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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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施工单位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

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安全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年月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

我单位承建的 无为县幸福路污水管道(长江路—杨巷路段) 小额工程 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到岗履职,并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的,论证通过后方组织实施。

四、保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人证相符,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五、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六、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保证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东雨季施工及暑期施工时。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

九、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工程的临边、洞口等部位,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十、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格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临舍、保温及动火作业等相关防火安全措施。

十一、基坑施工及暴露期间,严格按规范及安全专项方案要求降水、开挖、支护、监测,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二、对脚手架、模板支架,严格规范安全专项及方案要求搭设,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三、对施工临时用电, 严格落实三相五线制、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一机一 箱一闸一漏保等安全用电要求,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四、保证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 按规定执行对 起重机械的月检及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 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 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十五、在节假日或遇到恶劣天气、重大突发事件时,严格落实领导 值班带 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十六、及时贯彻落实政府布置的应对重大事件、 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紧急任务。 十七、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十八、工程建设过程中, 本单位若出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技术标 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4

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且合格。

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4、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提取、使用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5、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生产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设施使用前确保验收合格。

6、施工现场符合绿色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

7、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实行现场带班,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8、项目经理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9、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零目标管理,采取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施工作业前勘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条件的下达作业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人巡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环境质量破坏事件及时纠正。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控。

10、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11、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辨识,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12、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施工中,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5

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我企业进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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