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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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为推动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桓仁冰酒产业的良好形象,本企业向去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产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xxx年3月20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保证本项目电梯安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达到预定要求,严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二、工程目标

质量目标: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工期目标: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内容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文明施工目标:规范、文明施工、无治安事故发生安全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0;

2.消防事故:0;

3.设备事故:无重要电梯设备、施工设备、检测设备损失事故发生。

三、责任及义务

1、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乙方负责派人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提供详细安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

2、乙方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设备及材料,施工方案,竣工验收资料等报审报验工作。安装完成后自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关运营证书,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前自行办妥建设相关手续,如发生手续纠纷,由乙方及时解决;

5、乙方设备及相关材料到达现场后,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对设备及相关配件和辅助用料进行验收和清点,自行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自行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6、乙方自行负责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安装施工所用工器具及设备自行准备和保管,电梯井内照明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涉及公装部分的安装施工优先安装,为其他公装单位提供工作面。先配合公装部分进行电梯门等的安装,安装完成应做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自行负责门框等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自行负责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后进行工序、安全、质量和卫生的书面交接;

10、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改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对施工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2、乙方需用脚手架,需自行搭建和拆卸,甲方提供材料(相关费用乙方承担),若需甲方搭拆,费用由乙方负责;

13、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其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防盗,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14、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相关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15、乙方配专职负责安全与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与协调配合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等单位施工;

16、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17、乙方对施工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

1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安装过程中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

19、乙方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应自行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20、施工前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21、乙方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22、乙方施工人员在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时,坚决做到不酒后作业,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野蛮作业;

23、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做好消防应急保障措施,如果乙方人员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火灾,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

24、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及其他伤害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

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如有损坏及时修补,或联系相关专业施工单位修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6、乙方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自行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27、乙方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28、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2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29、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工序交接日期或工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0、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须甲方配合的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31、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2、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现场,未按要求栓带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33、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须交给业主、施工单位提前使用,适当收取操作人员工资后,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代表人:日期: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 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 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 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 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 诺 人: 日 期: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5

1、保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保证在种植过程中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才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市场。

2、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不超剂量使用投入品,坚决不适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

3、建立完整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记录,按要求健全和保存好种植生产档案。

4、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做的决定。

5、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样品来源等准确信息,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6、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严格按照国家食安委等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的规定进行生产。

8、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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