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知远网

2025-07-1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1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xx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通心理咨询热线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二、提供针对性心理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三、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四、拟定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2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习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平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支持、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服务,最大限度的减轻疫情导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防治结合、分类干预。坚持重点干预与广泛宣教相结合,分类干预,对重点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对社会公众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遵循伦理、科学干预。提供心理社会康复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下心理社会康复相关专业伦理守则,提供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

(三)资源整合、形式多样。加强各镇街、各部门、各专业机构与服务机构整合资源,共同开展对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的心理干预及社会支持服务。

三、目标人群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一线医务人员、入境人员、公安民警、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

四、专家队伍

继续按照《璧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璧肺炎组疫防发〔20xx〕21号)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做好目标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常态化运行,必要时可联系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评估

各镇街、各部门按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目标人群特别是治愈患者的摸排力度,密切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对排查出有明显失眠、烦躁、情绪低落、梦魇、闯入性回忆、回避等精神心理症状,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或其他有心理干预需求的目标人群,由志愿服务队提供心理干预服务,并引导其通过全区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心理干预服务,必要时应采取面对面干预及医疗措施。对排查出有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应及时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治疗。

(二)强化人文关怀

区民政局、各镇街要组织好社区工作者,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三)组织实施干预

1、新发现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对没有严重应激症状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每月开展2次,干预总疗程3个月。对有严重应激症状,如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障碍患者或干预效果不佳的患者,干预总疗程延长至6个月,必要时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镇街配合)

2、一线医务人员。对测评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医务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并共同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个体与团体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在轮休隔离期间由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巴林特小组、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筛查及诊断,并根据病情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干预周期根据干预效果,动态调整。(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人民医院配合)

3、其他目标人群。对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公安民警、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参照新冠肺炎患者干预措施执行。(公安民警由区公安局牵头,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由各镇街牵头,各级医疗机构配合)

(四)强化组织保障

区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协调“心理应急援助专家志愿服务队”、“心理疏导援助志愿服务队”、“基层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开展工作,并负责充实有关专家队伍。区人民医院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牵头做好全区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的值守,负责指导各志愿服务队开展目标人群的服务工作,对接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区精神卫生中心、各镇街卫生院共同承担辖区心理社会康复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群服务。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下各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专班,确定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推动、有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常精准管控有效疏导、遇突发及时发现快速妥处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精准施策。加强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将各类目标人群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做到统一管理。实施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采取综合施治,多种渠道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二、目标人群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

(七)社会公众。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实施

1.组建服务团队。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红桥区精神卫生中心(红桥中医医院)的卫生、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区民政局统筹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建立我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各街道明确1名处级干部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尽快完善街道心灵驿站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需要,向各隔离点专班增配心理疏导专员,并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2.做好社区服务。根据相关人员需求,由社区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发现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各街道组织力量,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区民政局要统筹资源,充分发挥好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中。

(二)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隔离点专班负责集中隔离人员,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特别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相关隔离点和社区要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社区和隔离点要主动向属地街道汇报,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使日常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各单位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编制心理健康宣传材料、提供心理援助电话号码、推荐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以公示、公告、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认识到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减轻因认识不足所致的恐惧。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区总工会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注重树立典型先进,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

(五)做好高危风险及时发现处置工作

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报告,并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公安红桥分局要配合做好其处置送医工作。

(六)加大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七)强化评估督导

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区防指办督办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区委政法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做好监督检查。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针对师生尤其是师生亲属为新冠疫情患者(含已治愈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全体师生心理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的线上线下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

学校要及时关注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疏导服务和人文关怀,帮助其顺利消解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及时请相关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联系精神科医师会诊。

(二)强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支持。

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一人一案”帮扶举措,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并指定专人负责特殊群体学生的线上教育教学期间的生活联络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积极开展广大师生的心理疏导。

学校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护知识、心理科普类文章等,指导广师生正确看待和接纳自己在本次疫情中的'心理状态,学习如何在疫情中提高心理免疫力,增加心理韧性,进行自己心理保健。引导广大师生定时关注官方通报,停止频繁了解信息,避免灾难化思维,积极面对自身情绪变化,遇到问题及时寻求家长、老师和相关心理咨询团体的帮助。待高三、初三等年级正式复学后,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学校现阶段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学校领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支持学校心理咨询师(含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志愿者参与心理服务工作,合理安排线上及复学后的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值班,并及时将咨询方式告知全校师生。

(三)学校要在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了解本校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情况,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

(四)依托颍州区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团队组建颍州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教育服务队,安排心理健康教师值班,为全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教师提供线上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疫情期间教师心理疏导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国家民委、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坚定抗击疫情必胜信心,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有效预防和缓解因疫情所带来的心理不适等问题。

二、工作原则

积极应对、调减压力、消除恐惧、科学疏导

三、主要内容

1、着力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确保学生稳定为目标,及时帮助调整师生心理状态,出现特殊情况,积极进行早期心理干预。学生处要面向师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心理调试知识讲座。学校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各学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疫情心理调适、技巧等文章,普及心理知识,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心理状态,积极调节情绪,应对学习与生活。

2、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坚持校院两级、以学院为主原则。学校统一制定活动方案,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党委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考虑到疫情防控对人员聚集、规模、活动方式的要求,活动以线上为主、以线下为辅,以知识性为主、以趣味性为辅,重在引导广大学生尤其是心理关注学生的积极参与,在活动中疏导因疫情防控所带来的焦躁不安、恐惧等心理不适问题。

3、着力开展心理健康工作排查。各学院制定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特点,制定心理健康工作预案,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深入开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及时掌握师生心理健康动态,准确识别心理健康高危人群,避免发生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排查结果要及时报送学生处。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家长构建学院心理问题学生关注机制,及时掌握学生表现,及时做好心理问题治疗学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要重点做好20xx级学生和考研学生心理排查和疏导工作。要一对一与家长沟通,积极获取家长的支持。学生处组织各学生公寓驻楼辅导员针对各学院重点关注学生排查结果建立由宿舍长、楼层长、宿舍长为主体的学生公寓心理问题学生预防机制,每日晚12点前向学生处直接报送相关信息。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保护受关注者的个人隐私。

4、着力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机制。坚持以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位的原则,学生处要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力量,组建校内外线上线下一体化心理服务师资队伍。学校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要加强心理健康工作宣传,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扰的.师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做好定期追踪了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开展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全校师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QQ等途径预约咨询,根据预约时间持防疫健康码、做好防控措施到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进行线下咨询。各学院要针对重点关注学生、不愿意就医治疗学生及时协调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教师开展咨询。学生处要建立心理健康师生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让心理问题学生到自治区专业医院或回家就医治疗。

5、着力完善线上心理健康干预机制。针对不方便到中心的师生,提供线上心理支持服务。开通线上心理咨询服务,通过QQ方式帮助受疫情及封控管理措施影响的学生、老师及时进行心理支持与疏导,以更好地适应目前的学习、生活方式。针对我校集中隔离、居家监测等各类隔离师生,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开展“安心抗疫你我同行”网络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以学院为主体对上述师生进行心理状况分类评估,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网络团辅心理活动。通过网络团体心理辅导,确保学生“隔离不隔爱”,掌握自己情绪调适方法,启动积极应对模式,确保平安、积极、乐观地度过隔离期。

6、着力完善重点关注人员跟踪反馈机制。学校心理疏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进行研判、督导和处置。各学院要严格做好日查日报、周查周报工作,有序开展心理排查与心理访谈工作,尤其对20xx级心理健康测试筛查出的学生,做到早排查、早访谈、早预防,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人事处和学生处,并在学校指导下及时做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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