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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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202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金安区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及评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抽查会计凭证、现场考评和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考评程序。现考评工作已完成,满分100分,本项目得分95.3分,评价等级为“优”,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按照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安排,金安区于2018年10月开始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第一批对全区295台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了退出经营权收购;为扩大改革成果,于2019年12月开始对经营金安区镇镇、镇村78台农村客运车辆办理退出经营权手续。

市政府2020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将省交通厅下达金、裕两区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用于两区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的土地征迁、杆线迁移补偿、外水外电建设、原有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和新增公交站牌工程;将外水外电建设、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交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的金安区交通局202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其中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具体由区交通局下属单位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金安区2020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其中:市政府2020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安排金安区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1125.94万元(其中:省交通厅下达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资金660万元、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补助465.94万元)、2020年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农班线车辆收购补助资金20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300万元以及2021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100万元。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底,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结余239万元,结余资金区交通局拟用于公交线路延伸优化及站牌建设,具体支付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二、项目效益

(一)助力公交改革顺利完成,构筑交通出行新格局

金安区按照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区工作领导组在2020年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等工作,保障镇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工作顺利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第二批78台农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手续,其中报废处理65台车辆、下线营转非13台车辆,对车辆、驾驶员和客运公司进行了补贴和奖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助力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了城乡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的征迁补偿、外水外电以及招呼站地面硬化和新增站牌工程的建设工作。

自2018年10月至今,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改革工作的完成为城乡居民的出行创造了更大的便利。

(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居民出行成本

城乡公交一体化前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多是挂靠管理,经营不规范,旺季抬价、拉客、宰客、甩客、兜客现象时有发生,运行车辆档次低、车况差、设施简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该项目完成后,车辆统一更换为新能源绿色公交车,舒适安全;驾驶员择优录取,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根据人民群众出行需求适时开通新的公交线路,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日常由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公交运营、维护和管养,经营更加规范,服务更有质量;改造后的公交线路实行统一公交票价,多数线路只需一元票价,较改革前的票价大幅降低,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既方便了农村居民出行,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进程,真正做到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所有群众。

(三)绿色出行共享生态文明,安全保障更显民生特色

此次公交一体化改革后采购并投入运行的公交车均为绿色新能源公交车,不仅为广大百姓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优质、绿色、环保的出行服务,更助力全区在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绿色家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使城市公交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同时,通过公交一体化改造后,改变了前期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维修不到位、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跟不上、随意变更线路走向、随意上下客等不规范现象,事故易发等运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得以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带动乡镇旅游、物流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增色

城乡公交化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完成,不仅促进了交通出行的提升,更呈现出牵一发动全身、落一子满盘活的示范带动效应,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引擎作用。为适应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为主的旅游业发展新阶段需求,开通了金安区公交旅游专线,由客运南站公交换乘中心发往东石笋风景区和响洪甸风景区,沿途串联了大别山石窟、嵩寮岩、毛坦厂明清老街,以较低的票价、优质的服务和优美的自然景观以及不一样的乡村旅游感受,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依托建成的公交客运站及交通综合服务点,群众在交通服务网点等候公交的同时可以收发快递、网上购物,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与“最初一公里”的瓶颈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三、存在问题

项目过程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一是区交通局参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施工单位授权委托其他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导致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涉及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此行为不符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部分施工单位记录的施工日志无记录人签字。

四、建议

(一)建议区交通局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

(二)建议区交通局巩固工作成果,按照实际需求继续优化调整路线,方便乘客出行;对已建成的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升级改造为集客运、邮政、物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

(三)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建设规模与建设质量,合理布局城乡路网。一方面要提高农村地区道路宽度,对现有较窄的农村道路进行适当拓宽,满足公交车辆运营需求;另一方面要优化城乡公交网络,提高城乡间、镇与镇之间及镇与村之间的道路连通度,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公交通达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立项符合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发展规划、符合金安区交通局部门职责范围。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区交通局对预算安排资金“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原农班车收购补贴”项目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对公交招呼站硬化、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内容设置绩效目标。本项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3分)

1.资金管理(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13.3分)

(1)资金到位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2020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25.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3分)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区交通局用于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占到位资金1725.94万元的85.11%,本项扣0.7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评价组对区交通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查看了相关账簿和会计凭证,经检查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也存在不规范情形,具体如下:

区交通局实施的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有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经询问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发现区交通局签订补充协议不合规。2020年8月3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省响洪甸发电设备检修公司(第一、第六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响洪甸公司”)、安徽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响洪甸公司授权委托祥源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2020年9月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润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润扬公司”)、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润扬公司授权祥源公司委托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以上协议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1)退出经营权工作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退出经营权奖补工作的审核资料完整、审核程序规范,奖补事项和标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区交通局对客运班车线经营情况进行了情况调查,形成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对照方案规定的奖补事项和标准确定奖补金额。与车辆所属企业和车辆经营业主共同签订“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奖补资金确认表”和“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车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协议书”。

(2)支付拆迁补偿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021年1月区交通局支付第二批拆迁补偿款427.1万元。支付依据2019年1月20日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工作领导组报送的审核认证结果,拆迁补偿款按相关文件标准进行核算,支付依据充分。

(3)建设项目实施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评价组检查了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各项工程资料,该项目基本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相关记录,有验收和审计程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资料记录不规范。金安区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共涉及14个公交站,其中淠东公交站、马头公交站、闫店公交站施工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的项目施工日志均无记录人的签字,其中闫店公交站项目施工日志仅记录3天。金安区城乡公交站台地面硬化工程由六安市金鑫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经检查,施工日期无记录人签字。

(三)产出情况分析(标准分值40分,评价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1)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78台,实际收购78台;

(2)驾驶员择业补贴人数(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驾驶员择业补贴78人,实际补贴78人;

(3)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9家,实际完成9家;

(4)公交站外水外电工程完成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14个公交站外水外电建设项目,实际完成14个。

2.质量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通过现场查看公交站、招呼站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资料质量相关结论,建设项目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项目补贴及补偿发放、建设项目均按规定时间完成。

(四)效益(标准分值23分,评价得分23分)

1.社会效益(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基本实现了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2018年10月至今,金安区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

2.满意度(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询问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收集有效问卷10份,调查满意度为100%。

(五)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情况(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项目单位配合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在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期间,区交通局、区运管所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资料管理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经查看被评价单位项目资料,归档及时,完整规范。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三公开”等要求,现将2021年度公交营运经费补助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的投入和老旧公交车辆的更新日益增大,以及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地铁站开通和公交线路路线延伸等原因,生产运作成本也随之增加,再加上其他运营成本的不断提高等,造成公交公司运营经费缺口较大,每年需财政补助营运经费。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4000万元,按每季度拨付1000万元组织实施,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三、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区119条公交线路的有序运行,大力发展了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提升了公交服务的品质,优化了公交网络,在便民惠民方面不断改进和革新。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担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生态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城市发展的经济目标、生态目标和社会目标休戚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能否保持正常的运营秩序,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交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着行业特殊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业务: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校车客运服务等,系全资国有企业。20xx年整合沂水县城乡公交,投入公交客车120台,运行18条城乡公交线路;20xx年4月整合沂水县城市公交,并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城市公交运营协议,投入新能源客车60台,运行5条城市公交线路。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1.项目预算

沂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0xx年城市公交项目的使用绩效,该项经费20xx年预算为720万元,20xx年520万元,财政预算审批1240万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240万元。

2.评价结论

城市公交地方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经验做法

(一)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规范,正班正点保障

城市公交运营中,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班次考核,对每个班次发班以前到调度室报班,保证了车辆正点发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运行情况,特别是早班车、末班车的运行时间是否规范,为城市公交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群众候车等车乘车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均由安全科审核把关,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安全科对驾驶员动态管理,驾驶证到期提前提示,车辆违章即时通报,把好“人”的因素。机务科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公交车定期年审、二护,定期上修理厂例行车况检查,把好“车”的因素。双管齐下,20xx年城市公交安全生产实现佳绩。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车辆形象。

清理工作台,清理车体各类污渍,清理车辆及挡风玻璃张贴物,把车辆卫生形象作为工作个一个重点,城市公交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卫生,一尘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视文明服务,旅客投诉率不断下降。

工作中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对收到的旅客投诉,本着发生一起查实一起,对责任投诉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使其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以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查实好的案例在驾驶员队伍中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场环境。

沂水县城市公交总站位于沂水汽车站北侧,长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换乘,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根据沂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城公交换乘枢纽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6、发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车,便利出行。

打造绿色出行环境。城市公交车辆全部按照4G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线路、时速、车内基本情况,保障安全运行。为方便群众乘车,公司与“掌上公交”合作,将我县所有公交站点、车辆信息、发车班次等输入该终端,乘客在公交车上扫描按照“掌上公交”APP后能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查询乘车线路、等待时间、去程时间等。20xx年公司试点安装电子公交站棚4处,智能候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乘车。

(二)制度健全,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沂水县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尤其是针对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为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本项目实际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0万元在申请当月即拨付至公交公司,为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产出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20xx年城市公交改制以来,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原来个体业户经营始终存在的倒客、甩客、馈班、超员运输、私涨票价等问题,切实实现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适、便民惠民的优越性。

公司加大对正班正点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运行,群众乘车方便快捷。加大对文明服务的考核,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投诉,对查实后的责任投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投诉率明显下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公交运营中,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佳绩。公司驾驶员王京国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20xx年驾乘人员涌现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现金21000余元,手机12部,还有10多个身份证、银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还乘客,收到乘客赠送的锦旗16面。盛通公交驾乘人员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为弘扬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本项目的产出效益看,项目按照临沂交通运输集团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协议》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更是显著,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更进一步彰显了项目的民生性质,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环境净化需求,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城市公运营补贴项目带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一)预算编制应更科学规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1500万元资金为县财政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金。在工程项目申报报告中,本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合计1.5亿元,20xx年申请补助资金1.5亿元。20xx年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50万元,20xx年12月份,又申请追加1250万元。在实施方案中虽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标准及支付的数额,但年度补助资金率低,后续补助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本项目中的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协议等事前材料,以及资金拨付凭证较为充分,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撑材料较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间的绩效监控,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证明等。这些基础材料不足,对于评价项目开展的有效性、规范性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四、意见建议

(一)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地方实际,科学编制预算

本项目一个突出问题是补贴资金与年度预算偏差较大,年度预算资金仅为项目预算的二分之一左右。虽申请资金和实际批复资金的偏差在所难免,但也体现部门对项目实际和地方财政实际考虑论证不甚充分。以此建议部门在项目申请论证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实解决百姓呼声较大的实际难题,又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同时要积极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各民生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尽早产出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树立档案意识,提升过程管理的流畅性、严谨性

在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忽视过程的管理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因此在绩效评价量化过程中就无法取证体现过程监控和具体绩效指标。建议以后重视项目业务管理过程手续的规范、齐全并及时归档,强化过程管理的严谨性,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注重与各相关部门、项目关联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升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效性。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xx〕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 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 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主要涉及我辖区内县道和乡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维护,包括对辖区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路面病害处理、桥涵病害处理、公路标线标牌等附属设施安装维护。主要目的是方便辖区居民出行,确保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政安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对辖区内县、乡、村道巡查,发现路面病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后,安排施工单位处置病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针对较大、施工难度较高的,组织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后,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有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每一道工序均需通过我局组织的转序验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从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2、指标完成情况

(1)20xx年组织实施了县道三铝公路、呈七公路、草汤公路、马阳线、汤小线、阳先公路,草甸-水盆线、乡道凤鸡路、禾鸡路、西山路、杨柳箐路小修保养工程。

完成修复路面约1204117.76平方米,路基173910.15立方米,挡墙344.42立方米,新增波形护栏819.2米,更换破损安全防护设施波形护栏312米、修复护栏约137米,新增标识牌102块,标识修复5块,广角镜13套,钢制警示柱82根,更换修复水泥立柱102根,新增带热熔型涂料减速带48米,新增带热熔型涂料标线、网格标线2745.2平方米,新增沥青减速带237米,拆除破损限高架一座,完成辖区公水沟清理9140米、塌方处理54260.立方米、杂草清理9816平方米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2)对全区县道以上公路进行清扫保洁,累计清扫路面约13600平方米。恢复自然灾害、水毁路段。强降雨过程导致我区农村公路毁损严重。治理边沟堵塞、边坡塌方、路肩垮塌路段约60公里多处边坡塌方,清理滑坡体约3000立方米。

3.加强桥梁管理。加大桥梁管理力度,对全区桥梁开展巡查,启动桥梁公示牌、限载标识牌设置工作,共安装桥梁信息公示牌36块,载标志牌36块,限载告示标志20块。

4.完成20xx年道路安全隐患点11个的排查、上报、治理工作。

5.完成区级道路安全隐患点10个安全隐患点的排查、上报、治理工作。完成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点1个。

6.完成学校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共治理隐患12处。

指标任务均已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过往行人、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保证路面通行率,治理好道路桥涵病害,避免病害严重后,造成更大的隐患。

(三)项目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省级市级补助资金139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已拨项目工程资金500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与预算基本一致。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1、组织架构。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①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②通过招标找到有资质的单位,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全年养护。③通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巡查,检查辖区农村公路出现的病害、隐患。④发现隐患、病害及时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由施工单位实施。

3、监管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根据《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对农村公路开展养护工作。要求路政大队、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县、乡村道路开展日常巡查,并按要求填写巡查日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主要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

(一)项目经济性:对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施工单位编制多个方案,通过比对选择较为经济有效的方案。施工单位招标报价应遵照中标单价编制。

(二)项目效率:根据隐患实际情况规定处置时限,项目的.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项目质量:隐患处置完成后,组织验收。较大、较复杂工程组织专家验收。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我区成立时间短,组织机构不健全,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同事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相关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我局工作人员将更加努力工作,争取把各项工作做好。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202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金安区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及评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抽查会计凭证、现场考评和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考评程序。现考评工作已完成,满分100分,本项目得分95.3分,评价等级为“优”,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按照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安排,金安区于2018年10月开始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第一批对全区295台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了退出经营权收购;为扩大改革成果,于2019年12月开始对经营金安区镇镇、镇村78台农村客运车辆办理退出经营权手续。

市政府2020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将省交通厅下达金、裕两区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用于两区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的土地征迁、杆线迁移补偿、外水外电建设、原有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和新增公交站牌工程;将外水外电建设、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交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的金安区交通局202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其中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具体由区交通局下属单位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金安区2020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其中:市政府2020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安排金安区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1125.94万元(其中:省交通厅下达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资金660万元、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补助465.94万元)、2020年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农班线车辆收购补助资金20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300万元以及2021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100万元。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底,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结余239万元,结余资金区交通局拟用于公交线路延伸优化及站牌建设,具体支付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二、项目效益

(一)助力公交改革顺利完成,构筑交通出行新格局

金安区按照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区工作领导组在2020年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等工作,保障镇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工作顺利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第二批78台农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手续,其中报废处理65台车辆、下线营转非13台车辆,对车辆、驾驶员和客运公司进行了补贴和奖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助力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了城乡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的征迁补偿、外水外电以及招呼站地面硬化和新增站牌工程的建设工作。

自2018年10月至今,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改革工作的完成为城乡居民的出行创造了更大的便利。

(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居民出行成本

城乡公交一体化前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多是挂靠管理,经营不规范,旺季抬价、拉客、宰客、甩客、兜客现象时有发生,运行车辆档次低、车况差、设施简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该项目完成后,车辆统一更换为新能源绿色公交车,舒适安全;驾驶员择优录取,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根据人民群众出行需求适时开通新的公交线路,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日常由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公交运营、维护和管养,经营更加规范,服务更有质量;改造后的公交线路实行统一公交票价,多数线路只需一元票价,较改革前的票价大幅降低,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既方便了农村居民出行,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进程,真正做到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所有群众。

(三)绿色出行共享生态文明,安全保障更显民生特色

此次公交一体化改革后采购并投入运行的公交车均为绿色新能源公交车,不仅为广大百姓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优质、绿色、环保的出行服务,更助力全区在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绿色家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使城市公交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同时,通过公交一体化改造后,改变了前期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维修不到位、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跟不上、随意变更线路走向、随意上下客等不规范现象,事故易发等运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得以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带动乡镇旅游、物流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增色

城乡公交化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完成,不仅促进了交通出行的提升,更呈现出牵一发动全身、落一子满盘活的示范带动效应,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引擎作用。为适应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为主的旅游业发展新阶段需求,开通了金安区公交旅游专线,由客运南站公交换乘中心发往东石笋风景区和响洪甸风景区,沿途串联了大别山石窟、嵩寮岩、毛坦厂明清老街,以较低的票价、优质的服务和优美的自然景观以及不一样的乡村旅游感受,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依托建成的'公交客运站及交通综合服务点,群众在交通服务网点等候公交的同时可以收发快递、网上购物,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与“最初一公里”的瓶颈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三、存在问题

项目过程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一是区交通局参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施工单位授权委托其他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导致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涉及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此行为不符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部分施工单位记录的施工日志无记录人签字。

四、建议

(一)建议区交通局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

(二)建议区交通局巩固工作成果,按照实际需求继续优化调整路线,方便乘客出行;对已建成的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升级改造为集客运、邮政、物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

(三)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建设规模与建设质量,合理布局城乡路网。一方面要提高农村地区道路宽度,对现有较窄的农村道路进行适当拓宽,满足公交车辆运营需求;另一方面要优化城乡公交网络,提高城乡间、镇与镇之间及镇与村之间的道路连通度,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公交通达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立项符合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发展规划、符合金安区交通局部门职责范围。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区交通局对预算安排资金“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原农班车收购补贴”项目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对公交招呼站硬化、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内容设置绩效目标。本项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3分)

1.资金管理(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13.3分)

(1)资金到位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2020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25.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3分)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区交通局用于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占到位资金1725.94万元的85.11%,本项扣0.7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评价组对区交通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查看了相关账簿和会计凭证,经检查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也存在不规范情形,具体如下:

区交通局实施的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有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经询问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发现区交通局签订补充协议不合规。2020年8月3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省响洪甸发电设备检修公司(第一、第六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响洪甸公司”)、安徽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响洪甸公司授权委托祥源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2020年9月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润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润扬公司”)、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润扬公司授权祥源公司委托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以上协议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1)退出经营权工作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退出经营权奖补工作的审核资料完整、审核程序规范,奖补事项和标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区交通局对客运班车线经营情况进行了情况调查,形成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对照方案规定的奖补事项和标准确定奖补金额。与车辆所属企业和车辆经营业主共同签订“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奖补资金确认表”和“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车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协议书”。

(2)支付拆迁补偿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021年1月区交通局支付第二批拆迁补偿款427.1万元。支付依据2019年1月20日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工作领导组报送的审核认证结果,拆迁补偿款按相关文件标准进行核算,支付依据充分。

(3)建设项目实施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评价组检查了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各项工程资料,该项目基本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相关记录,有验收和审计程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资料记录不规范。金安区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共涉及14个公交站,其中淠东公交站、马头公交站、闫店公交站施工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的项目施工日志均无记录人的签字,其中闫店公交站项目施工日志仅记录3天。金安区城乡公交站台地面硬化工程由六安市金鑫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经检查,施工日期无记录人签字。

(三)产出情况分析(标准分值40分,评价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1)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78台,实际收购78台;

(2)驾驶员择业补贴人数(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驾驶员择业补贴78人,实际补贴78人;

(3)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9家,实际完成9家;

(4)公交站外水外电工程完成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14个公交站外水外电建设项目,实际完成14个。

2.质量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通过现场查看公交站、招呼站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资料质量相关结论,建设项目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项目补贴及补偿发放、建设项目均按规定时间完成。

(四)效益(标准分值23分,评价得分23分)

1.社会效益(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基本实现了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2018年10月至今,金安区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

2.满意度(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询问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收集有效问卷10份,调查满意度为100%。

(五)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情况(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项目单位配合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在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期间,区交通局、区运管所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资料管理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经查看被评价单位项目资料,归档及时,完整规范。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三公开”等要求,现将2021年度公交营运经费补助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的投入和老旧公交车辆的`更新日益增大,以及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地铁站开通和公交线路路线延伸等原因,生产运作成本也随之增加,再加上其他运营成本的不断提高等,造成公交公司运营经费缺口较大,每年需财政补助营运经费。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4000万元,按每季度拨付1000万元组织实施,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三、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区119条公交线路的有序运行,大力发展了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提升了公交服务的品质,优化了公交网络,在便民惠民方面不断改进和革新。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泰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运公司)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和《华容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华财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对泰运公司2015年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及2016年损益和运营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15年3月20日,泰运公司正式从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立,成为独立企业法人,财务单独核算,专业经营城市公交。公司相应内设办公室、财计科、生产经营科、安机科和IC卡管理中心等5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39名;另外,公司对外招聘驾驶员16名,从事⑦路公共汽车驾驶工作。

二、公交车辆运营情况

泰运公司现有公交车80辆,公交线路7条,实行公车公营和承租承包经营两种模式,其经营状况如下:

1、承租承包模式:共有公共汽车60辆,其中①路华容一中至远大农资市场车辆9辆;②路白顶山至清水车辆9辆;③路金谷花园至李家湖车辆9辆;④路县政府至财政局车辆11辆;⑤路华容人家至治河渡车辆13辆;⑥路党校至东门水码头车辆9辆,实行承包经营。承租、承包经营模式的从业人员由承租、承包人自行招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负责公共汽车的经营和管理,每月对个车收取承租、承包管理费,主要用于经营生产、安全管理、行管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公车公营模式:共有公共汽车20台,⑦路桥东汽车站至华都国际共有车辆16辆,车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车价款383.68万元。该线于2015年8月3日正式运营,公司负责该线的经营和管理,承担运营风险,从业人员由公司招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国家标准执行。另外4台车是承租的循环线(李家湖至工农桥)下线的车辆,公司将其收购为公车公营车辆。原订计划上6路线(东门水码头至党校),由于承租人强烈抵制,不同意公车上路经营。2016年一直停运,经与承租人多次协商后,准备于2017年3月份后正式启动营运。

三、绩效评价内容

1、2015年、2016年华泰公司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利润情况;

2、泰运公司成本费用评价和合理界定并计算政策性亏损额度。

四、公司账面财务状况

附财务收支报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绩效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是交通运输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大的民生工程,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城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城市公共交通具有容量大、能耗低、效率高、污染小等优势。由此可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将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性。

绩效评价组认为,从整体上看,泰运公司能够较好的完成城市公交事务,管理上秉着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出行,确立了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从以下几方面来说明:

1、城市公交对居民的生活有着很大影响,公交必须以方便居民出行为目的,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泰运公司积极配合县运管所对城区公交站牌进行了合理设置和更换,确保了我县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秩序良好。

2、根据华政办发[2014]9号《华容县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残疾军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县城区公共汽车实施办法》,泰运公司承担免费乘车人员乘坐县城区公共汽车业务,认真贯彻县政府对城区公共汽车实行,2016年完成老年卡年审15000多张,新办老年卡5000多张,市民卡400多张。

3、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安排,迅速调配临时车辆方便市民。先后完成新人民医院至老人民医院的临时班线任务,华都国际、创新工业园、科力嘉纺织和科创纺织的线路调整事宜。

六、公司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别说明,一是管理方面,二是财务方面。

管理方面,由于我县实现公共交通时间不长,公交事业又是一项工作强度大、服务要求高、影响力强的事业,虽然我县公交事业在短时间内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成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1、随着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交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我国机动车交通已成为城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和噪声污染源。泰运公司要争取更新和新增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实现节能减排。

2、公交服务水平低。主要表现为:速度慢,乘车换乘不方便,路线不合理,密度低,甚至有些地方存在公交盲区。

3、公交车司机服务意识淡薄。目前我县的公交服务还未能达到大部分人心中的满意程度,在许多方面还有欠缺。部分公交司机对于乘客的询问不太耐心、细致。客流高峰期时,由于公交车内人数较多,公交司机在部分站点不停车,致使乘客抱怨。司机从后视镜明明看到有乘客在匆忙跑来乘车,却故意一脚油门开走,不愿意等乘客上车。在到站的时候,乘客还没下完,司机已经关门开走。有些车辆行驶中速度很快,刹车很急,会让乘客不适应。而有些车辆行驶速度太慢,使乘坐车辆的及等车的乘客很着急。

4、要大力发展汽车租赁、包车客运等交通服务方式,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商务、旅游等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提高车辆的利用效率。

5、尽快实现刷卡服务。虽然我县已采取无人售票,这是文明县城的一大进步,但也给市民乘坐公车带来不便,经常因无零钱而“望车兴叹”。

财务方面,通过查阅泰运公司独立以来全部财务资料,较全面了解了公司财务情况,泰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有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

1、预提费用不实,虚增企业亏损,使企业经营效果出现偏差。2015年4-12月该企业多提福利费10.26万元,多提安全经费0.93万元。

2、非正常支出较大。因企业对司机的管理制度不严格、奖惩机制不分明,导致2016年度交通事故频发,已结案的交通事故赔偿损失达17.44万元。

3、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政策性油补一般于下一会计年度到账,但该公司未及时核算油补收入,导致少计利润44.92万元。

4、管理人员较多,导致管理费用过高。该公司只有公营车辆20辆、承包车辆60辆,招聘司机16名,但管理人员却达39人。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为加强公交企业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补贴资金有效落实,结合《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晋城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公交企业。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一、设立考核机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公交企业年度考核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修改本考核办法;

2.设定年度考核目标值;

3.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4.组织开展年度公交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

5.公示考核结果并报送有关部门。

二、设置考核指标

1.公交企业绩效考核内容:由设施与服务、安全与稳定、运营效率、行业处罚、任务落实、企业创收6部分17个指标组成。重点考核公交企业在运行质量和社会效益、资金运营效率及投入合理性、承担部分政府指令性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实情况。

2.考核指标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绩效考核体系及指标取值按照年度滚动调整与优化。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考核工作办公室每年初设置调整考核目标值,向公交企业下达考核方案。

2.考核工作组每年底组织开展年度公交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提出意见并由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签字确认。

3.考核工作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及意见上报考核组组长进行审核,形成考核结果。

4.考核工作办公室自考核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交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办公室申请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重新考核。不予重新考核的,考核工作办公室应当书面向公交企业说明理由。

5.考核结果抄送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预拨公交企业运营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将公交企业运行绩效划分为优秀(考核得分≥85分)、合格(65分≤考核得分<85分)及不合格(考核得分<65分)三个等次。完成目标值且考核优秀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50%进行奖励;完成目标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未完成非主营业收入目标值的不予以奖励,且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额。考核不合格的直接扣除年度补贴资金总额的5%。

2.公交企业可将考核结果作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营管理层及其报酬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3.公交企业应针对考核中被扣分的项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五、监督管理

1.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的,由考核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在考核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者侵犯公交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处理。

2.被考核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有其他违法行为尚未受到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或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本方案由考核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政府2012年2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全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年需政府补贴2800万元;根据县政府2015年度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镇村公交按计划有序开通,乡镇成立镇村公交公司,车辆由县通运公交公司统一租赁投放,产生政策性亏损由县政府补贴,山区每台7万元/年,丘岗区每台6.5万元/年,平畈区每台6万元/年,新建客运站一次性补助60万元,乡镇已开通村公交线64条,新建公交站场15座,车辆96台,车辆运营补贴、电车的维保、及公交智能监控系统,由通运公交公司支付,年需政府补贴经费1000万元。学生订制线路追加政府补贴200万元,三项合计2020年度财政拨付4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作为县级增设的特色民生工程,公交运营亏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通过财政资金投入的保障,使得城乡公交一体化得以正常运营。舒城公交坚持国有公益属性,执行“全县一个价,上车一块钱”和70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车政策。同时出台公交运营管护办法,有力保障城乡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公交车运营补助的持续投入使用,为全县公共交通网络的建立和群众便捷舒适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服务运营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的出行便捷和安全。评价对象是县通运公交公司,范围是公交运营补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确定评价范围,收集资料,查看现场,整理数据,最后得出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公交运营补助的投入,绩效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得到较大提升。其中乘客运输量、公交站场数量、公交线路和公交车台数增长;公交车辆智能终端安装率100.0%;全年亡人事故0件;人均出行成本降低;新能源车比例高于65.0%;乡镇通车率100.0%。作为全县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成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度高,促进了社会稳定,区域经济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相关精神。

(二)项目过程情况。

作为民生工程,通过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和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保障了城乡公交一体化得以正常运营。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年乘客运输量、公交站场数量、公交线路和公交车台数增长;公交车辆智能终端安装率100.0%;全年亡人事故0件;本着增收节支,量力而行原则,运营成本也得到了控制。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开展,企业已被评为AAA级诚信企业,全县人均出行成本降低,公共交通节能减排效果好,乡镇通车率100.0%,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公交纳入县里民生工程,实现村村通公交。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充分体现县委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惠民,促进社会祥和稳定。政府确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城市发展战略,为公交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交公司因票价低、运营收入微薄,同时城区规模持续扩大,线路和车辆持续增加,运营压力非常大,需要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城乡一体化正常运营。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求,但由于多种因素,其经济效益较差,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与支持,进一步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良性发展。

七、有关建议

全县公交车辆运营密度仍需增加,建议加大城市公交网密度,缩短发班间隔时间;城区内港湾式站亭站牌没有统一建设规划主管单位;农村农忙时载客率不高,建议区分调整运营时间,购买符和条件的新能源车辆,建议优先更换汽车尾气排放量相对较大的待更换车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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