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模式,推进健康天津、平安天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提升精神卫生工作水平,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xx年,研究推进天津市安定医院心理健康中心、天津市安定医院分院等建设项目立项。到2025年,各区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到2030年,实现精神卫生区域化管理,形成精神卫生专科服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xx年,加快建设本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到2030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到2025年和2030年,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80%。
(三)患者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到20xx年,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以上。各区均设有至少1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到2025年,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90%以上,全市80%以上的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95%以上,焦虑抑郁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四)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医保报销政策,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五)精神卫生从业人员队伍进一步稳定。提高精神卫生一线人员收入水平。到20xx年、2025年和2030年,本市精神科医生数量分别达到700人、1000人和1300人。组建由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人员、基层工作人员组成的心理服务团队,每年开展300人次的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到2030年,建立起3000人的心理服务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精神卫生三级机构体系建设
1.建设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进一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急性及慢性住院、老年痴呆患者急性住院服务资源,研究推进在北辰区新建天津市安定医院分院,辐射本市北部地区。滨海新区塘沽安定医院加挂“天津市安定医院滨海新区分院”牌子,由天津市安定医院进行托管,提升滨海新区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北辰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各区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满足辖区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及住院需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等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3.在综合医院普遍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普遍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满足失眠、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患者诊疗需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科门诊。推动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科门诊,为居家稳定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常取药、定期病情评估、病情恶化转介等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各区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资本建设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鼓励各区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挥社会资本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各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二)全面启动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基层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在乡镇(街道)普遍设立心灵驿站,在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本市高等院校持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推动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教育部门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形成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引导、关爱、帮扶等系列活动和项目。(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设立职工心理咨询疏导室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干部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逐步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阵地。设立干部保健心理咨询门诊,提高干部保健门诊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将心理体检纳入干部常规体检内容。(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政法、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推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工作。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组织做好妇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研究推进天津市安定医院心理健康中心建设。10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立心理科。(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河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引导并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开展群众心理健康咨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做好精神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惠民项目宣传解读,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应联尽联。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2.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实现应筛尽筛。各区人民政府建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机制,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要做好疑似患者日常发现工作,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采取集中诊断、个人门诊等方式,对筛查发现的疑似患者进行确诊分类和评估分级。(各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3.强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档登记工作,实现应录尽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报病工作,将门诊确诊及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录入天津市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确诊患者,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4.做好患者分类管理,实现应管尽管。病情稳定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由基层精防人员开展个案管理服务,精神科医生指导随访工作;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由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进行联合随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册,并积极动员高风险患者住院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实现应训尽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各区要建立社区康复综合服务团队,开展自我照料、居家生活、人际交往、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落实监护人看护责任,实现应护尽护。各区要按照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请看护管理奖励办法,对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全面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应视监护工作难度提高奖励标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依法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实现应处尽处。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处置并送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且精神症状明显恶化、患者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由基层精防人员联系精神科医生进行处置或协助家属(监护人)送医。承担应急处置任务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依法收治,开通24小时绿色通道,安排紧急住院或门急诊留观。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办理住院手续。各区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患者危险行为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巩固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实施多层次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牵头负责)
9.做好患者救治救助,实现应助尽助。对本市户籍并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门诊免费服药政策,所需经费由属地财政专项经费支出。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服药基本药品目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精神障碍患者,可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报销待遇。对治疗依从性差、高风险、弱监护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长效针剂治疗,所需经费由属地财政专项经费支出。做好持证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行患者“一站式救助”,实现应合尽合。全面整合医保、残联等单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实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一站式救助”,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患者医疗救治、各项政策救助的报销结算。(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常见精神障碍患者识别管理体系建设
1.强化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管理。开展焦虑、抑郁、老年痴呆等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心理保健意识和常见精神障碍自我识别能力,引导公众合理就诊。加强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生培训力度,提高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行为问题识别处置水平。通过医联体等形式,将精神卫生专业资源下沉至基层,提高抑郁症筛查、识别、诊断、治疗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2.加强老年痴呆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老年科建设,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增加老年科病床,满足老年痴呆患者急性住院需求。在区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老年痴呆病床,满足老年痴呆患者慢性住院需求。在社区广泛推广老年痴呆筛查干预项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3.加强孤独症筛查康复体系建设。推动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康复服务,推动将天津市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纳入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救助机构,发挥医疗机构技术优势,做到孤独症儿童应筛尽筛、应治尽治、应救尽救。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促进研、教、医、康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群众对孤独症的知晓度和接受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1.扩大本市高等医学院校招生数量。将精神科列入本市医学院校急需发展学科,开设精神科专业。增加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博、硕士生招生数量,20xx年起,每年招收博、硕士研究生20名,每年增加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导师2名。(市教委牵头负责)
2.落实精神科医生自主招聘政策。精神科医生纳入本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后,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采取多种方法聘用,积极面向全国医学院校临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保障每年引进不少于20人。(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非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非精神科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通过转岗培训充实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做好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加注精神科执业范围培训。(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4.开展心理服务队伍能力培训。由市安定医院牵头开展心理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技能培训、心理咨询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心理沟通技巧培训等,自2021年起,每年培训300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心理卫生行业协会的枢纽作用,充分整合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资源,打造一支本市专业的心理服务队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六)落实精神卫生政策支持体系建设
1.保障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人员收入水平。按照区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各区人社、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合理确定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确保编制内精神卫生专科医护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人员的平均水平,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理顺精神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各区人民政府、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精神科医护人员关爱制度。本市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精神科医护人员中先进代表参加由本单位工会组织的休疗养活动,因地制宜对精神科医护人员开展心理辅导活动,所需经费由本单位工会经费支出。(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精神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优化本市精神卫生信息系统,改造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通过医院信息系统直接推送患者信息。优化患者分级分类管理,依据患者分类级别动态调整管理内容。强化信息系统数据研判功能,实时监控本市患者发病报告、管理等工作的变化趋势并进行风险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主导和部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建立多部门共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优化辖区精神卫生资源配置,推进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提升患者管理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精神卫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精神卫生工作所需必要资金保障工作。
(二)加强监督评估。市、区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各项重点任务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政法部门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评。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通知指出,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旨在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协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正确认识、处理碰到的情绪问题;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强合作,共同创造更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外部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计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日—10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三、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以“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自我关注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积极面对疫情,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民心理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内容
(一)上好国庆第一课(已完成)
1、讲授人:全体辅导员
2、内容:疫情防控知识、安全与健康知识、爱国主义教育等
(二)“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1、时间:各班级自定(10月7日——10月15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心理委员组织班会或团日活动,活动要求具有班级特色,形式不限。10月18日前以学院总结的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
(三)学院特色主题活动
1、时间:各学院自定(10月7日——10月22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活动要求具有学院特色,形式不限。
(四)系列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1、时间: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主讲人:张泰复、吕彬江、艾荻、第一专科医院医生。
(五)心理健康知识有奖答题
1、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2、活动流程:学生搜索微信公众号“心苑心里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实名注册并答题,学生处在所有答题正确的学生中按照答题时长选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参与奖若干名并发放奖品。
(六)20XX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培训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等
(七)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
1、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全体学生心理测评(已完成)
2、第二阶段排查重点关注学生(见10月4日群发文件)
3、第三阶段分析数据、访谈学生(10月21日起,教研室组织)
(八)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赛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师
4、要求:参赛对象及比赛要求已通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本身的吸引力;参与要广泛,要把全体学生都引导到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要注意相关影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报道形式。及时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撰写活动总结,于11月1日前将活动计划及总结的纸质材料交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电子版发送邮箱(XXX)。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总结和表彰。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确保我镇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努力开展精神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工作,普及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为创建平安葛根庙,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xxxx
三、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少良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
1、派出所
(1)会同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和各嘎查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2)收集、汇总、上报参与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相关数据。
(3)对开展工作时收集掌握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上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处理。
(5)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工作。
2、民政办
(1)负责“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对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
(2)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予以救助。
(3)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4)协助政府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和嘎查康复设施建设。
(5)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服务管理工作。
(6)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
3、卫生院
(1)制定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规范。
(2)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3)和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调查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对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给障碍患者居住地政府及派出所。
(4)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保障与救助政策。
4、各嘎查村委会的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嘎查村委会要成立关爱帮扶小组,做好辖区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排查工作,制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各嘎查村委会应密切关注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3)各嘎查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配合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排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治疗知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镇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加强精神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精神卫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成立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办等事宜。
(二)明确职责。健全和完善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卫生、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
(三)开展人员培训。根据市精神卫生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业务学习,通过培训,使镇、村两级精神卫生队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升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在例行的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面对面的为人民群众提供防治知识。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读物、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充分利用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时机,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墙报等措施,宣传普及心理卫生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的意识,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
(五)开展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对辖区行为异常人员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辖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精神卫生综合服务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大力开展疑似患者的摸底调查,并推荐至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确诊。
(六)建立疾病档案,定期随访,规范管理。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对辖区已确定行为异常人员100%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风险评估、转诊、体检、随访、个案管理、应急处置、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等工作,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及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七)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对于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管理治疗的首要目的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对疾病复发或有加重征兆的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直接的渠道,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精神卫生中心明确诊断,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卫生院及各嘎查卫生室对辖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八)建立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卫生院与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双向转诊的制度,辖区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反复或加重,需转诊至精神卫生中心诊治。在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的患者,病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回家继续治疗时,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对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进行随访,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精神卫生中心、卫生院、各嘎查卫生室共同为辖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九)数据收集、整理、管理与上报。卫生院负责收集、整理、管理相关数据、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
(十)督导与考核。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部门及各嘎查进行考核,并进行日常督导,客观规范的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各嘎查精神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强化服务,提升质量,逐步推进我镇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4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方案》,现就《方案》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方案》编制背景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原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20xx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后,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法治轨道,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国已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广西16.8万人),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区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74家,精神科床位7285张,平均1.53张/万人口(全国平均1.71张/万人口,全球平均4.36张/万人口),精神科医师771名,平均1.62名/10万人口(全球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2.03名/10万人口),且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等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随访、管理工作不到位,家庭监护责任难以落实,贫困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依法被决定强制医疗和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收治困难。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有较大差距。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精神卫生行动计划(20xx-20xx年)》提出,心理行为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还将持续增长,应当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当前精神生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本《方案》,这对于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方案》起草过程
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后,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着手启动《方案》起草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深入各地开展调研,20xx年11月初又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深入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参考了安徽省、湖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其他省份的做法,12月初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15日以《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桂卫函〔20xx〕1357号),向自治区综治办、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残联等9部门征求意见,12月24日又组织自治区综治办和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部门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送审稿)。
三、《方案》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方案》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当前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群众对精神健康的需求、社会管理的需要,提出了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总目标。《方案》围绕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善救治救助制度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四个方面提出总体目标。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明确要求自治区、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方案》将健全服务体系和网络,提出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00万以上人口的县或设区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自治区建立1所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所。针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的`状况,20xx年底前,全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显著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要努力提高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使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地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开通1条自治区级、2条以上市级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1支自治区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70%的市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均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围绕目标实现,《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策略与措施:
一是要全面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支持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健全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组成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探索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及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方案》从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者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精神科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出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是要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的救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基层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协同随访,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三是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随着近年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时有发生。《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出要关注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重点疾病,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防治和研究。
四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近年来,灾后心理援助在应对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方案》要求各地依法将心理援助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依托现有资源开设心理援助热线,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用人单位和监管场所也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促进工作。
五是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于患者的救治救助、随访管理,及时发现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苗头”,及时处置均具有重要作用,《方案》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重视并加强对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方案》提出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七是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方案》提出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切实保护精神卫生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五、《方案》实施步骤
本《方案》分3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xx年9-11月。各市县及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各地及各部门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xx年11月-20xx年12月。自治区、市、县三级要按照工作方案及推进计划,全面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前,各市要将工作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报自治区。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相关市、县开展全面督查,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20xx年,各级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并迎接国家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终期效果评估,并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六、加强领导,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方案》一方面强调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坚持依法防治。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保障运行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同时要求对制约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型研究,重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下一步,各级政府应当将《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5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根据贵州省卫计委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决定于20xx年10月10日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特制订如下具体方案。
一、宣传主题
“心理健康,社会和谐”,通过该主题的宣传,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保护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
二、宣传关键点
1、《精神卫生法》的主旨和主要内容;
2、精神卫生政策措施和防治知识;
3、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程序;
4、精神障碍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加强患者及其家庭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正面宣传。
三、宣传方式
营造宣传氛围,包括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知识问答,现场解答公众提问等。
四、宣传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10月10日上午9点至12点。
2、地点:街心花园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6
精神卫生是一种健康状态,精神卫生已成为全球性卫生问题,影响着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为有效的缓解精神压力,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我校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研究决定,从10月10日——11月25日在XXX大学校内开展以“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我们法学院心理协会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举办此次“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二、活动目标
(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提升学生的认知水平
(三)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10月28日
四、主办单位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承办单位
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六、活动对象
XXX大学法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七、活动安排
联系人: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QQ:XXX)
XXX、(电话:XXX)
(QQ:XXX)
XXX、(电话:XXX)
(QQ:XXX)
八、具体活动安排
1、“昂扬青春点燃梦想”军训故事讲述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一)
2、“以情之名传爱之影”寝室动感影集征集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二)
3、“爱伴你我暖心同行”团体辅导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三)
4、“蕴爱于心寄书长情”给父母的一封信征集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四)
5、“情若清风笑如暖阳”寻找沈师最美笑容摄影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五)
6、“以爱执笔绘出心声”心理健康知识海报设计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