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小学年度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加强大型活动绩效管理的要求,通过严密科学的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全市大型活动的谋划、组织、管理和创新水平,引导大型活动向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大型活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评价、工作考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探索、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大型活动绩效考核采取专业统计调查与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分值形式(百分制)体现考评结果。
(一)专业统计调查(40分)。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跟踪调查的方法,主要调查活动的认知度、满意度、美誉度和创新度4方面情况。
(二)组织考核(4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有关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组成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主、承办部门和单位呈报的活动方案及工作总结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大体分为:1.活动主题及内容是否紧密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活动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严密性、创新性。3.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务实、节俭、顺畅、效能。4.活动取得的成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是否显著。5.活动的社会反响及获奖情况。
(三)专家评议(20分)。由市大型活动办牵头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议组,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对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专业性评价。
四、考核范围
在年度全市开展的大型活动中,选取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财政投入较多、具有一定品牌和较高知名度的活动,以及目前虽然规模不大、知名度不高,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发展前景广阔的.活动。具体包括10项A类活动、7项B类活动、3项C类活动,共计20项活动(详见附件)。
五、考核时间及步骤
考核时间为年9月至12月。
(一)专业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方案制定及问卷题目编制工作,经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即开展调查工作,并适时开展现场调查及跟踪调查工作,于12月底前形成调查报告并报送市大型活动办。
(二)组织考核。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最迟在12月中旬前)对本单位年度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照本考核方案写出自检报告。大型活动工作考核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对,于年底前确定组织考核分值。
(三)专家评议。12月上旬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自检报告进行专业评议,并打出专家评议分值。
(四)整理总结。市大型活动办于12月底前完成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形成后,将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
(一)对年度大型活动进行A、B、C分类。
(二)对优秀大型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奖励。
(三)为市委、市政府就有关大型活动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提供参考。
七、组织领导
成立市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姜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石嘉兴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大型活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大型活动绩效考评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型活动办。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协调处理绩效考核有关事项,撰写绩效考核综合报告,通报绩效考核结果等。
八、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绩效考核任务的部门要认真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全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校园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根据平遥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性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体体现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生机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方法及措施
(一)职业道德(15分)
A、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满分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测评占五十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进行统计,其比率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绩由核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职工进行打分。
2、实行加减分办法计算。对执行条款好或表现突出得满分或额外奖分,对不贴合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专人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140分为合格;90——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最多占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考核具体量化细则: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5分)
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园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荣誉和教师形象。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和观点。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爱岗敬业(30分)
(1)、教师无故诳课扣5分。
(2)、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每月至少一名,每转化一名得3分,未转化扣2分。
(3)、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发生争执、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根据状况扣3-5分。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移动电话,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每次扣2分。无故不完成校园各项任务,每次扣5分。每指导一名学生或团体一项参加上级各项比赛加2分
3、关爱学生(10分)
(1)、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4、为人师表:(20分)
(1)、举止礼貌,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推荐或意见应通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2)、对同志、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礼貌,不说粗话脏话,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3)、在校不参与赌博活动,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5)、在教室及公共场所不抽烟,不乱扔烟蒂,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1)、在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校园工作安排,关心群众,维护校园声誉,不做有损校园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校园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6、廉洁从教(5分)
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自觉理解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7、严谨治学(10分)
(1)、积极参加例会和师德专项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