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知远网

2025-06-0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了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状况,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大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上司的配置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特别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防范为主、条块结合、广泛宣传、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将防范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欺诈、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这样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人。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通信网络网络欺诈犯罪的集中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众对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百货公司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全面垄断,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知道,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在我区蔓延的势头。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积分宣传。

(1)银行、酒店、超市、商店、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沿街公司、交通主干道等有电子显示器的要点,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宣传内容的循环播放频率,设置宣传卡,在大厅服务台发布打击通信网络欺诈犯罪通知、宣传图画书(责任部门:宣传科、三产服务科、市监分局、城管中队、文体站、卫生科、派出所、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2)在绿化灯箱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的宣传内容。(责任部门:公共设施管理科)

(3)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等利用电子显示器、卡片或标语加强宣传。(责任部门:交通运输)

(4)在交通要道、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配置横幅。(责任部门:宣传科、物管科、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网络宣传。

(1)利用开发区公共编号,动员指导所有成员充分利用其平台资源,发布原创新闻,积极转载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相关信息,实现一条信息,全网传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科)

(2)以手机邮件的形式向全区许多人分批推送防止通信欺诈的犯罪信息。(责任部门:组织科、宣传科)

(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安排专家,在阳光村务群、网格工作群、单位工作群、学生家长群等微信群中,每周至少推出两次以上防止通信网络欺诈为主要内容的照片、文字等宣传资料。(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三)实地宣传。

(1)派出所率先科学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活动,在村(社区)、基层站、公园广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客运站等显着位置贴上通告、宣传标语,广泛利用卡片、电子显示器等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复盖(责任部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2)以住宅区大楼单元或村生产组为单位,将通知、公开信一起贴在各大楼单元门口或生产组的显着位置。(责任部门:各村(社区)、物管科)

(3)加强机关干部员工及其家庭反欺诈宣传,给机关干部员工发信。(责任部门:组织科)

(4)各线分工率先宣传,发行给市民朋友的信。其中学校给每个学生发信,学生带回家,让监护人在收据上签字后,收据回收存档。(责任部门:宣传科、城管中队、交通运输、卫生科、司法所、民政科、文体站、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活动宣传。

(一)在主要公园广场分批举行万人签字反欺诈承诺仪式。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地区发行通知、给市民发信等宣传单,提高大众知识率。(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各村(社区)

(2)开展法治进入社区系列反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司法所、各村(社区)

(3)开展捂住钱包手牵手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科、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4)开展企业员工盖钱包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企业管理科、各村(社区)

(五)创建无欺诈社区(村)。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大众,积极开展无欺诈社区(村)创建活动,将创建结果纳入社区民警年末审查和区综合治安审查。(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管理、各村(社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重视通信欺诈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制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配置,切实执行。宣传科要创新宣传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组织重点报道,确保有势、有力、有影响。

2.明确职责,确保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按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提前规划,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展示亮点,精心开展各种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3.重视统一,形成工作合作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作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垄断面。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3

近年来,我县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高发,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给群众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为进一步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遏制案件多发势头,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浦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贯彻主动警务理念,通过主动打击,立足于境内破获一批电信诈骗案件,打掉一批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有力震慑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

(二)通过全方位、全覆盖的防范宣传,有效减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有效遏制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使全县电信诈骗案件实现同比、环比下降。

(三)通过打击整治,总结积累一批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追赃止损的技战法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电信诈骗的犯罪常态化打击防控工作机制,夯实打击、防控工作的基础,有效提高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破案追赃能力、防骗止损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局长郑列贤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督察大队、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网警大队、警务保障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长陈伟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四、部门职责

刑侦大队:是侦办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全力开展管辖案件的侦办。全面开展调查访问、银行冻结和查证、研判串并、团伙经营、追逃追赃等工作,牵头负责抓好打防电信诈骗合成作战方面的`具体工作,主动协同网警开展专案攻坚。研究分析电信诈骗的犯罪的形势、作案手段和规律特点,通过通信部门的联络员渠道及时封堵诈骗电话,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开展防范工作、宣传建议。

网警大队:认真办好自侦案件,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侦办工作,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网络信息、核查IP地址用户情况或按规定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根据相关单位要求做好后期配侦工作。要协调通信部门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力度,强化通信倒查的源头追踪,以及对网络平台、网关和服务器中犯罪数据的解密读取和证据固定等工作。

经侦大队: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情报信息交流,定期共商电信诈骗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形势,并以“银联查控信息系统”为依托,确保各实战部门能实时开展银行卡查控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取得对打防电信诈骗的犯罪工作的支持,开通相关信息快速查询和快速止损的“绿色通道”。

治安大队:充分发动派出所力量对群众开展防范工作,加强与通信、银行部门的沟通,会同相关警种研究建立与工、农、中、建等银行的信息共享及查控止损等工作机制,并指导督促通信企业强化诈骗信息的监控、封堵,指导银行部门加强案件防范宣传工作。

指挥中心:认真受理举报线索和报警案件,全面记录犯罪线索,快速将案情、作案通讯工具号码、银行帐户和被骗经过等信息传递给刑侦、网警、技侦等相关部门;认真为报案人提供咨询服务,做好防范提醒和劝阻工作;建立重大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有条件的要协助报案人开展紧急止损工作。

情报中心:组织相关警种开展好信息专业研判和打防工作的合成作战,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和防控建议,并对该类犯罪案件信息的规范化采集实施质量监控。

政治处:充分动员组织公安内外各种宣传力量,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传播媒体,通过报道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策划专题、定期通报高发案件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措施等方式,持续、广泛、深入地加强防范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时时知晓,大力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督察大队:适时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打防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工作开展督察,尤其要加大对接处警、案件受理、信息录入、立案、办案和防范宣传等环节的督察力度,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看守所:在管教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发动检举揭发和深挖犯罪力度,建立健全羁押、释放和探视人员信息采集、查询和比对机制,积极利用狱内线索侦破系列性、团伙性和跨区域性电信诈骗的犯罪。

信通科:协助相关警种与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行商的沟通,研究电信诈骗的犯罪技防对策,探讨网络诈骗电话信令监测、封堵和跟踪工作。

法制大队:加大对侦办电信诈骗案件的执法指导力度,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诉讼工作的支持,共同提高打击力度,震慑犯罪,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

警务保障室: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有效保障侦查破案和防范宣传工作的.各项费用,落实好对指定管辖、督办案件的专项补助,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派出所:要规范电信诈骗案件受理工作,详细询问受害人的被骗经过,重点了解犯罪时间、地点、有关通信的号码、涉案账号、损失资金、冒充身份等情况,按规范录入打防控信息系统。有条件进行紧急止损的,要立即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或者及时联系银行协助报案人开展止损工作,尽最大努力挽回或减少受害者经济损失。要积极依靠相关警种力量,切实加强电信诈骗的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揭示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意识和技能。严格落实责任区民警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覆盖式宣传,做到防范宣传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制定本单位业务线工作方案,发动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逐项、逐人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打出成效、防出效果。

(二)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各警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整合资源,提高打击防控实效。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落实打防衔接工作机制,以打促控,形成打防合力。要坚持统筹推进,把阶段性工作与常态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总结、上报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要通过边打击、边总结、边建设、边完善,提炼出一整套电信诈骗的犯罪的常态化打防工作机制,确保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巩固。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局将制定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单位电信诈骗案件前期处置、发破案、督办案件侦办打处等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年终开展考核,结果纳入“打侵财、重深挖、建机制、促满意”专项行动考核。各相关业务单位要加强针对性的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案件要重点帮扶、重点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督察大队要对各项打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和事主回访,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打击、防范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镇群众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避免或减少重大财产损失,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羽林”目标,按照“防范为主,以打促防”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全街道职能优势,因情施策,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电信网络犯罪防范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大幅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党群副书记(政法),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委员(宣传)、副镇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X为副组长,其它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三、活动时间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镇综治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各村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每月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数据等)报综治办。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1.落实媒体宣传。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2.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镇经济发展办要利用农民信箱平台,每月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宣传短信不少于2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镇综治办要发动乡贤、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城市居民小区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镇其它相关职能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党政干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党政办要组织落实对全镇党政干部的防范宣传,通过短信平台、“XX视野”公众号等形式向镇党政干部推送短信提醒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防诈”、“反诈”的意识。

派出所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镇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对全镇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及职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对工商注册商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全会精神“知行合一”的具体体现,是切实为老百姓谋幸福的民生工程,各村、镇属各办(中心)、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村、镇属各办(中心)、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宣传时间表,按阶段推进宣传工作,在2月14日前推出第一期宣传内容。宣传活动期间,每月5日前向综治办报送上个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有文字、图片、数据)。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里将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督查;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行逐案倒查。各村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区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篇6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书记: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举措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打击电信诈骗方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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