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读《故乡》有感(精选1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故乡》有感 篇1
《故乡在远方》是一篇写故乡的散文。但与一般写思念故乡的抒情散文不同。这让我想起了我与我故乡的故事……
文中一共描绘了作者经历的四个“故乡”。这四个故乡每一个都是那样美,然而作者对四个故乡的感受都各不相同。
在作者的笔下,故乡是一个接一个变化着的。而自己却是一个处处无家的流浪者,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故乡。
作者笔下的“故乡”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更多的是指“精神的家园”,一个安放感情的地方。所以,“故乡”随性而动,因情而生,所以只要作者“还会继续流浪”,就会处处为家,就正如题目所说,他的故乡在远方。
作者原生活在水光潋滟——山色空蒙的西湖,但作者渐渐地感到杭州与她格格不入,从而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我的故乡在美丽的产白山脚下的吉林省,这里是我安放感情的地方,我从小生活在这里,这里有我童年的记忆、生活的痕迹。如今的我仍然生活在这冰雪之地,但十年后,我会离开这里,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随遇而安,落地生根,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
我想,在我内心的深处,自己对那片土地仍有深深的热爱,我爱那片土地,因为在这篇土地上,有我快乐的童年、心爱的亲人、伤心的泪水,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亲切,是血浓于水的亲切,由不得你来拒绝。
还记得年幼时在门前与小伙伴玩剪刀石头布,每个嘴边洋溢着幸福,昔日的朋友可能都已经外出打拼,但不要忘了大家来自同一个故乡,拥有同一份记忆……
故乡总是留给我们太多美好记忆,种种感情不能表达我们对故乡的情义。在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总能体会到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温馨与舒适,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乡,它从来没有抛弃过我们,永远都是我们伤害了它。
也许多年以后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离开了父亲姐妹,可我总会想起我的故乡。也许我已经年多半百,在繁华的都市,热闹的水乡或是偏僻的高原……但是我依然忘却不掉生我养我的长白高地……这就是我与作者共同的地方,生我养我的地方和亲人至死不忘!永远不会抹掉我童年的记忆!我的志向虽然在遥远的地方,可爱故乡的心永远也抹杀不掉,这就是我与作者用同感的地方,我爱笔者的几个故乡,更爱我美丽的大美长白山!将来无论我走向何方也不会忘记你!
读《故乡》有感 篇2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故乡》有感 篇3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读《故乡》有感 篇4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读《故乡》有感 篇5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读《故乡》有感 篇6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 篇7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羁绊!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问男孩,我们可以相恋吗。过敏有些事情开始找不到规律有些事轻易打乱了思绪。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不知道青春还能否为我改变。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日渐远去的岁月里,只要拥有一颗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墙根下沐浴身心,能在洒满阳光的幽径里洗涤杂念,能在一个角落默默汲取红尘里一抹抹感动,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
读《故乡》有感 篇8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 篇9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 篇10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读《故乡》有感 篇11
合上《故土》,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土》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抖。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膜,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土》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土》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奉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读《故乡》有感 篇12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国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习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国歌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 篇13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 篇1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读《故乡》有感 篇15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羁绊!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问男孩,我们可以相恋吗。过敏有些事情开始找不到规律有些事轻易打乱了思绪。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不知道青春还能否为我改变。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日渐远去的岁月里,只要拥有一颗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墙根下沐浴身心,能在洒满阳光的幽径里洗涤杂念,能在一个角落默默汲取红尘里一抹抹感动,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