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校食堂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食堂方案 篇1
根据县扶移办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勤俭节约意识较淡薄,存在水电和办公室耗材浪费、公务接待超标的问题,为确保立整立改,见到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从20xx年9月开始至20xx年10月底,在全办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解决浪费水电、浪费办公耗材、超标接待的问题,促进干部职工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二、活动对象
县扶移办各股室。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1.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出台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单位、部门之间吃请,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2.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审核把关,对违规报账要坚决制止。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1.各股室要加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培养勤俭节约意识;
2.各股室要认真执行《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做到离岗时关闭水、电源及办公设备,节约水电;
3.各股室要开展节约水电、节约办公耗材活动,大力压缩文件及其他纸质类材料等费用的支出,在全办推行网络办公,力争实现一般公务性、消费性支出负增长。
4.由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股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检查,对发生浪费现象的股室予以批评。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办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结合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予以纠正,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将本股室节约水电等办公耗材以及执行机关用电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办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组织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办专项治理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方式,对各股室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扶移办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曾永贵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综合股干部为成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六、工作要求
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在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注重抓教育、抓制度、抓督查,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学校食堂方案 篇2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
呼救员:xxx
安全员:xxx
上报员:xxx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深化厉行节约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减行政支出,坚决制止
奢侈浪费行为,树立高效机关、廉洁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花秋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娄经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腾、周俐辛、李婷婷、罗云美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工作任务
(一)压缩行政开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可能采用自然光,尽量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尽“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因天气炎热确需开启空调时,温度须设置在26℃以上,空调开启时不得开窗敞门。加强用水装备的平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避免“长流水”现象。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办公用品统一发放,每1个月由党政办向各部门发放1次。完善公车及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责任单位:各部门)
(二)加强食堂管理。落实阳光采购、计划采购制度,堵住各种漏洞。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进机关活动,倡导“光盘行动”,用餐人员要适量取餐,不留剩饭剩菜,避免浪费。(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加强餐饮门店监管。向全镇餐饮门店和消费者发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附件2),结合开展“公筷公勺行动”“光盘行动”“文明餐桌”等行动,突出勤俭节约要求,要求餐饮门店设立“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标语,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根据用餐人数给出建议,避免浪费,让“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成为社会新风尚。(责任单位:市监花秋分局)
(四)加强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在做好节水节电、压缩公务性开支基础上,要面向镇内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粮食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光盘行动”,通过主题征文、手抄报、绘画、海报设计、节约小达人、文明食堂等评比表彰活动,通过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乃至社会,形成节俭惜福新风尚。(责任单位:花秋中心校)
(五)加大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要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自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合作,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餐桌台卡等发布宣传标语(附件1),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城管办、市监、卫生院、中心校、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要求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下功夫,杜绝“一阵风、走过场”,杜绝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稳步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党政办、镇纪委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各村、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食堂方案 篇4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 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 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 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食堂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略)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①现场指挥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略)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卫生局、食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配合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稳定。
2、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学校食堂方案 篇6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及《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企业供餐过渡为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不得对外个人承包租赁。
供餐企业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自备水需经卫生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药监督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供餐方式: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食谱由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准,依照4元标准,由食堂提供午餐。
(二)操作模式: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食谱、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由供餐企业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供货商统一配送;新鲜肉食、蔬菜等副食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进行设点,就近采购,按照销售营养监测专家审定的内容,统一食谱。
(三)资金预拨:学校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编制预算,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将专项资金拨到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账户。中心学校将国家补助资金建立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帐结算,滚存使用”,做到“日清、周平、月结”。民办学校的.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在辖区中心校账户,并接受中心学校监管。
四、食堂管理
1、提高食堂供餐水平。接受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并对辖区学校进行监督考评。
2、建立健全学校组织制度。学校成立领导组织,把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制度上墙。
3、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按照上级要求配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4、实行校长陪餐制度。学校要细化校长陪餐制度的具体环节和要求,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费用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5、成立膳食委员会
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年一届,报县营养办备案。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要在学校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6、实行“供餐日志”记录制度
建立学生营养改善供餐日志,详细记录每天食谱以及食品的品种、数量、单价和来源,分别由采购人员、记账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学校安排1-2名安全管理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在日志上记录就餐学生数、陪餐情况、管理情况等,交学校值日领导审核签字。
五、食品安全
严格按照《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食用、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对所需米、面、油、蛋、奶等主副食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程序确定供货,蔬菜、肉禽类副食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索证索票。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品及营养制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学校要设立食品验收员,对主副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食品贮存。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及台账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贮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并配置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周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加工。食品加工间必须吊灯、贴满瓷砖,安装排气设备;不得加工使和使用腐败变质迹象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加工工具、餐具不得混淆使用,使用前使用后要安全要求做好消毒工作,食品操作人员加工前要净手消毒,着装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间;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根据性质分开存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已装好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在地上,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保持烹饪调料器皿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学生就餐前,用紫外线灯对餐厅提前半小时消毒。
5、备餐供餐。备餐供餐前,工作人员应对手部进行二次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异样的不得供应;食品供应时间不得超过烹饪后2小时,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供餐前应检查餐具是否洁净卫生。
6、食品留样。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表明留样食品的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清洗消毒。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保洁设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盛放调料的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8、视频监控。供餐学校要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食堂全方位监控。
六、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收支行为。食品采购验收清单填写要完整规范准确,供货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生效。供货商凭借发票(有效凭证)和验收清单到中心校办理结算手续,中心校不得自行采购营养食品,不得直接与供货商发生资金结算关系。
2、规范资金核算。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营养餐资金专项账簿,中心校财务人员承担账目的核算工作,营养餐专帐实行复式记账,财务人员要按文件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及时将收支凭证进行处理,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完善实名制系统。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学生信息要完整、准确,学生异动要随动随报,严禁冒领和套取资金。
4、健全内控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了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供餐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职能组织。按县相关要求,成立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营养改善办公室、资金安全监督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
3、广泛宣传。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供餐的宣传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工作,提高质量。
4、加强督查。学校领导将不断督查各级组织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检查并听取汇报,确保工作高效实施、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