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单位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单位承诺书 篇1
我单位对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附件二:
20xx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和平分中心:
我单位(或我代理机构): (名称),单位代码: 。于 年 月 日, 申报核定《20xx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已组织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认真审验,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申报核定的《20xx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与本单位的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相一致,填制的名册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着挂靠参保或漏参保问题。
二、申报核定的《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与本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个人工资收入相一致,填制的名册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问题。
三、经申报核定后的缴费基数,我单位拟定于 20xx年 月 日开始,组织全员职工进行《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签字确认工作。
四、如发生上述承诺不符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经办人员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我单位承诺在政府采购_________招标活动中做到:
一、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和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二、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或商务等条款,从而影响招标(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三、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带有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具有倾向性的发言;不得影响或阻挠其它评委专家的正常发言。
四、积极、主动地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询问、质疑做出客观、公正的答复。
五、若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单位承诺书 篇4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 : xx
xxxx年x月x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由(建设单位) 建设、总承包的(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 (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