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诚信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 ,中学报名点名称:。因被,所以放弃参加高考。
承诺人签名(本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夹带、抄袭,不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四、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六、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班级:
时间:20xx年 7月3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xx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党员公开承诺书)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XXX
二OXX 年X 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