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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1
为规范部门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按劳取酬,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销售部。
二、分配原则:
按照“各尽所职、按效分配”的原则,对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与奖金挂钩,使奖金分配真正发挥其在部门管理中的调节作用,使职工树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切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大家的创造性。
三、分配程序:
每月部门奖金总额由矿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下达,本部门根据月度经济职责制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分配各专业的奖金总额及专业负责人的奖金,各专业负责人分配各专业人员的奖金。
分配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四、考核办法:
依据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奖金,预留奖金总额的30%进行考核,其余作为基本奖金。
五、分配细则:
1.所有人员到达要求出勤天数,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原则上可拿到基本奖金。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另行考核。
2.在基本奖金的基础上,加上部门和专业的考核奖金构成每位员工的月奖。基本奖金的计算方法参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有关制度条款。
3.考核奖金的考核范围:xx。
4.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及时性;
5.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
6.培训考核成绩;
7.日常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及完成质量;
8.违反部门其他规定的;
各专业的考核:
部门或专业嘉奖:
工作业绩突出的;
合理化推荐奖;
奖罚:
按照《销售部经济职责制考核办法》所规定的资料,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奖金部分进行二次分配。
其他规定:
1、本办法经销售部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2、本分配办法最终解释归销售部,如有和公司考核制度相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2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 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数:
计 算公式: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周教学课时数×学科系数(中学语、数、英小学 语、数学科系数为0.2。其中优秀类为0.2;合格类为0.15;不合格为0。其它学科系数为0.15。其中优秀类为0.15;合格类为0.1;不合格为 0)=教师周工作量(课时)。其中周实际教学课时数由标准课时数和标准班组成。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周课时数(语数包班、跨班、跨年段的增加1 节)/15+班级学生数/40]÷2×15(节)。(上、下学期周课时数、学生人数不同的,分别计算后求平均值)
(2)由学校教导处统一 安排的代课每节折算为一节,早读折算为一节,早晚自修折算为0.5节,节日假加班日工作量折算为三节。导护一天折算为二节,行政执勤一天折算为三节。图书 管理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保管人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后勤(网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七份之一;生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份之一。
(3)学校管理岗位(含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其他管理岗位指教辅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岗位人员(含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已聘)教师课时数酌情计算。
3、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6节/日)折合课时数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总节数)×个人工作量(总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 相体罚学生;
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 核办法》规定20条之一的;
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该项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 计)。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 德育工作10%: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 动,陶冶学生情操;
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该项得分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计)。
(2) 教学常规10%: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1.5分;
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1.5分;
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1分;
④ 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1.5分;
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2分;
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1.5分;
⑦坚持课后反思,认 真总结教学经验1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量化评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
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2分);
②按规定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1分);
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2分)。
(2) 教学研究5%:
①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教学(含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县级及以上的得2分、中心小学的1.5分、本校得1 分;(同一类活动取最高项)
②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0.8分、中得0.5分;
③参加课题研究(以结题为准)、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 (不含职评规定的论文),县级得1分、校级0.5分;
④以老带新,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情况,得1分。该项由片区以上证书材料评定。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8%÷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
①合格率2分、巩固率1分、进步率情况1分;
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1分。
(2)育人效果5%:
①学生获奖情况,县级及以上的2分、学校得1.5分;
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0.5分;
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2分,否则不得分。
非教学人员由测评小组根据职责完成情况评定,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得2分,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工作,受县局通报批评一次降一个等级。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3)综合评价奖励2%:该项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可对规定外的兼任科股人员,节假日误工及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
工作业绩项:中心小学管理人员按相应技术等级的平均值计分,教辅、后勤人员按教师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
四、其他事项
1、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5-7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量化等工作。
2、借用外单位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应已聘的专业技术等级平均值(班主任津贴部分除外)领取。
本分配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后生效,适用于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3
一、目的
绩效考评的目的是对被考评者进行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等的定量、定性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异动、培训及薪酬变动等的依据。
二、原则
1、公开性原则绩效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开。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差别性原则考评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结果在工资、晋升、使用等方面应体现明显差别。
4、时效性原则考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考评数据要求与考核周期相吻合,而不该将本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当期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绩效和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用语的定义
本制度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定义如下:
1、绩效考评:指考评者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一定的考评方法,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将上述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绩效考评是绩效考核和评价的总称。
2、考核周期:指同一考评类型中上一次考评起始与本次考评起始之间间隔的时间段。
四、考核类型
本公司绩效考核分为四类:考核类型实施频度评价时间月度考核每月一次下月上旬季度考核每季一次(暂无定式)每季最后一个月中、下旬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格式不定)每年十二月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一次试用期期末特殊考核按实际需要月度绩效考核按考核绝对成绩换算成绩效等级。
绩效等级按以下规定换算:等级s级a级b级c级d级e级分数100分~150分90分~99分80分~89分70分~79分60分~69分60分以下权数14/53/52/51/50绩效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绩效工资=总绩效工资×绩效等级权数
五、考评者与被考评者
1、考评者评价者含人力资源部、直属上级、次上级三类。
评价者的职责如下:评价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必须消除对被评价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做到公正有据。不对考核期外和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2、被评价者被评价者为被纳入评价计划员工。调到毫无工作经验的其他职务工作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当年度评价。当年度评价结果可适用调动前最近两年评价结果的平均。
六、考评者训练
1、在取得评价资格之前,必须经过考评者训练。
2、为了达到以下目的,也必须进行考核者训练。
(1)理解绩效评价制度的内容和结构。
(2)确认评价规则
(3)统一评价者的评价尺度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在考核完成后一星期内向被考评者反馈,并与被考评者共同制定下阶段绩效改进计划与方案,本月绩效改进方案附与下月绩效考核表上;考评结果作为薪资变动、人员异动及培训等的依据;考评结果份部门、分类别由人力资源部存档,经管理中心总监批准方可查阅,原件不得外借。
八、考评申诉
被考评者若认为考评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于绩效反馈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申诉。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4
一、考核宗旨
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二、考核程序
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励、调迁、升降职的依据,公司往往对员工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据此发给年终奖,奖励员工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
编写要点:
员工年终奖是最常用的一种奖励方式,绝大多数公司均设有年终奖奖项。
(1)员工年终奖的考核;
(2)员工年终奖的发放。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
①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注:考绩奖垒发出i分比系m固定年终奖垒的为基准。
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4%);得L等79分,则发出奖垒为:固定年终奖垒(固定年终奖垒x4%)
七、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几经总经理室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八、申诉
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反对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的薪资福利体系,进一步提高集团总部员工的工作效率,使公司整体经营更上一个新台阶,保障奖金发放有章可循,特制订方法。
二、适用范围
总部各部室所有管理人员。试用期员工三个月内无奖金。
三、分配原则
1、秉持客观、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
四、分配方法
1、核算时间
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出勤天数超过22天算作一个自然月度,1-6月累计总月数为奖金发放的`总时间。例如:员工A1-6月每月出勤都超过22天,他的奖金发放月数为6个月。
2、发放标准
〔1〕高层、中层管理人员由董事长确定奖金根本发放标准,高层为4000元/月,中层的为3000元/月,并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核算标准;
〔2〕各部门根据岗位配置情况、现有人员任职资格来确定各部门主管岗位人员,主管人员奖金根本发放标准初步定为1500元/月,一般员工奖金根本发放标准初步定为1000元/月。具体
核算标准结合员工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
奖金核算标准=奖金根本发放标准x考核系数。各部门根据部门人员考核得分,得出以下等级:
优-考核系数为1.0,良-0.8,合格-0.6,根本合格-0.5
五、职责与流程
1、董事长确认各中、高层领导的奖金发放标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奖金核算标准,并将最终评定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汇总评定结果并按照各员工实际考勤进行核算奖金额;
3、审计法律部对奖金额进行监督、审计,和人力资源部确定最终奖金额,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4、集团总部人员奖金额报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奖金发放。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
2.1奖励形式
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
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
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奖励由基层队组以上部门推荐提名,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4、奖励办法
2.4.1、奖励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所需奖金分别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奖金中列支。
2.4.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情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4.3、员工受奖励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对异常突出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党群文化部门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章:惩处
3.1、惩处形式
一般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罚款数额一般为100—5000元(造成重大损失赔偿除外),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3.1.1、情节异常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的',连续旷工超过3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0天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1.2、属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同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惩处范围
3.2.1、迟到、早退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2、旷工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无故不考勤,按旷工处理。
3.2.3、考空勤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
3.2.4、顶替他人考勤,处罚顶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部门及以上负责人请假或公出未告知办公室,处罚当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间未着员工服或正装,处罚当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间带小孩或用餐,处罚当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间闲聊、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9、员工睡岗、串岗、脱岗,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10、开会迟到、早退或手机铃响,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1、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2、工作时间非接待应酬饮酒,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3、领导接待日未当值,值班领导脱岗,处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
3.2.14、无正当理由,任职人员失去联系者,处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2.15、办公场所发现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6、在集团内部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7、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报送报表、资料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工作安排等,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视具体情景,追究其它职责。
3.2.21、擅自外借公司档案、资料等,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浪费或损害款额由职责人承担。
3.2.23、超标招待,情节轻微者,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超标费用由职责人承担。
3.2.24、私自占用外单位馈赠的礼品,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责令退还礼品或折价退款。
3.2.2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礼貌,处罚当事人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6、违规派遣公务车辆,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费用由职责人承担;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景,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下级,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9、工作懒散,虚于应付,经提醒仍未改善,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误,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1、工作浮夸、弄虚作假,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2、利用公款吃请、聚餐,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费用由职责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3、违反婚丧宴请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500-2000元(任职人员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500元以上,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5、考勤员考勤失职或违规作弊,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3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7、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违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及时制止,不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处理不及时,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8、违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9、职责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盲目听从违章指挥,使本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规操作、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0、发生突发事故,未能坚守岗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1、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财物,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2、生活作风不正或参与社会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3、工作不负职责或工作质量差,生产劣次产品,造成较大潜在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5、扰乱企业正常秩序,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6、以侮辱、诽谤、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7、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顾私怠公,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8、失泄公司或客户机密,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有关法律职责。
3.2.49、偷盗企业财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价值较大的,并追究刑事职责。
3.2.50、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降级、降职及其以上处分。
3.2.51、其它违反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应抑制及惩戒的行为,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3.3、惩处程序
发生应处罚行为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提来源罚提议;或由检举人直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举报,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总裁或下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排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提来源理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如确非主观原因、属特殊情景导致的违章违纪行为,经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景酌情处罚。
3.4、惩处办法
3.4.1、对因受处分而降低岗位级别的,按岗变薪变原则,重新确定工资薪级。
3.4.2、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为312个月,察看期内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4.3、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惩处程序,经工会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4.4、员工违章违纪所涉罚款一律交至公司财务部门;如惩处标准与《xxx制度》规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规定为准。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