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装修承诺书(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装修承诺书 篇1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为的买受人(业主),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在本物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或使用过程中:
一、保证不违规装修,房屋装修前主动办理登记或施工许可、结构安全核准报批手续;
二、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外墙立面;
四、保证不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五、保证不擅自浇筑房屋室内夹二层(俗称假二层);
六、服从房屋外立面统一规划要求,保证不擅自安装卷闸门;
七、保证不乱搭乱建以及占用公共通道;
八、保证本物业所使用人遵守本承诺,如物业使用人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人物业产权转让登记时保证取得本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送交县房产登记部门,在县房产登记部门收到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十、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装修承诺书 篇2
很荣幸为小区号楼单元室业主装饰装修房屋,为维护小区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本公司在小区装修期间,愿遵守以下规定:
1、至小区管理处为每位进小区装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员工)办理《装修出入证》,并在进出小区时佩带好出入证;施工完毕,将《装修出入证》退还于管理处;如有遗失,及时至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禁止员工在施工区域吸烟。
3、禁止员工在地下等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
4、禁止员工进入非装修施工区域及指定通道以外的区域。
5、禁止员工赤足、赤身及穿着不体面的衣服在小区内走动。
6、禁止员工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有碍小区形象。
7、遵守小区装修施工时间规定,晚间18:00至次日上午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
8、施工时,不得将废弃物丢弃至排水管道内,以免影响业主以后的`使用。
9、每日施工完毕,将装修垃圾袋装,放置于指定区域(装修垃圾不得放置于生活垃圾箱内)。
10、保证不将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堆放于楼道、单元门口、公共走廊等公共区域。
11、运送装修材料时,将材料袋装化(如黄沙等)。
12、施工期间,加强消防管理,严格遵守《装饰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上的条款,杜绝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13、指派有上岗证的员工进行水、电、动火等工作的操作。
14、服从管理处保安人员的安排,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
15、对于管理处的装修巡查,予以积极配合。
16、有义务劝阻业主破坏承重墙、安装太阳能、安装防盗窗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告知管理处。
17、施工期间,不在装修业主家中张贴任何,以免影响小区的形象。
18、设备、材料等货物出运,须填写《物品出入审批单》,并经业主审核签署后方可带出小区。
19、爱护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楼道灯、按钮、消防设施等),不得拆卸带离小区。
20、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域水、电施工图,以免施工时打穿房屋原有管线。
21、遵守管理处其他管理规定。
22、如因违反小区管理规定,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注:如业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有任何不详之处,请至物业管理处询问。
承诺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xxx
施工单位负责人:xxx
联系方式: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 篇3
本人/我司房业主/住户,现申明已清楚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社会《业主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按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之准则施工,若因未遵守以上制度而产生问题由本人/我司负责。
业主/住户:
(签署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装修承诺书 篇4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x年;
3、装修工程为xx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x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x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 篇5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承诺书 篇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以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工程概况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 安 全 员:证号: 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30日前填写现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科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3、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5、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10、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先产权登记、安装前进行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拆除前拆卸告知、办理注销登记
16、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严禁辖区内的建筑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到天镜湖游泳。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五、其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2、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各方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如实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予以积极篇二:施工安全保证书
施工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
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
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
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