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知远网

2025-06-13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民营企业清欠报告(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3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工程办,由工程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别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工程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开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催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根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催促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工程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效劳行开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催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4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5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确保清欠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已圆满完成了20xx年初确定的清欠任务,并无新的拖欠账款产生。

20xx年年初,我县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了排查梳理,发现我县有x个项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分别为: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光伏扶贫扩面工程,拖欠xx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xx镇政府因建设xx镇xx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拖欠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xx乡政府因建设xx乡新农村建设工程,拖欠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发现1个单位拖欠民营上市企业账款(xx县人民医院拖欠xx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账款xxx万元)。四个单位总拖欠款为xxx万元。经过努力工作,四个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全部还清拖欠账款,清欠率达100%。至目前,我县暂未发生新的拖欠。

一、主要举措

我县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将其作为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xx县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工信、财政、审计、发改等1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清欠目标任务,严格压实清欠责任。

(二)营造工作氛围。组织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理清工作思路。同时,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县电视台、xx发布、活力xx等媒体宣传此项工作,并在xx政府的网站公布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举报电话,形成全县上下大抓落实、全面摸排、认真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重点目标。按照“应还尽还、能清则清”原则,根据工程款拖欠的行业特点,着力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按合同履约,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四)严防新增拖欠。在组织清欠的同时,我县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边清边欠。一是坚持把好审核关,将资金来源纳入审核条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是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对涉及举债融资的,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三是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县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上级组织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县拟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清欠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严防新增欠款。加强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情况将严肃处理。对政府类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条件,未达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定,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6

限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记者2月15日从省审计厅获悉,自去年12月下旬我省将清欠工作纳入政策跟踪审计监督后,推动省属监管企业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国资委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1月底,省属监管企业已完成清欠29.7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7.62亿元已全部清偿完毕,各市州国企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已全部清零。按要求如期完成第一步优先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有关加大清欠工作审计力度的部署,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去年底制定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将此项任务作为政策跟踪审计重要内容,统筹整合人员、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培训指导。去年底到今年1月上旬,派出4个审计小组,分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清欠跟踪审计,重点抽查部分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24户。

审计通过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与方法,重点分析企业报表中应付账款等往来款科目构成,重点检查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项目和采购的`合同、付款进度、拖欠原因等,发现个别企业对清欠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清欠工作推进缓慢;有的企业对欠款排查不到位、清欠口径理解不准确,清欠台账数据质量较差,存在多报、少报、错报等问题。

审计中还梳理了一些合同签订不规范、付款期限不明确等导致出现长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典型案例。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审计整改函,督促企业边审边改、限期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更加重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建章立制,督促企业增强守约意识,加强合同、往来款项等基础管理,加大失信违约惩戒力度。要求存在欠款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收往来,通过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还款来源;对清欠暂时有困难的,要拟定出还款计划逐步清偿,严禁新增拖欠,以实现20xx年底“清欠”的目标。

收到审计整改函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召集企业座谈、通报清欠工作进展等形式推动整改;相关企业建立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台账;部分企业已多方筹集资金清欠账款,正按照“清零”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清退、偿还。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7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8

限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记者2月15日从省审计厅获悉,自去年12月下旬我省将清欠工作纳入政策跟踪审计监督后,推动省属监管企业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国资委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1月底,省属监管企业已完成清欠29.7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7.62亿元已全部清偿完毕,各市州国企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已全部清零。按要求如期完成第一步优先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有关加大清欠工作审计力度的部署,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去年底制定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将此项任务作为政策跟踪审计重要内容,统筹整合人员、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培训指导。去年底到今年1月上旬,派出4个审计小组,分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清欠跟踪审计,重点抽查部分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24户。

审计通过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与方法,重点分析企业报表中应付账款等往来款科目构成,重点检查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项目和采购的合同、付款进度、拖欠原因等,发现个别企业对清欠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清欠工作推进缓慢;有的企业对欠款排查不到位、清欠口径理解不准确,清欠台账数据质量较差,存在多报、少报、错报等问题。

审计中还梳理了一些合同签订不规范、付款期限不明确等导致出现长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典型案例。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审计整改函,督促企业边审边改、限期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更加重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建章立制,督促企业增强守约意识,加强合同、往来款项等基础管理,加大失信违约惩戒力度。要求存在欠款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收往来,通过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还款来源;对清欠暂时有困难的,要拟定出还款计划逐步清偿,严禁新增拖欠,以实现20xx年底“清欠”的目标。

收到审计整改函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召集企业座谈、通报清欠工作进展等形式推动整改;相关企业建立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台账;部分企业已多方筹集资金清欠账款,正按照“清零”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清退、偿还。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9

安丰塘镇落实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丰塘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梁志勇同志任组长,镇分管经济工作领导邹春任副组长,镇经发办、镇纪委、镇财政所、镇劳保所、镇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朱亚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专班负责,并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工作开展

突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上半年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县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要求各部门、各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三、取得成效

通过自查,安丰塘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1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小组,落实分管灵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态,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赀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有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健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只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健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订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订11月中旬支付,但到现在未付。

经查,主要源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利,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轻诺寡信,导致与供货方约订的.时间没到,就写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到现在,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亊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察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察方案,任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并对检察中发现的问提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察力度,对在建项目琢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安时发放。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3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4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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