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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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权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帮助他们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逆境成才,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关爱机制,确保全镇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科学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营养健康。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

有效改善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实施“情感联线”、“爱心牵手”和“社会共育”等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深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享有家的归属感,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快乐健康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部门联动教育计划”

1.推行一项工作制度。镇教管中心、瓦室派出所、民政办、瓦室卫生院、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办所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找准工作问题,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2.构建五大联动网络。建立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的监护网络;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心理、情感教育的学校教育网络;建立民政、妇联、团委和志愿者为主体,保障农村贫困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扶助网络;建立以司法、派出所、工商所为主体,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与保护,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网络;建立以卫生院为主体,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医疗保健和资助康护网络。

3.开展四大维权行动。一是开展维权宣传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维权中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维权热线电话;二是开展就学普查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的辍学现象;三是开展校园安全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园安保队、校园民警、保卫干部、保安人员、护校队“五位一体”的校园安全新型警务体制,预防和制止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发生;四是开展环境净化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有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二)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育管理计划”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制度。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对学龄前留守儿童进行摸底建档,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性格、爱好、病史;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留守儿童档案及调查统计表做到学校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同时上报镇政府社事办备案。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任务明确,深入分析问题,着手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采用“一帮一”、“一帮多”的结对方式,组织村社干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留守儿童“爱心家长”, 并赠送爱心书包、宣传挂图给所牵手留守儿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要深入了解所牵手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农忙等特殊时节对困难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帮扶,使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普惠资助制度。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留守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活动制度。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给留守儿童特殊关爱,开展“爱心牵手”、“爱心节日”、“快乐生日”等系列活动,让每个留守儿童有家的归属感。

5.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强化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专家免费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

1.加快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顺利完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机制,确保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入学率达100%,解决留守儿童父母的后顾之忧。

2.全面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逐步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努力形成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培养模式创新计划”

1.开展“五类”项目实验。充分发挥中小学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营养问题、安全问题、学习问题、品行问题、心理问题”五大内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个人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的课题实验研究,深入探索以思想政治、人格品质、心理情感、行为养成和体质健康为重点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策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开展“六项”主题活动。构建“享受同一片蓝天”的关爱体系,走进儿童的心灵世界,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导激励农村留守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着力开展好“六项”主题活动: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开展“留守儿童之星”的评选活动;开展“知心姐姐”心理健康引导活动;开展“给父母的一封信”活动;开展建设“留守儿童温馨家园”活动;依托“三支队伍”(“五老”队伍、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开展“心连心”活动。

(五)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情感联线计划”

加快农村学校教育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县上要求建立“聊天室”、“心理咨询室”和安装“亲情电话”。着力指导留守儿童家庭协调好打工挣钱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强化监护意识,家长外出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留守儿童的家长要保证交流沟通途径畅通,通过电话、书信经常与孩子联系,经常与学校老师及临时监护人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具体实施“七个一”工作机制:每班成立一个留守儿童互助小组;每期购置学习用品一套;“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通电话或视频聊天一次;学校教师每学期对留守儿童家访一次;学校每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集中的心理辅导活动;要求留守儿童每月给家长写一封信。

(六)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促进计划”

各学校按规定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和寄宿制生活管理、卫生保健人员,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中心”,农村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开设7课时心理健康课,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率达到100%,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断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继续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加快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到20xx年底全镇中小学食堂要基本达标,安全饮用水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教管中心、财政所、社保办、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文化广播中心、瓦室派出所、瓦室卫生院、瓦室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教管中心,由镇教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办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相关责任,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职能单位要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培养照顾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联动机制。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培养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规划,保证留守儿童的权利,特别是要抓好广大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管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留守儿童的细想素质和文化水平。共青团要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配合有关部门招募和培训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广大留守儿童多提供一些对外交流、社会交往、走进城市的机会。镇妇联要在全系统开展留守儿童的关爱维权行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村、社区妇委会要对本辖区留守儿童建册立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作为妇委会的主要工作。镇财政所要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镇卫生院要定期了解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疾病防治和健康咨询。派出所要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防范纳入农村新型警务工作范畴,有效预防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发生。镇文化广播中心要净化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的经营管理,严禁网吧容纳未成年人。镇关工委也要发挥优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司法、农办、人力社保、民政等办所也要履行好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总之,各办所和单位要拧成一股绳,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贯彻落实县、镇保障和改善民生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镇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办所、各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督查,汇总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动态监督机制,确保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加强考核,实施奖惩。镇党委、镇政府将把村社干部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倒扣分制。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将进行表彰。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2

一、我校留守儿童状况

廖家小学地处边远农村,留守儿童占在校生比例巨大 。通过摸底调查,基本可以把留守儿童分为五类:

1 、家庭教育成功,父母与子女交流通畅、关系融洽,成绩较好,品行优良,活泼开朗,善于交流沟通,同学关系和谐。

2 、过分溺爱或父母有“用钱补偿感情”的想法:懒惰、任性、好强、霸道。

3 、爷爷奶奶不敢严厉管教的:学习无兴趣、撒谎、孤僻、自卑、常有不良品行。

4 、父母打工挣钱少,家庭经济不好,父母与爷爷奶奶关系不好或家长认为“读书无用”,常采用责骂、体罚或放任不管。自卑逆反、无上进心、无爱心、品行差。

5 、家长缺乏教育子女的能力:期望较高,但缺乏教育方法,长依赖于学校。

二、疏导方法

1 、开学摸底,分类建档——分年级、班级、男女、监护人及父母电话、学习、生活、家庭基本情况、兴趣爱好等。

2 、结对子。师生建立代理家长制度,教师在各种学习生活中给予留守学生更多的.关爱;自愿者与学生结对,经常联系,成为交流谈心的知心大朋友;家庭结对,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让更多的家庭来关注留守学生,参与教育、帮扶,让学生交到更多的朋友,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

3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针对留守儿童普遍感到孤独、自卑、缺乏安全感的状况,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参加,充实他们的课余生活,让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得到培养。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一个城市和农村双需双赢的大趋势。怎样使“留守学生”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现实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外出打工、做生意的家庭较多,我们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忙。让留守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让留守学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透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构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职责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联系,构成工作机制。

学校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资料:学生的基本状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状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资料。透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构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督促“代理家长”及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职责和义务。

(二)真情关爱,人人用心参与。

(1)学习方面。学校从学习方应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状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资料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学校鼓励优秀学生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利用课余时间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习上的辅导;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帮忙他们养成礼貌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对部分家境困难的留守儿童,学校还捐赠了校服和学习用品,为他们的成长撑起了一片晴空。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群众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潜力。

(三)健全人格,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磨砺教育,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潜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四)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构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到达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透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忙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状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

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透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结合社区实际,并就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尽心尽力抓好落实。

二、切实强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县农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计生委、文明办、总工会、县文广新局、县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组成。县政府副县长杨静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相关单位的股室负责人担任。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成员单位明确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乡镇要比照县里的做法,尽快健全完善本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领导组织,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留守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切实加强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重点,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的工作责任制度,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实现全覆盖、全关爱。

今后5年,要完成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政协参与、部门联运、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建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

三是研究和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履行义务的'形式和方法,落实监护责任。

四是加强学校服务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托管以及校内外文化体育活动等多样化需求。

五是探索新型校内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教育和监管职责。六是逐步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经费保障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

四、中长期工作计划

(一)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有关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和理论研究,了解留守儿童工作现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断总结梳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制定相关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和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推动制定和完善涉及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化指导服务。推动各地创办一批指导服务机构,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指导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

(五)依法维护权益。逐步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忽略和歧视,保障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加强对侵害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授助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多办好事实事。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关注留守儿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使农村的家长和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实做好。

五、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教育局

1、发挥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带头参与留守儿童的有关工作和活动,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工作;

2、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以及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3、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4、建立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5、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以学校为单位,对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家庭教育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根据记录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二、活动理念: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到达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构成用心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三、活动目的`:

1、透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四、活动地点:

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五、活动时间: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六、活动资料:

1、欢迎仪式负责人:平垌小学

2、座谈会参加人员:高州市邮政局、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代表及地方有关领导、平垌小学领导

3、游园活动负责人:平垌小学

注:(1)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高州市邮政局团支部青年代表参加游园活动,派10名青年代表与平垌小学教师拔河比赛;(2)青年代表邀请平垌小学师生代表开展部分游戏活动,如:头顶气球、抢凳子、慢车比赛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平垌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梁兴文)、舞蹈(陈思明)

(3)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平垌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七、活动准备: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高州市邮政局团支部

承办: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带给

4、参加人员数量高州中学初中校区:8人高州市邮政局:5人

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八、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用心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简单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

u有爱心u用心u热情u灵活u主动,听从安排。

九、活动筹备组人员名单:

顾问:刘锋、梁永天

总策划:吴远平、冯文周

执行策划:黄小鹏、赖锦强、黄韬、陈林

参加人员:苏祥权(游园活动组织)、林雪瑜(心理辅导)、梁兴文(唱歌)、陈思明(跳舞)、江雪群(摄影)、

活动方案涉及到的人员,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参与请提前向本单位领队请假,以便作及时调整。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创新服务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工作目的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四、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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