校食堂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3.工勤人员管理实行一期一考核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建立工勤人员管理档案,实施“一人一档”。平时动态考核和期末静态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检查工勤人员作业时着装、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饰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等。对玩忽职守、不认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的坚决辞退。期末由中心校或中学组织对辖区内工勤人员静态考核。具体考核奖惩办法由各中心校和中学自行制定实施。

4.中心校和中学组织食堂管理员和学校食堂检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提高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的能力,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每学期开学初组织辖区内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组织观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视频,要求能熟练掌握食品加工的操作要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勤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5.各中心校、中学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为食堂工勤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因超龄、身体等原因不符合用工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并做好维稳工作。因工作不力,引起社会矛盾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学校要利用现有的食堂资源增设健康饮水设施设备为学生提供开水,确保学生能够喝上经“煮沸”消毒处理的饮用水,并加强学生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二是各校(园)要把学校学生是否喝上安全饮用水列为对学校考核的指标之一,各中心校每期组织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三是学校食堂建有储水池,属于二次供水的,必须加强对储水池清洗、消毒力度,有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二次供水卫生、清洁、安全。四是使用桶装水的学校,每批次必须严格索取水质检测合格证明。食堂饮用水,必须安装净水装置。

(五)深化“校农结合”,巩固脱贫攻坚。

营养餐供餐菜谱提前一周征求两至三个乡镇的中心校和中学意见后实施。各学校要结合地方农产品类型和学生口味实际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食谱,确保优质供餐。同时,要严格验收把关,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要规范建立验收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备查,确保采购本地农产品比例达8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强化监管监督,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坚决贯彻落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七星关区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制止校园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加强学生文明就餐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食育教育,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强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坚持科学无公害化的处理餐厨剩余物。严禁将餐厨剩余物填埋,严禁将餐厨剩余物提供给养殖场、农户饲养生猪。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一)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是学校(园)建立校(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各中心校校长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区直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中学校长对本校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二是各校(园),坚决落实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协助抓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要组织食堂管理员及教师每天对食堂进行巡查,组织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餐前及餐后管理,及时排查各种食堂及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三是中心校、中学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措施并跟踪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将具体职责落实到个人。每月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详见附件1),每次督查要有督查记录,根据督查结果当面下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并后续跟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将督查报告(详见附件3)在月底前报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四是学校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中心校(中学)和区教育科技局按比例“双随机”抽查。重点是食品安全风险点较高的学校。

(二)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一是开设供餐的学校,寄宿制早晚餐和营养餐资金要分开建账;二是城区学校开设午餐学校要独立建账,分开结算。

(三)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一是试点学校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二是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非营养餐试点学校合同终止后,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三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要成立管理机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四)坚决落实学校领导自费陪餐制。学校领导必须坚持自费陪餐,并制定陪餐计划,做好陪餐记录。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管好陪餐资金,开学前将餐费统一上交区教育科技局核算中心。

(五)严格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用房管理。一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期的,合同到期后立即退出,无合同的立即退出);二是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和牛奶食品;三是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六)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学校干部任用考核重要依据,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纪律处理;二是每学期开展一次对供货商、工勤人员和食堂管理的民主评议,全方位了解掌握食堂运行情况;三是在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对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和不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工勤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工作

(一)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1.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作用。一是按省市区要求,打造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确保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20xx年11月底前安装完成率达100%;二是利用“明厨亮灶”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师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监督;三是积极利用“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2.鼓励社会监管。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二是家长委员会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三是家长委员会代表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四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五是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做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外食品流动摊贩、农村学校二次供水等监管薄弱点和风险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常规教育,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各校每期有计划地组织一次“节俭养德,从小做起”、“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每年6月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三是加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筑牢食品安全社会防线。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提质升级。一是各开餐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在开餐前办理到位,确保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二是中学及500人以上小学积极筹备,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积极改造食堂,争取年底前食堂达“B”级标准;三是各校加强食堂文化的建设,营造对学生感恩、节俭教育的文化氛围,打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堂文化。

(三)建立业务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上报资料。一是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中心校、中学每月30日前将督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按要求交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对不按时上报资料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三是食品卫生安全考核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出现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事件的,一次性扣除单位年终考核分5分,取消单位年度评优选先资格。日常工作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未按时上交资料一次扣0.1分,拒交资料一次扣1分。在上级督查检查中,被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区级一次扣0.3分,市级一次扣0.4分,省级一次扣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扣1分。被通报表扬的,区级一次加0.3分,市级一次加0.4分,省级一次加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加1分。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5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4〕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

成员:

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

成员:谭小群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篇6

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我们把餐饮供餐规划为营养、美味、健康、便捷,综合考虑到学生学习课外活动等因素,设计不同的产品组合供中、小学,高校、幼儿园学生食堂选用。

根据为师生提供服务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本餐厅分为自助服务式、或自选菜式服务式。

一、配餐与供餐方案:自选菜式

1、早餐主食:馒头、花卷等大众主食2种以上,主食品类:包子,烧麦、饼等6种以上:西点:面包,蛋糕等5种以上、副食小菜,咸菜不少于2个、蛋类不少于2种,风味小吃、粉面不少于3个品种,粥类:粥类、奶类、豆类。

2、中晚餐主食:以米饭为主,配以各式面食:扬州炒饭、鸡蛋炒面、肉丝炒粉、不少于5个品种,副食,营养自选快餐,不少于10个品种,风味小吃,主要供应各种风味小吃如:沙县小吃、混沌、饺子、刀削面、烧腊、西点等。

3、食堂根据学生消费水平,餐厅做到平价售卖价廉物美,每餐1元菜式至少有2种,2元菜式至少3种,菜品最高4元,米饭任意吃,提供2道免费汤,让就餐人员不出餐厅,就可以享受到个性需求。

套餐窗口:

以精品套餐为主,每份套餐均谷、肉、菜、汤齐备、色、香、味俱全,保证了膳食结构的`多样性,每份均蓜广式老火靓汤一份。

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方式

1、我方在经营期间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自觉接受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及院校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需求,热心、周到服务保证食堂不擅自提高菜品售价。

2、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饭菜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贴写好标签和日期存入专用留样冰箱,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3、服从学校对食堂餐饮问题的反映与讨论,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制定改善方案并加强培训。

4、食堂水、电相关费用及时向校方结交、学校就餐大厅及周围环境须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墙壁无灰尘,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蚊蝇,学生就餐后及时回收餐具清理桌面。

5、配餐开餐用专用一次性手套和一次性口罩,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身体健康无痢疾伤寒病毒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疾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加工前将食材菜品清洗干净、清洗过程中要勤换水。

三、成品出品验收卫生把关规范

1、早、中、晚、三餐不同品种的食品含主食、副食、汤类,区分不同锅次烹制。

2、食品质量:包括色泽、口味、形状、主配料和调料等。

3、食品卫生:包括气味、生熟度、盛装器具及有无异物等。

4、对质量不达标产品,立即进行纠正:如纠正不出应停止售卖销毁处理。

5、对整鸡,整鸭,整鱼,等单位积较大产品,要检验中心部位成熟度。

6、经验收专员检验后,将当餐品种,加工烹制人,食品质量和卫生情况登记在成品验收记录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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