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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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初二学生读后感(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1

在今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草房子》。里面有很多人物:文静的纸月、蒋一轮老师与白雀毫不虚伪的纯情、坚持不放弃的秦大爷爷和秦大奶奶、永不言败的杜小康、活泼的桑桑、为了儿子不惜一切代价的桑乔校长……但我最欣赏的却是秦大奶奶。

虽然秦大奶奶在大家眼里都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但在桑桑眼中,她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秦大奶奶和秦大爷爷用十年拼出了一块地,但秦大爷爷去世时,这里变成了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不愿意,因为这是用十年换来的地,她试着要回这块地,却没有成功,那块地被硬生生的'改成了小学。后来,政府给她在小学分了一块地,她不服,她用她的“鸡鸭鹅战队”在学校“进攻”了几次后,她想通了,觉得要帮助油麻地小学。就这样,她一直帮到了桑桑五年级。她本来可以帮的更久,可是,一个南瓜却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让她走进了“死亡谷”。就在桑桑五年级时,她看到一个南瓜要沉入水底了,于是她扑向了水中,等大家把她捞起来时,她已经飞向了天堂……

就在秦大奶奶扑入水底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她勇敢的光环,这光环告诉我,只要感恩就能化解一切仇恨。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2

繁华官俗,乱红深处,不灼心净,我与披挂绿衣的你们邂逅在温婉的诗韵里。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揉起腮边的无奈与坚持,唇边满是酒香的缠绕:五柳,你们究竟怎样将唇角边的酒诠释?

时光荏苒,拣起飘零的绪意,冉冉弹起指尖。蓝天白云下,你们袭一素雅淡妆,倚居山畔,柔挑水纹,激荡出恬淡的韵律。

我坐在一阙青石墩上,拨起指尖轻抚沧桑的'淡黄,脑海满是历史人物的辛酸悲凉的充斥。因为有了期盼,孟子最终大放异彩,让历史的篇章谱上孟母的欣然。

遥望归影,我心依然。

祈望来生,五柳依然。

你们卖弄着婀娜的身板, 洒下一枚枚细叶,嵌在孟母的欣然中,也定格在我内心的执着。

物种的距离并没能阻碍我们灵魂的相拥,你们是懂我的。典雅如水的私语,窸窸窣窣。我对你说吾生梦幻间,何事绁尘羁,你回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我饮尽最后一滴酒水,作道:

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

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

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

作罢,我哈哈大笑。狂舞乱奔的醉翁们与我心灵沟通着,适逸融合。著文章自娱,忘怀得失,这大概就是我长久以来寻觅的那个答案。

五柳,你们越发张扬了。不错,你们和我一样,只希望用掌心间的唯一生命力,敬请去释放田园小径处专属于自己的力量与暖意,敲打这凝滞的忧伤,让它碾碎于历史长卷,然后谱下恬美的乐章于这朴素诗行里。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俄罗斯作家高尔基的看法,我在美好的国庆黄金周里看了三本西湖区推荐给五年级的书,在这三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宝座非《城南旧事》莫数了。

《城南旧事》中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在北京一胡一同发生的事情: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一娘一、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和冬一陽一童年骆驼队。但是我最喜欢的故事还 是惠安馆。

惠安馆主要讲了:在惠安馆里,住着一位叫秀贞的'“疯子”,他在与一位大学生生子后,那位大学生就被警察抓走了。他在家人的被迫下,把女儿小桂子扔到了城根下。英子很同情秀贞,发现了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也发现了他脖颈上的青记,就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看到了失踪多年的女儿后,就急忙带着她去寻找父亲,最后却不幸得死在了火车轮下。

看了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虽然秀贞为表很像一个疯子,但是“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秀贞的心还 是纯洁善良。英子的慈父,染上了重病,最后还 是逃不了死神的追捕,离开了美丽的人间。这是英子第一次面对生死离别,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件事给她造成了人生中的巨大打击,自己要过着没有父亲疼一爱一的生活。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4

我读了曹文轩所著的《草房子》。书中的时代虽然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这本书,我却感到那么亲切、熟悉。

草房子讲述了:桑桑那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书中常常异想天开,敏感而富有同情心的桑桑;心思细腻的纸月;渴望他人尊重的秃鹤;经历人生变故,而后又变得坚强的杜小康;因语言障碍而放弃学业,后而毅然地挑起了家这个重担的细马;对自己梦想的土地眷恋的秦大奶奶……都叫我感受良深。

我最喜欢第四章《艾他》中的秦大奶奶。秦大奶奶随意在小学院子里放家禽,“两只鹅在办公室门口吃青草,吃到高兴处,不时地引吭高歌,仿佛一艘巨轮在大江上拉响的汽笛。”每当读到这段,我都笑得前仰后合。读到这里我的心里有一丝好笑、一份嫌恶。但读完全章时,我觉得她不是胡搅蛮缠的恶婆子,她对那块土地的眷恋,是对自己几十年心血汗水乃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亲人的坚守,是普通人在那个年代唯一可行的`表现。她后来与学校融为一体,和她告别人世的那种令人惊讶的方式,都让人敬佩。她像她所喜爱的艾草一样,“终日散发着特有的香味”,让人肃然起敬 。

曹文轩运用清新典雅的文字,富有诗意地结束了他的故事,也让我受益颇深。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5

读完了《大象的主人》,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十一章里的一句话——友谊会给你带来一个与你不同肤色的兄弟,只要你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

《大象的主人》这篇文章是法国作家勒内·吉约写的,曾经在1946年是安徒生奖的`得主。里面主要讲了让。吕克与父亲重逢是怎样相处的,非洲这片大陆带给他的经历,他又怎样与当地的同龄人相处。

我感觉,无论是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只要彼此理解,心连在一起,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产生友谊,慢慢的,人们就会不知不觉的成为好朋友。

现实生活中,再学校里也是一样,同学们的家乡也不是在一起,都来自不同的地方。可是,只要拿出真心来,时间一长,我们都会成为好朋友的。

最后,弗法纳·卡马拉成为了大象的主人,吕克也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大家都有了一个好的结局。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6

在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里面的主人翁鲁滨逊是一个机智勇敢而具有坚强毅力的人。他从小就想像冒险家一样去一个荒无人烟地地方去冒险。

终于,他的梦想实现了。在一次航海中,因船触礁。一件沉船事故发生了,船上的14个人其中13个人死亡了,就鲁滨逊活了下来。就在这时他的历险生涯开始了。他在船上找了一些有用的生活用品,在岛上他找了一个合适的.大树,在树上睡了几天后,又找了一个山洞便在里面住了下来。 他在岛上学会了做面包 种水稻 小麦,他有一个宠物鹦鹉,名叫:波儿。我真佩服他的精神啊! 说他勇敢,是因为他在面对吃人的野人不害怕去勇敢的去对付并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仆人,还给他了一件衣服,教他说话 ; 说他坚强,是因为他在这么艰难的环境中坚强的生活下来,并且在艰苦的学会了做面包 做葡萄酒等创造性劳动的小发明; 我想:鲁滨逊都可以在那么艰苦的坏境中,生活下来。我们怎么不可以呢!何况我们的生活环境都比鲁滨逊的生活坏境要好一千倍,甚至一万倍一亿倍。我们不能只依靠父母,要自己学会独立生活的能力,这样才能长大以后更好的独立。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也要读)。这本书能让我们学会勇于面对困难 战胜困难 独立生活和创造性劳动的精神,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 啊!鲁滨逊你真伟大!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7

《稻草人》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如《小白船》、《傻子》、《一粒种子》......等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傻子》。

《傻子》讲的是一位被父母抛弃的可怜人几件特出表现别人为啥叫他傻子的故事。六岁做木匠徒弟,斧头砍不动木头,试不动锯子,师傅打他几下才肯帮他教他,可他从来不哭,似乎不觉得痛,还是继续砍木头,去拉自己拉的动的锯子,邻居都说他傻,可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傻,才六岁的小孩,被打怎么能不疼,可哭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认真努力学习才能解决难题。有一冷天,他跟师兄赶夜工,他让师兄去睡,他来赶夜工,天亮师傅打师兄,他却跟师傅说是他让师兄睡的,师傅说他傻,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他很善良。有一次,他捡到银元一直等到深夜,把银元归还给失主,师傅说他是傻子,可我觉得一点也不傻,他很诚实。还有他把他做工分的`两块糕和馒头分给难民,邻居说他傻,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他很有爱心。国王因打了败仗很生气,他敢于牺牲自己让国王消气,当然国王没有杀掉他,还请他雕了一个牌楼作为永不打仗的纪念。这样人怎么能称为“傻子”呢?

一个并不傻的人,却被别人叫做“傻子”,最终也是被大家称为“傻子”的人干成了大事,故事里社会是个充满歧视不平等的社会。相比他我们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听到《昆虫记》这本书时,非常好奇,便略微激动的读了这本书。

书的作者—— 法布尔,是一个出色的昆虫学家、文学家,他穷其毕生深入昆虫世界,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记录昆虫习性、本能,刻苦钻研,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是我的好榜样。

法布尔研究出许多的昆虫,其中有石蚕。它们住在枯枝里,生长在泥潭中的芦苇丛里,可以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动。它们住的枯枝还能防御敌人,乘敌人不注意金蝉脱壳。

书中的法布尔还了解蜣螂。它们产卵约一个星期或十天,卵就孵化成蛴螬了,它们毫不犹豫地开始吃周围的墙壁。脱了两次皮后就长成完全成长的'甲虫了。蜣螂把材料压在身子下,搓动旋转,使它成为球形,慢慢变大,再用后腿倒着退。它还偏要走险峻的路,攀登上不去的路,直到完成才走平坦的路。它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完成每件事。从书中知道,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刻苦钻研,学习昆虫努力的精神。剩下昆虫的故事我也不说了,希望大家能阅读这本精彩的书——《昆虫记》。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9

生活中,有许多被遗弃、被遗忘的东西:毛绒玩具、橡皮、笔、百事贴、坏了的手表、写过的本子……它们虽然不值一提,但我看了《爱找东西的`男孩》后,让我改变了想法。

故事的主人公叫金敬礼,从小就有一种魔力,可以把你丢失的东西找回来,而且拾金不昧,会帮你收藏到你来领为止。因为这样,金敬礼还在学校里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失物招领员。

有了这个外号,金敬礼把这个外号当做自己的一种使命、一份职业、一份爱好。每天捡到东西都放在向佐老师那里,即使是一分钱,即使是旧本子,即使是衣服扣子、漏气足球、跑鞋带……甚至是语文书,都一分不留交给了老师。

读了这些书,我觉得金敬礼从头到尾都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失物,合理的处理它,物归原主。我也发现了丢失的那些东西都记录了成长许许多多的故事。也知道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好好拥有,不要轻易舍弃,毕竟它和你有过亲密的联系呀!

所以,当初你觉得不必要的却买下来,看着不顺眼就丢了,这既浪费钱,又不环保。应该好好拥有它,因为它也会带去那些记忆,不是吗?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10

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

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

我合上书,嘴里仍念着这四句七言律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是第三军团每次行动后都要留下的卡片。它在我心中回荡,这不是单单的一张卡片。它是代表了少年的豪情壮志,承载着他们真挚的感情。是青春的呐喊,是正义的呼唤!

第三军团主要讲述了在龙城民辅中学的故事。最近在龙城出现了一个第三军团,不过民辅中学的校长怀疑这个第三军团就在学校里,于是派刚大学毕业的华晓当一个高中生进入高二(5)班打探情况。后来,发觉了第三军团其实是由少言寡语的骆强、知恩图报的陆文虎、勇敢大胆的鲁湘舟、温文儒雅的常振家和才华横溢的刘天人组成的。最后,第三军团因为触犯了法律警察要逮捕他们。校长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在这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校长。到最后校长竟然自己去自首,顶替第三军团。读到这里,我不禁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个决定啊!其实,人人口中严格、不善解人意、自以为是的校长难道就没有自己的'苦衷吗?当然有!他只不过想更好地管理学校,也仅仅刀子嘴豆腐心而已。却没有几个人能理解他。

第三军团其实是一个行侠仗义,惩恶扬善的正义团队。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护这个社会,惩罚坏人。他们让我明白这个社会还是有正义的人的!仅仅太少了······

还记得有一次在公交车上,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正在慢慢靠近一位坐在靠窗的女性。那个阿姨睡得很熟,男子以娴熟的动作迅速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掏出了一部手机和钱包后立马下了车。我的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当时我敢肯定,有许多人都看到了,但却没有一点反应。甚至有些人看到了之后马上把头转过去假装没看见。我心里很气愤,却又无可奈何。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打抱不平?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提醒她?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敢出来制止歹徒?是怕把自己也牵扯进去吧。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一丝的正义?可是我也在自责。自责自己的微不足道,胆小怕事。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我希望世界能多一些像第三军团这样的人。让世间充满正义之光!此刻,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四句诗——

七尺男儿不为民,愧对父母枉为人。

世间自有正气在,路见不平有须眉。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11

这本是很有意思,讲的全是关于作者小时候的趣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现在不经常发生的事儿。比如作者用毛笔帮妹妹画美术作业,结果涂成了一团黑,却蛮有道理地说是“没有星星的晚上”。你说有意思不?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拾鞋记”。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作者——候文咏考试得了个“鸭蛋”,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把老师给气疯了,竟然脱掉自己的皮鞋发疯了似的去打他。他总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窝囊的事情,可是还有很多同学为他叫好,他变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儿非常令我感到奇怪:在那个时候,他们居然一放学就可以去打棒球,跟我们现在的生活非常不一样。现在一放学就必须回家做作业,有时候连作业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像他们那样玩耍呀!

他们那个时候的理想只有两个,一个是当一个编辑,另一个是当棒球小国手。当编辑的好处在于可以退回小朋友的稿子;至于当棒球小国手嘛,那就可以像“王贞治、郭源治、许金木,······”等他们班的“名人”一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们的童年真是有意思,跟我们现在的勤学苦练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真是太羡慕他们了。

初二学生读后感 篇12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旧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决,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同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以前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预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觉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许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方法走上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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