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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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总体设计思路

1、考核目的

为了提升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业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促进团队合作、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特结合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和特点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实施人员和配合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本方案的考核内容仅限于项目实施部分。

3、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性质,将参与项目实施人员的考核内容确定为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周期分单项目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关系

由总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经理以及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管理和个人工作能力、设备投放社会公众满意度检测进行调查和评定,项目总负责人做最后考核结果的审批。

二、考核内容设计

1、工作业绩指标

项目实施人员的工作业绩指标要根据项目实施工作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侧重于个人工作能力、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两个方面。 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指公司安排的任务计划是否按时完成。

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按时完成即为“合格”,

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时或因工作质量不达标要求重新实施部分工作即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种,能够独立熟练有序完成工作的为优秀,独立/熟练/有序满足其二的为良好,只能达到某一条件为一般。

2、项目实施考核表

3、年度绩效考核表

三、考核实施

项目实施的考核过程由三个阶段构成完整的考核管理流程,分别是计划沟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考核阶段。

1、考核明细标准

总分数为10分,达到8分+为优秀,6分+为良好,4分+为一般。

2、计划沟通阶段

(1)项目经理(或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明确本次考核项目的工作任务、完成目标和计划时间

(2)双方确定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前提下编撰工作计划书。

3、计划实施阶段

⑴行政文员发布项目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完成目标和考核标准。

⑵被考核项目组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工作,达成目标。

⑶各工作计划完成后,被考核人登记完成情况。

4、项目考评

(1)被考核人员每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上报,考核人员进度质量核实,并定期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2)结果审核

项目实施计划的工作由项目总负责人签署(合格与不合格),行政文员将评估审核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测以及社会满意度结果。

(3)行政部文员将项目考核结果公示,项目经理负责与实施顾问进行沟通,项目总负责与技术研发人员沟通,双方共同讨论绩效改进的方式和途径。

四、绩效结果运用

1、人员奖惩

2、薪酬调整

3、年度绩效考核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目的:

为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激励员工实现高业绩,达成业绩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xx生产班组长、照明品保人员、照明机修技术人员等。

三、职责

1、照明品保部和照明制造部:负责员工成长培养,组织实施评价考核。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资料的复核并核算业绩奖励。

3、第一事业本部总经理:负责批准本业绩激励办法,并监督执行;批准每月业绩奖金。

四、员工发展晋升促进方案

(一)发展晋升通道

1、本方案对xx生产、品管和机修三类员工设计职业发展通道,分别为生产管理通道、品控专业通道和机修技术通道。

2、生产班组长、品管员和机修工资格等级设定如下:(其他各类资格后续开发)

(二)任职资格评价:

1、任职资格评价分为能力评价和行为评价。

2、能力评价包括必备知识评价(含业务知识、公司知识及可能涉及到的管理知识)、学历与专业经验评价、能力/技能评价三部分。其中:

(1)必备知识评价通过考试,得分≥80分为通过。知识考核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和xx相关部门共同拟订并组织实施。

(2)学历与专业经验评价:员工填写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提供本人学历与专业经验方面真实有效的证据,由评价小组在评价会议上集体鉴定是否达到。

(3)能力/技能评价:由评价小组在评价会议上集体评价,得分率≥80%为达到。

3、行为评价包括行为与态度、业绩结果两部分。其中:

(1)行为与态度评价:由评价小组在评价会议上集体评价,得分率≥80%为达到。

(2)业绩结果评价:取评价期各月考核结果对应分值之和的平均值,按资格评审标准来评价。考核结果转换分值如下:

4、能力、行为与态度两项评价中,每一评价小项满分为4分,对各小项按0-4共5档打分,将各小项得分和除以小项数,得到该项得分。(评审内容详见附件)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5、任职资格能力评价采用员工申请,公司集中评审的方式。评审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xx总经理、制造经理、技术经理、品保部长、工艺技术主管等组成的评价小组实施评价。在评价月的当月内完成评价,评价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并由xx总经理批准生效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应用和存档。具体流程如下:

(三)任职资格管理

1、任职资格管理包括任职资格定级和任职资格调整。

2、任职资格定级

员工通过申请并接受任职资格评价获得初始任职资格等级。

3、任职资格调整

(1)公司分半年度和年度对已获得任职资格等级的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升级、保级和降级的评定。分别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调整的依据是过去半年度/年度业绩结果。半年度评价结果应用于薪酬的调整,不应用于任职资格的调整,如七等1级调整为七等2级;年度评价结果应用于任职资格等级调整及相应薪酬的调整,如一级班长调整到二级班长。

(2)半年度业绩结果分值符合升级要求的,薪酬上调;年度业绩结果分值符合升级要求的,可以申请高一级别任职资格评价;评价通过则任职资格等级上调,薪酬等级相应调整。

(3)业绩结果分值符合保级要求的,不做任职资格评价,任职资格等级和薪酬不变。

(4)业绩结果分值符合降级条件的,半年度评价中资格等级不变,薪酬下调;年度评价中,任职资格等级降一级,薪酬相应下调。具体如下:

4、在专业领域取得了特殊成就或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者,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第一事业本部总经理批准后破格晋升;但破格晋升数不超过当期申报总数的5%。

5、对评价期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受到相应处分或受到其他行政或法律处分的员工,取消其当年任职资格等级晋升资格。

6、入司时间不满一年不能参加年度评价,但转正后可参加半年度评价。

7、跨职类(如品保到计划)异动的人员在从事该类工作满6个月后,可按对应新任职资格类别申请任职资格等级评价;在此之前,资格等级及对应待遇沿用原职类职种,获得新任职资格等级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8、对已有多年本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员工,若其符合某职类任职资格标准要求,经相关领导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可以准许该员工申请对应职位要求的较高级别。

五、业绩激励方案

1、考核频度:每月考核。

2、考核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为依据,具体各岗位业绩目标详见附件;考核结果与当月岗位业绩奖励挂钩。月度考核分低于80分取消参与考核资格。

3、岗位质量目标达标激励奖金由公司按不同岗位设定具体数额标准;由xx出资进行考核评比,不与员工个人工资结构中绩效部分重叠。各岗位业绩激励基数设定详见附件。

4、奖金及奖励方式:当月业绩奖励在当月度绩效奖金中体现。业绩奖励=岗位奖励标准x考核得分/100。

5、每月8日前由照明品保部和照明制造部提交上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复核,提交第一事业本部总经理批准,生效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处理和存档。

六、本方案自2015年8月份起实施

运行至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由人力资源部和xx联合检讨方案运行情况,并确定是否修订和续用。

七、附件

1、各类任职资格标准

2、各岗位业绩考核表

3、岗位业绩激励基数

4、任职资格申请表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16〕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16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16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五、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六、强化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16〕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七、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5〕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枣卫函〔 2019〕 46号)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落实,现就全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㈠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坚持签约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包,协议承诺的服务项目要落实到位,要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切实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效果。

㈡坚持与分级诊疗相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推进措施,都要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合力。

㈢加强宣传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将政策要求和群众需求相结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容,随着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促进签约服务不断升级。有针对性地设计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中医保健等不同类型服务包或服务项目菜单,精准满足职业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三、签约内容

㈠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项服务内容以服务包形式提供给签约居民。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务包,拉开服务的档次和梯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基础服务包以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为主要内容(包含《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建册),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服务内容。在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需求及享受的医疗保险类型的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中、西医基本医疗项目,和基层适宜技术纳入签约服务内容,组合成种类合理、适合不同人群、不同病种的初级服务包群。充分考虑群众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和承担能力,进一步制定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差异化、菜单式的中级、高级服务包。

签约服务包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和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标准实施。收费服务包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中医适宜技术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的诊疗项目为主,与慢性病患者分级诊疗相结合,稳步实施,有所突破。签约居民在按照协议内容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同时,享受当地医保签约服务差异化支付政策。

(二)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现阶段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宜在卫生院接受治疗、护理、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慢性病患者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为主。对在辖区居住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主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制作联系牌(包括团队成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固定在居民家中显要位置,方便主动享受服务。对签约贫困人口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其他慢性病及健康的签约贫困人口,每年通过门诊或入户方式,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检查并评估血压、心率等基础性健康指标,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提供血糖检测,并做好随访记录、健康指导和健康档案更新。在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签约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指导时为其出具健康教育处方,提供健康指导。卫生院对辖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进行摸底造册,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组织集中签约或诊间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有效期至少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限原则上按自然年度计算。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三)服务主题

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共同组成家庭医生一级团队,为签约的健康居民、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基础和初级服务,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结合签约服务包群的内容,制定家庭医生团队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申请组合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模和人群结构,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四)收付费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保障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按国家确定的项目年度签约服务补助标准或原则测算,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按当地政策规定报销;报销后居民自付部分及不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按略低于原自付累计总价的原则核定价格,签约时一次性预缴或在接受服务时按签约协议金额即时缴纳;健康管理依从性高、连续签约或长期签约的居民,给予优惠。

(五)完善考核机制

根据签约服务所增加的工作数量和工作时间,合理调整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卫生院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卫生院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卫生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签约的优秀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卫生院和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考核签约数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签约服务机制、服务效果和群众感受度,建立以机制建立情况、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考核体系和以健康管理效果、医药费用控制为核心的效果评价体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与签约服务考核结果挂钩,并纳入卫生院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自主确定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农村地区要保障家庭医生合理收入。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公卫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㈡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卫生室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㈢强化培训。为了做好此次签约服务工作,卫生院将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家庭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卫生院将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㈣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卫生院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家庭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普通人群签约率45%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5%以上、高血压签约率70%以上、糖尿病签约率70%以上、残疾人签约率70%以上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90%以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 部门考核

1.从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文档提交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内容和相应权重见下表:

(1) 项目启动前,在确定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基础上,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任务

拟订《项目工作目标/考核表》(见附件一),经领导审核后,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工作目标/考核表》是项目考核的标准和依据。

(2) 部门任务完成,部门经理填写《工程项目进度确认单》(见附件二),提请领导审核,

领导核查无误后在《工程项目进度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二. 成员考核

1.由成员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2.项目成员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考核(80%)和工作表现考核(20%)。

3.工作业绩考核是对《项目任务单》(见附件三)的一个汇总和分析

(1)直接上级对每项工作安排通过《项目任务单》的形式进行的,在每项工作结束后,直接上级对该项工作进行评分。

(2)在《项目任务单》中明确每项任务的相对重要程度,作为工作业绩考核中权重的分配标准。

(3)项目结束,由项目成员的直接上级根据项目任务单完成情况的汇总与分析评价,形成

《工作业绩考核表》(见附件四)确定项目成员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4.工作表现指标通过严格认真、客户意识、主动高效、团队协作、和学结五个方面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发展潜力以及个人价值观的进行考核评价的指标(详见附件五《工作表现考核表》)。

第6条 项目风险金

项目参与者各拿出30%~50%的月工资作为项目风险金,其中部门经理拿出50%,员工拿出30%。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则公司予以退还,否则予以扣留。

第7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奖金的依据。

一. 项目奖金总额

初步确定各项目奖金总额(B1)为 ,项目奖金总额与项目完成情况挂钩,确定调整系数K值,采取奖金总额与项目考核得分挂钩方式,其中项目评分(P)=项目周期考核得分x30% + 项目预算考核得分x30% + 项目质量考核得分x30%+文档提交情况得分*10%。

二. 部门奖金额

对于组成项目的不同部门在项目中所起的贡献不同,在项目初期,由公司考评小组和项目经理等共同确定不同部门对奖金额的不同分成比例,结合项目部门的考核分数给予奖励。

三. 成员奖金额

由各部门经理根据成员的考核分数给予奖励。

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行政人事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除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业务员、操作工外的本公司之全体员工均适用之.;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对被评估人的工作业绩进行公正地评估,确定被评估人的绩效评估等级;为被评估人的业绩达成提供必要的支持.;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有如实填写个人业绩之义务,并有权对不公正、不合理的绩效评估提出申诉.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二章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程序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计划:

1、各级主管根据本年度(或考核周期)公司对员工要求和期望,在与员工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年度(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业绩目标、行为目标、管理目标、个人发展目标。

3、非管理职能职位的考核内容包括:业绩目标、行为目标、个人发展目标。

4、各级主管将设定的目标填写到相应的年度(或考核周期)考核表中,并确定每项目标的权重;呈报上级主管认定后,统一交至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三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以及指导,如实随时记录,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四条:各级主管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五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年度(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年度(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目标任务指导书。

第六条:考核的结果,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八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行政人事部须将原始表格归入员工档案,员工个人和主管只能保留复印件。

第三章绩效管理作业流程

3.1研发中心业绩指标等级量表的制定或修改草案:

3.1 KPI的制定:

以公司的整体目标、部门目标及岗位说明书为依据,行政人事部听取分管高层领导、行政人事部经理的意见,组织草拟KPI草案。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整体目标,分解战略鱼刺图,制定《目标设定表(研发部)》制定各事业部的KPI,并分解制定下属科室的KPI,然后再分解制定班组和个人的KPI。制定的KPI内容包括指标名称、目标值、计分方法、权重、激励办法、统计方法和统计负责人等内容。需由上下级共同商讨达成一致提交分管高层领导。

3.2工作量考核办法的制定

部门主任会同行政人事部,估计部门内不同岗位的情况,制定各岗位的每月具体工作量的考核办法,并将工作量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估得分直接挂钩.部门经主任及行政人事部根据新的部门目标或岗位的调整可提出修改办法。

3.3沟通达成共识

行政人事部会同事业部门针对制定或修改的草案进行沟通,收集相关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并初步确定制定或修改方案。

3.4对研发中心业绩指标等级量表

制定或修改的审核分管高层领导负责对KPI制定或修改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生效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或退回重新修改。

3.5研发部门业绩指标等级量表的资料管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获得批准的KPI资料管理,分别以书面形式保存和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3.6部门按目标开展工作

部门应以关键绩效指标及具体工作计划为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3.7提交相关信息

评估周期结束后,统计负责人应将负责记录统计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

行政人事部转交。

3.8自我评估

事业单位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完成行为观察量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3.9绩效沟通

行政人事部依据研发部门业绩指标等级量表的相关信息和被评估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在收到事业单位提交的行为观察量表后进行面谈沟通,明确前阶段的工作业绩,分析异常情况,提出改善措施;确定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提出被评估人的期望和要求,及为被评估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资源。

3.10绩效评估

评估人根据绩效沟通达成意见。

3.11行为观察量表考察

评估人根据行为观察量表和相关统计负责人提供的信息计算被评估人的具体的考核结果。

3.12审核

分管高层领导应了解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并保持所有下级评估结果的一致性的原则上,对评估人提交的行为观察量表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批准,如未通过审核则退回评估重新评估。

3.13行政人事部审核保存

行政人事部应对行为观察量表评估结果和考核结果进行进一步审核,追溯原始信息,了解评估过程的.规范性,确保行为观察量表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并交总经理审阅后保存。

3.14核发考核工资

行政人事部根据个人的KPI评估分值,按考核工资╳(实际评估分值/5)于15号前核发考核工资。

3.15绩效评估结果分析

3.16行为观察量表修改意见的审核

修改意见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审核后由组织开展修改行为观察量表的制定工作,形成绩效管理的良性循环。

3.17被评估人的申诉

被评估人如认为评估结果不公平或不合理,应在获得评估结果的二个工作日内向高层分管主管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申诉受理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给被申诉人以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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