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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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1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

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4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5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0.5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7、建立台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小学贫困生帮扶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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