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网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3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
大家上午好!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韶关市在我县主办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六五”普法新高潮,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莅临我县指导工作的市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全县法制工作者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场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父老乡亲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自我县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和谐xx”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夯实法制建设基础,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法制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不断增强。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法制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在全县各行各业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活动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历时一个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我县法制工作实际,积极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宣传活动中要突出几个方面:一是在宣传内容上,要紧扣时代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我县打造“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县”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二是在宣传重点上,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特别要认真落实市里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工作部署,以“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和“平安xx”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是在普法对象上,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既要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又要抓好群众法律综合素质的提升,要采取多种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在宣传方式上,要讲求实效,丰富宣传平台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平台,采取展板、版报、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还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让我们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平安和谐xx、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打造“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x。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途径、是保障人们合法权益的武器。从每个中国公民出生那一刻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在法律上有人格权的独立的“人”。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是因为有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拥有生而为“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才能拥有在阳光照耀下平平安安过一生的机会,才能拥有幸福成长、顺利成才的机会。同学们,让我们学习法律、认同法治、践行法治。
首先,要学习知晓法律。要明晰行为规则,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条例。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吸取法律知识“营养”,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其次,要养成守法意识。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学习、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成为用法律来看问题的“思考者”。
最后,要善于践行法律。践行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学会用法维权,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一定要明事理,把学法守法的落脚点放在遵规守纪上,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把遵规守纪真正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法律的守护下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5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6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7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网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关于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精选7篇)
演讲稿是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大家知道演讲稿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9
亲爱的同学们:
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10
尊敬的各位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x。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途径、是保障人们合法权益的武器。从每个中国公民出生那一刻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在法律上有人格权的独立的“人”。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是因为有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拥有生而为“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才能拥有在阳光照耀下平平安安过一生的机会,才能拥有幸福成长、顺利成才的机会。同学们,让我们学习法律、认同法治、践行法治。
首先,要学习知晓法律。要明晰行为规则,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条例。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吸取法律知识“营养”,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其次,要养成守法意识。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学习、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成为用法律来看问题的“思考者”。
最后,要善于践行法律。践行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学会用法维权,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一定要明事理,把学法守法的落脚点放在遵规守纪上,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把遵规守纪真正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法律的守护下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法懂法守法的精彩演讲稿 篇11
尊敬的各位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x。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途径、是保障人们合法权益的武器。从每个中国公民出生那一刻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在法律上有人格权的独立的“人”。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是因为有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拥有生而为“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才能拥有在阳光照耀下平平安安过一生的机会,才能拥有幸福成长、顺利成才的机会。同学们,让我们学习法律、认同法治、践行法治。
首先,要学习知晓法律。要明晰行为规则,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条例。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吸取法律知识“营养”,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其次,要养成守法意识。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学习、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成为用法律来看问题的“思考者”。
最后,要善于践行法律。践行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学会用法维权,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一定要明事理,把学法守法的落脚点放在遵规守纪上,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把遵规守纪真正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法律的守护下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