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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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4〕2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任务,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我委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大力支持社会办医

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到2015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处

3.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4.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术地位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5.放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6.探索与推进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财务处(审计处)

7.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综合监督处

8.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9.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0.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1.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开发符合本市特点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推广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以朝阳区为试点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到境外举办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二)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2.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3.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

(三)加快健康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疾病救治、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配套地方性标准,为医养结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指导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5.探索建立以老年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房。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6.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7.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8.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体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9.加快健康服务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健康软件开发、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利用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技术,加强医疗预防、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健康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利用,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支持推广健康云服务。探索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信息统计处

20.发展健康文化与教育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公众权益保障处

(四)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21.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22.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五)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23.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学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二、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24.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市场和降低门槛。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等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二)公平获得生产要素

25.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公平获得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26.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多点执业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7.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8.探索建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并区别聘用合同,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三)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间

29.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四)完善服务管理政策

30.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信息公告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设立与加入、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五)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

3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支持健康服务企业、质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健康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32.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滥用非营利地位行为,确保充分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2

2017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项目县。为贯彻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国卫宣传发)[2014]15号)》精神,为全面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根据《介休市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介政办发[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企业(焦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山西省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晋中市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方案为依据,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振兴崛起、城乡美丽、生活富足、人民幸福为奋斗目标,以健康促进为基本策略,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运用可行干预措施,采取有效宣传方式,营造健康环境,帮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标准,为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实施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导、部门合作、车间、班组全员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政策、网络、人才体系和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健康环境,培养健康人群,提高员工健康教育普及率、核心信息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合力打造“健康企业”。

(一)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吸烟率下降3%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企业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建设无烟环境。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五)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促进健康工作的干预模式和长效机制。推动减盐防控高血压、预防肥胖、无烟环境、整洁卫生等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扩大干预覆盖面,逐步提高全体员工健康素养水平。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工作启动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创建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5月—2018年5月)。各企业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焦化)建设。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经贸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二)有专(兼)职人员,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四)各企业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五)各企业组织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或主题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安排、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授课内容等资料。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七)经常性的开展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整洁卫生、环境。

(八)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永平

副组长:李永春

成员:高英忠、剌桂花、李光辉、任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永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全省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创建工作进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创建工作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实施动态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长效开展。同时,随时接受市健康促进活动办的明察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3

健康企业是健康“细胞”的重要组成之一,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第一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结合企业性质、作业内容、劳动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二章建设健康环境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无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设置显著标识,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级B级以上;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并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十二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章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立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配备急救箱等设备。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

第十七条制订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第十八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营造健康文化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企业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骚扰等。

第三十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镇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根据省、市、镇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镇(街)和示范单位(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工作标准》的通知》(东农健办〔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和各部门支持配合,动员工厂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积极采取各种干预措施,改进不利健康的行为和环境、以及加强卫生服务,促使每个企业员工树立和增强健康观念,学习和掌握卫生保健知识,自觉采纳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防止和减少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对健康所造成的损害,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

二、总目标

建立适应工厂职业人群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职业、生活环境,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通过不断提高工厂职业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工厂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对象

选定开达玩具厂作为试点首先铺开创建工作。其余企业条件成熟的也可创建。

四、组织架构

各相关企业要成立创建“行动”示范企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基本任务

(一)工厂企业在生产、经营、后勤、生活等方面适应现代文明,全面创建健康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

(二)工厂企业在总体上保证企业职业人群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

(三)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落实有效措施实施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工厂企业转变卫生宣传模式,采取形式多样、员工喜闻乐见的方法进行健康教育。

(五)工厂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卫生法制教育,加强行政干预管理力度。

(六)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劳资、宣传、教育、文化、后勤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均应有协调配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措施。

六、具体目标

(一)工厂企业健全有关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将卫生科普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有关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二)提高企业员工健康观念提高。有毒有害作业工人100%获得“知情权”,了解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知晓率达90%。

(三)企业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职工执行保护和减少职业危害及意外伤害的技能和正确行为率达95%。

(四)根据我市预防性病、艾滋病中长期规划,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促使企业员工接受性病与艾滋病防治教育率达90%,80%职工掌握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

(五)建立和完善工厂企业人员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就业前体检率和定期体检率达95%以上,并建立健康档案。

(六)促使各种危害健康的疾病发病率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和应急事件在工厂企业的发生。

(七)在工厂企业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面积不少于2㎡,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换;并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10年4月)

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行动”办公室人员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0年4—5月)

完善组织架构和硬件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三化”、除“四害”及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并迎接镇“行动”办对各厂创建示范社区工作进行评估,寻找差距,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考核评选阶段(2010年6月)

充分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迎接市“行动”办的考核评选。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镇“行动”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共同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创建健康教育示范企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工厂员工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创建意识。

(三)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基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教育厅、展览厅、培训室等,并配备电视、录像等必要健康教育宣传设备。

(四)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人员积极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工厂员工健康教育档案;各种健康教育档案就按档案化规范管理,按年度装订成册。

(五)加强督导,实施考核。镇“行动”办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东农健办〔2003〕6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东莞市示范镇(街)和示范单位(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工作标准》的通知》(东农健办〔2009〕1号)的要求,对各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市的考核评选。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法〔2019〕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神东公司全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要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皮带机公司决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部署,以职工健康为中心,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创建坚持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创建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现健康企业共建共享。

细化标准,分批推进。结合皮带机公司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创建,实现健康企业应建必建。

携手创建,定期考评。积极参与地企联合创建,探索吸收专业机构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评估阶段性总结。

三、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职责:

1.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健康企业创建重大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审批表彰健康企业创建单位。

2.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对健康企业创建进行总体安排。负责健康环境建设,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

3.党委办负责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渠道,回应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有关规定工业项目绿化布置符合要求,企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对女员工依法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严格落实《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经营办负责保障健康企业创建资金投入,负责劳动用工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5.设计研发部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督促落实。

7.设备质量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项目工程及费用管理工作。

8.党委办负责营造健康文化,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主要目标

1.基本目标。将健康融入所有生产经营全过程。不发生因防控不当导致的较大及以上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环境事件和卫生事件。

2.职业健康目标。保持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岗位员工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和防护知晓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一般健康目标。员工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慢性病防治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以上。

五、建设内容

(一)制定企业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企业建设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或明确负责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或明确健康企业建设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2)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总结上报健康企业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健康企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等。

2.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建立健全促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

经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心理健康促进制度,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废气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党委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女员工保护制度、食堂管理和合理膳食制度、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工间健身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其他健康促进制度等。

3.多措并举保障健康企业创建投入

(1)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投入长效机制。经营办负责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费提取和管理制度,用于与健康企业创建直接相关的支出,专款专用。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要足额用于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现场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关资产和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和保险参保工作

(1)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经营办负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等。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也应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建设整洁舒适的厂区生活环境

1.完善企业基础设施。

(1)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厂区道路交通设计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

加强企业路面、绿地、环境日常管理。党委办负责结合当地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有人清洁的公共设施、清除暴露垃圾、清理乱堆物料,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整洁卫生。

(2)党委办负责绿化工作。厂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

2.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

三车间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管理工作,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舒适整洁。

党委办负责对食堂监督检查工作。厂区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并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B级以上;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堂负责人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按规定处理餐余垃圾。

4.厕所和洗浴设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到位。

党委办负责厕所和洗浴设施管理工作,各车间配备足够的更衣间、浴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沐浴液等卫生用品;办公楼参考设置。员工规范管理使用厕所和洗浴设施,利和物业确定专人负责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5.设备质量部负责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和振动、采光和照明等基本卫生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同时,工作场所采光设计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照明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作场所温度、通风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暖通空调等设计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

6.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采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标准规范,技术部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1.多方位改进员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1)提高医疗保健和应急处置能力。党委办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为车间配备急救箱等设备,各车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新。各车间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党委办负责在办公楼、各车间、等场所设置血压仪、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设备,方便员工免费测量,并张贴相关知识科普材料,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党委办负责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计划,每年按计划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健康体检,为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委托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开展员工健康评估,为员工查询个人健康指标、自我健康管理和企业针对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依据。将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员工健康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并统一规范建立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档案。

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哺乳期保健。党委办负责落实女员工产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开展女员工保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4)开展员工全民健身活动。党委办(工会)负责组织本员工健身活动,设置必要的健身场所,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和器材,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将员工健身列入工会工作计划,对员工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比赛和大众健身比赛活动,鼓励采用较为灵活的工间休息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行政人员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2.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

(1)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设计研发部、设备质量部负责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减少重体力劳动和接害人员。根据需要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并设置抑尘收尘装置、降噪隔噪设施等。

(2)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车间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理。

(3)有效防范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针对能量性有害因素(如触电、物体打击等)、机械性有害因素、个人因素(如疲劳作业、带病上岗、操作不当等)、管理因素(如违章指挥、紧急处置程序不科学等)、急性化学中毒因素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准备,减少事故及其危害。生产协调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1)经营办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通过心理学、职业健康等专业人员对公司状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在压力管理、职业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等全面提供服务,提高员工归宿感。

4.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1)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使员工形成健康自主管理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和、保护环境、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党委办、经营办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慢性病、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使员工从“要我健康”转变为“我要健康”,自觉选择安全健康的工作行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为员工的健康思想认识,提升其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在“青年示范岗”“五好家庭”“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中体现健康素养有关内容。

(3)提倡合理膳食不浪费。党委办负责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开展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和“节约行动”教育培训。就餐员工合理取餐、少拿多取和按量打饭,坚持实践“光盘行动”,培养和保持节约习惯。

5.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管理人员和员工多沟通协商、多换位思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将企业打造成“大家庭”,形成彼此尊重、和谐温馨、相互信任、平等包容的人文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制止可能的工作场所暴力、歧视等。

(2)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员工不仅个人养成健康工作方式,还要主动与他人分享健康知识、健康心态、健康行为、健康生活方式等。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党委办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健康企业创建经验做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将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分解,各办部、车间根据《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控制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创建阶段任务,定期开展创建评估,确保各分项指标达到标准指南具体要求。

(二)各办部、车间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定期评估建设情况,及时记录内部整改意见和建议。

健康企业建设办公室联系人:XXXXXXX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歩加强和推进我县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府办[2017]40号)(昌府办[2017]40号)的要求,现结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16版)》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鼓励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规章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急救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核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企业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要积极落实项目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企业领导要做好对本企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和任务,细化目标及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企业的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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