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
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该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2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xx年6月29日在十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已有五年多的时间。通过一段时间对新《义务教育法》的认真研读,新《义务教育法》与原来的义务教育法相比较,我感觉新《义务教育法》无论在内容、结构方面,还是在措施、责任方面愈加具体、全面、得力、明了,完全符合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新《义务教育法》在明确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突出义务教育的公益特征以及回归义务教育免费本质等方面它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新的里程碑。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新《义务教育法》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治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从师资流动、预算编制、设立专项资金等方面规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从而把过去的各自发展纳入今天的均衡发展的法制轨道。
2、新《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更要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不受学杂费有利于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别是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失学、辍学,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
3、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没有真正意义上解决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
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些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是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规范义务教育行为的纲领性文献。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一定要研读、熟读新《义务教育法》,依法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服务行为。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 、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5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6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
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己要求很严格,但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己对我自己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现在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己要求很严格,但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己对我自己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现在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处在跨世纪的今天,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7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能够说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我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我,故有法等于无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这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精神。
第二,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期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不侮辱、歧视,对他们一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热爱学生,可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务必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潜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用心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我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四,工作用心、认真负责。工作用心,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务必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五,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忙;另一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礼貌礼貌,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我。
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2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2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学习了教师法认识到,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是不对的。《教师法》给出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我认识到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我接受这个班以来,转化了10多名学生的学习态度,语文考试成绩的及格率由80%提高到97%,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大幅提高。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8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从有关材料上我知道了:师表就是指教师的道德行为和意志品质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和典范。
我记得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从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来看,由于青少年学生具有天然的“向师性”,又处于世界观、道德品质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大,容易受成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教师要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从思想到作风,从心灵到外表,从言行到举止,在各个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智慧的代表,高尚人格的化身。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他们往往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作为自己学习的内容,仿效的榜样。由此我认识到,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仅在用学识教人,而且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教人。作为教师应无论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都要以自己的良好形象教育和感化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我们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认识,更有利于指导了我们今后的实践工作。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9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当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应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我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当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当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团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团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应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可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本事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齐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仅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我,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我,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我应有贡献!
《教师法》的资料很丰富,那里只是简单的介绍,期望大家经过认真学习,将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我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我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0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教师的终生学习初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给我最深的体会如下:
从受教育权的'发展来看,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制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他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他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
第一、 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
第二、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权
第三、 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第四、 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五、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提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力,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绝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会依法限制学生的发展。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1
通过《教师法》的学习,本人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照每一条每一款,认真地剖析自己,有针对性地查摆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争取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重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
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楷模的形象。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2
教师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应履行肯定的任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任务和遵守的行为范例。在事情中,严酷范例自己的头脑和行为,一心一意为门生办事,让门生得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承认,不体罚和变相体罚门生,时候以教师的品德行为范例来要求自己,尊重每一个门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任务,《教师法》不但资助教师失掉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要学习好它才能包管教师享有自己的权益。教书和学习的生存,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力。而幼儿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以是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尊重每个幼儿的本性特点,让幼儿自动地、活泼地发展。
客气向门生学习,做到讲授相长教师法学习心得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门生对教师的尊重之言。对付教师则不行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平生等相待,客气向门生学习,做到讲授相长。爱门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力,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托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讲授过程中,教师是主导,门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门生不用不如师,师不用贤于门生”。一个好教师会将门生放在平等地位,信托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配合探求真理的同伴。教师法学习心得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门生正处于人生观和天下观形成的紧张时候,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种种困扰和问题,必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翻开门生心灵的窗户?起首就要了解他们。了解门生的喜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本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只要了解了每个门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本性、有志向、有伶俐的完备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门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头脑、兴味、喜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3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主动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认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