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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1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xx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xx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xx—20xx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xx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xx月9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x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部署,苌池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行动。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是“十四五”时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头号任务,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各村各站所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乡镇为战、以村为体、以户为基,对“六区”(农村居民区、园区、场(厂)区、库区、景区、城乡交汇区)“六道”(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河道)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推进所有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卫生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村为主体。建立完善乡镇统筹、各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压实各村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做好组织动员、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和巩固提升等各环节工作,全方位推动人居环境卫生取得实效。
——坚持群众参与。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幸福家园。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坚决防止“政府干、群众看”的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把常态化治理行动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严管、标本兼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群众观念转变、习惯养成,确保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工作方法,杜绝强拆硬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增加基层负担和村级债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治效果的重要衡量标准,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矛盾冲突或信访事件。
——坚持因地制宜。对中心村、偏远山村等不同区域,明确差别化整治标准,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华而不实、浪费国家资财、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三、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
常态化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农村“六区”“六道”。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是“四整治四提升”,即通过整治乱搭乱建,提升农村村容环境质量;通过整治乱堆乱放,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整治乱扔乱倒,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通过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一)整治乱搭乱建,提升农村村容环境质量
核查村庄内外特别是道路两侧、河道河堤沿线有碍观瞻、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手续,对目击范围内违建临建、废弃房屋、残垣断壁、围墙围挡、废弃广告牌等设施做到应拆尽拆,应整尽整。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清理无序店铺市场。规范设置道路标线、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大道路管护保洁,整修坑洼路面,杜绝沿路抛洒,开展绿化美化。实现农村整体风貌较大提升,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
(二)整治乱堆乱放,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
围绕国道沿线、村内街巷、活动广场、招山河河道等公共区域,清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渣土堆、煤堆等,绿化美化空地。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防止杂草丛生,摆放整齐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搞好室内卫生,规范使用卫生厕所。实现街巷干净整洁、环境和谐优美、庭院干净整洁、厨厕清爽无异味。
(三)整治乱扔乱倒,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违规违法“上山下乡”。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渣土垃圾填埋点,整治各类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乱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行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规范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对长期排放污水形成的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进行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河水清澈见底,两岸绿树成荫,景色优美怡人。
(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整治农业生产区域内的违法设施建筑,废弃大棚,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清理畜禽粪污,规范村庄散养畜禽,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清理秸秆、废弃农膜、废弃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弃、随意焚烧,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各村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来抓。各村支部书记为该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亲自组织实施,组织两委成员检查验收,宣传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整治期间,镇纪委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加强全面督查,要把领导带队巡查,专项督查、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考评通报制度。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行政村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上墙、微信群、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宣传解读环境卫生整治政策措施和治理要求,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摒弃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宣传好典型,传播正能量,调动广大群众和居民的积极性,营造政府组织、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巩固提升。着眼农民群众良好生产生活习惯养成,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制度,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集中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成果巩固、群众满意。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整治水平,按照省、市、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要求,镇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集中镇、村两级力量,发动广大群众全员参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突出近期整治目标与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局部重点整治与全面整体推进相结合,宣传发动教育与自觉习惯养成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突破,着力打造“洁净、绿色、文明、和谐”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解决沿路沿线、河道、沟渠、绿化带内生活垃圾、废旧农膜、枯枝落叶、塑料袋等问题,通过专项行动,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群众自觉参与机制初步形成,常态化保洁运营机制良性运转,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活动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28日——4月3日)。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来打。
(二)全面行动(4月4日——4月25日)。围绕沿路沿线、河道、沟渠、绿化带内生活垃圾、废旧农膜、枯枝落叶、塑料袋等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行动。完善“门前三包”、“周五保洁日”、“卫生评比”、“积分超市”等长效机制,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
(三)成效验收(4月25日——4月30日)。镇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卫健办、镇妇联等部门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成效进行督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就是向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展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决心,进一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共同参与本次环境卫生政治行动。各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上阵,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
(二)加大教育宣传。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要利用微信、QQ、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结合村级广播,全面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营造出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关键节点。此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河长制等工作有机结合,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要以自然村为单元,对“脏、乱、差”问题逐个击破、不留死角,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5
按照中央、省、成都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邛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邛农工领发〔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从2019年1月起,全镇启动实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以“清洁美化提升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清洁整治覆盖面100%,村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体系覆盖率100%,塘沟治理率100%,污水坑、臭水沟100%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村规民约100%覆盖,启动每村修建一个垃圾收集站工程,实现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卫生净化、环境绿化美化、整体靓丽化。
三、行动原则
(一)镇乡主抓,多方参与。镇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动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镇督查组负责对全镇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组织志愿服务队、党员服务队等志愿队伍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整村推进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全村动员、全民参与,培育老百姓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村,着力培育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的生产生活习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当前影响村庄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环境卫生较好的村,着力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态,持续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注重挖掘特色优势条件和村庄美学价值,全面提升村庄品味。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发动组织农民群众从自己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细节微末处(如清捡村庄内的垃圾、清除小广告“牛皮癣”等)做起,以场镇、旅游景区、主要道路、河道为重点区域,突出公路边、河边、山边,逐步探索培养村民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内容和标准
各村(社区)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热潮,重点实施“三清三改一提升”。
(一)清理农村垃圾
全面清除村域道路沿线、水域河岸、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预防“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等问题反弹。全面清扫、清洗尘土污垢,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村域内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污垢,村庄干净整洁,普遍形成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模式。充分利用保障资金配齐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和工具。(牵头领导:张平;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二)清理污水塘沟
彻底清理村庄内水域中的漂浮杂物(如牛奶盒、塑料袋、衣物废纸、枯枝落叶等)。对村庄内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除沉积淤泥,畅通水系循环。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引导有条件的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实现村庄内无明显污水坑、臭水沟、水域漂浮物,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彰显水清、鱼游、岸绿的水域美景。(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三)清理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抓好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避免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实现村域内无暴露的生产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牵头领导:高艳;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四)改善庭院居室环境
清扫清除暴露垃圾、污垢杂物、落叶杂草、畜禽粪便、乱涂乱画等,做到居室内外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蛛网灰尘。推进户厕改造提升,做到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异味,无露天粪坑,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规整庭院空间,做到庭院地面平整干净无积水,生产生活用品堆放规范有序。(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五)改善村容村貌
清除村内公共空间和庭院的私搭乱建,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清理村内主干街道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外立面的乱贴乱涂。整治村内院外柴草农具乱堆乱放,非法广告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摆乱卖以及公共厕所脏乱差臭、疏于管理清扫等现象。完善村内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改善农村道路照明及监控环境;通过悬挂灯笼等形式,营造春节节日氛围。实施村庄绿化,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公园,以及农户庭院内植树种花,打造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景观。全面提升村庄品质,保护村庄内的古树、古井、古建筑,对林、竹、水系、建筑进行景观化改造提升,建设体现村庄特色的小品景观,配套方便群众生活休憩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公路沿线、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治美化和景观提升打造等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六)改变不良习惯
强化对村民的持续教育,培养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群众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消除乱丢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乱堆乱积杂物、乱停乱放车辆、乱涂乱画墙壁、乱贴乱写“小广告”、乱撒乱跑畜禽、不文明烧纸祭祖等不良行为。强化村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保洁员队伍,培育生态文明乡风。(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七)提升管理水平
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专题培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组织农村人居环境专业人才下乡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积极主动踊跃开展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久久为功,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治理机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让广大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在20xx年春节前,各村(社区)全面启动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结合各地民俗活动、农事活动,宣讲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二)建立台账。20xx年1月31日前,各村(社区)对照“三清三改一提升”行动内容,根据本村人居环境实际,建立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台账,上报镇经发办备案。凡是能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解决的村庄脏乱差,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事项,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实施见效,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抓住20xx年新年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培育起广大群众的良好行为习惯。春节前要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开展村庄全域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从清捡废物垃圾和水域漂浮物、清除小广告“牛皮癣”和乱涂乱画、规整庭院杂物、清洁居室卫生等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在较短时间内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欢欢喜喜过大年;并针对性地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主题活动。
(四)持续推进。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整镇整村推进“三清三改一提升”工作,全域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在20xx年底前全面消除脏乱差,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久久为功的经验做法,围绕乡村规划、乡村生态、“三大革命”、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新产业新业态等,持续深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村庄清洁卫生共建、共管、共享的常态,构建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长效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后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巩固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镇主要领导抓总统筹,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经发办负责牵头具体实施,党政办、建设办、社事办、安办等各办室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分工参与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人、财、物等资源,系统推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行动执行。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分别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调动低保户、五保户在内的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农林站助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如有关于村庄清洁行动咨询、举报可向我镇反映(电话:xxxxxxxx)。
(三)强化目标督查。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经发办,每月由镇经发办、督查组牵头,相关办室参加,组织开展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社区)和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村(社区)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并作为申报邛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社区)考评的重要依据。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工作推动不力、实施效果不明显的,被镇督查组、市级部门通报的村(社区)分别扣除绩效300元/次、500元/次,同时扣除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200元/次、300元/次,两委成员绩效100元/次、200元/次;被市级部门通报表扬的给予村(社区)500元/次奖励。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开展好我村“美化家园清洁乡村”活动,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使农村路渠通畅,村庄绿化美化,人畜住舍分离,垃圾统一处理,管理机制健全,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明显加强,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农民自主、“两委”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活动开展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动员村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村“两委”在全局上进行引导,积极争取上级在技术、资金和物质方面的支持,广泛动员本村富裕党员和个体老板支持和参与。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为前提,以现有条件设施为基础确定活动目标和项目,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活动,不搞政绩工程、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3、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服从和服务区、镇整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杜绝浪费。科学制定和实施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入手,立足于逐步改善,不盲目求快。
4、统筹兼顾、长效管理。既注重短期内使村民能看到效果的整治项目,又统筹兼顾有利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建设项目。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避免反弹。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进行“六项清理”。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棚舍乱搭、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畜禽乱跑等现象,集中开展“六项清理”活动。
1、清理农户室内卫生,实现住舍与圈舍分离,牲畜不散养、乱拴。
2、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
3、清理疏浚村内排污沟,争取新建煤建路、水厂路、粮站路两侧排污沟,总长670米。
4、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整修残旧的围墙院落。
5、清理公共地带的垃圾和牲畜粪便。
6、新规划建设3个垃圾池。
(二)全面开展“三项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有一块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四旁”(即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充分绿化,庭院绿化率达到60%,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1、绿化庭园。利用房前屋后“四旁”空地种花植树,因地制宜发展“四小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苗圃园)。
2、绿化村庄。利用空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发展片林或林带。
3、绿化道路。全面绿化乡村公路、连接村庄的道路以及河流、渠道、塘坝两边。
(三)大力开展“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厨)工作。
1、改路。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干道以及户户通道逐步实现硬化,主干道与公共活动场所有路灯照明,排水通畅。无路障。
2、改房。逐步对房屋墙壁统一粉刷,使村庄房屋墙体整洁美观。杜绝危房。乱搭乱建全部拆除。新建房屋必须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改水。争取市财政资金,对村集中供水系统进行彻底改造,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实现100%安全饮水。
4、改厨。结合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用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现在农村的柴草灶,方便生活,净化厨房。
5、改厕。拆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在人口较多的居民点建设无害化公厕,鼓励农民建设沼气式厕所和家庭水冲式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购买保洁工具,建立村保洁队伍,负责村庄内生活垃圾收集,村庄主干道路以及公共场所保洁清扫,用机动三轮车、人力环卫车将垃圾运送到中转站。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定点投放垃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保洁工作有章可循。开展“十星文明户”、“文明村组”等创建活动和篮球赛、歌舞大赛等文化活动,树立和奖励典型,促进和带动村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增强文明意识。建设文化大院,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不断提升村民文化层次和综合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活动能够顺利推进。
(二)健全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注重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手、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责任。各村民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