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精选1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xx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xx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xx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 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xx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xx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xx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 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镇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文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全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工作思路
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镇、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人员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人员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人员都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监护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认真学习与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矫正措施
1、抓好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司法所及各社区居委会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走访,对重点人员要每月走访,在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要对辖区内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全面了解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确保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重点人员尽量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确保外出人员不脱离“视线”。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及时更新。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向上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向上反映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情况,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提高矫正质量
1、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做好:日定位、周汇报、月见面、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和记录,严肃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监管或有违反监管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书面警告或提请执行收监,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威慑力和教育矫正质量。
2、加强心理矫正,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通过集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习,心理测试,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矫正质量。
3、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惩处并举。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对日常监管进行量化评分,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每月计分,每季考核,月得分低于8分,口头警告一次,季得分低于24分的给予书面警告。
4、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监管,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4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居支两委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居委会综治工作站,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3、严格实行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三、创新管理教育方法,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质量
1、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坚持教育矫正为主的原则,强化分类管理、科学矫治理念,重视发挥心理矫正、恢复性矫正的特殊功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和时政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弃恶自新。
2、拓宽教育工作载体。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鼓励其自谋职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和不安定因素。
3、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各界,凝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帮助社区服刑人 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4、建立完善分析排查制度。通过定期分析排查,掌握辖区内那些情绪反常、不遵守监管规定、蓄意去省进京上访、日常行动异常的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实施重点分析、重点管控、重点转化。
5、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监狱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严肃查处脱、漏管矫正对象,逐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证体系。
6、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5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为主线,搭建三个平台,狠抓三个环节,落实三项措施,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二、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6
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龙潭街道法制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总要求,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靖安、平安靖安、和谐靖安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三、加强帮教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四、规范矫正程序。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7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管理、就业服务、教育帮扶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及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现制定武阳乡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全乡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在矫正期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解除社区矫正后无犯罪行为。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责任制。将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发挥综治机制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
2、健全领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3、落实齐抓共管与部门责任,加强社会帮教。各成员单位协同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组建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村建立帮教矫正志愿者名册,加强志愿者工作指导。
4、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村要安排一定经费予以支持。
5、落实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安置、帮教、重新违法犯罪率、经费保障等情况列入综治考评内容。
6、深入培育推广工作典型。发挥典型经验与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积极宣传和谐社会文化,减少我乡犯罪率。
二、创新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1、深入开展“双向联系共建”活动。探索建立监狱、政府、社会、家庭、企业、单位六位一体的教育改造机制。
2、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系统性的'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开展公益劳动、心理咨询、分类管理等方式。
3、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完善该类人员的接收、管理、质量评估等制度体系,落实报到、访谈等管控措施。对重点对象落实监管责任。
三、加强衔接,减少脱漏管
1、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摸排登记。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和矫正,摸清和掌握两类人员的底数和动向。
2、切实做好各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及时做好反馈,确保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
四、强化服务,做好就业保障工作
1、宣传并落实社区矫正政策。深入贯彻国家《就业促进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
2、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五、丰富手段,加强教育帮扶
1、对重点对象加强帮教矫正。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定期上门沟通实行一周一汇报,必要时每天入户走访监管,随时电话了解其近况。
2、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及时录入和更新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提高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用心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严格管理,充分落实定期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登记,利用手机定位等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矫正期内重新犯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铁佛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用心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用心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忙、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状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潜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用心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构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状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由我所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带给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职责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宣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构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透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好处,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用心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9
20xx年,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20xx年上半年联合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如何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强化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区心理矫正工作站,在1-2个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规范标准》执行,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是做到队伍建设多元化。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吸收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由能力的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0
为加强我镇特殊人群管理,为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
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六)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工作任务
(一)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
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
(四)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
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五)从严要求,加强管理。
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六)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四、保障措施
1、司法所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且会同公安派出所抓好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反映。
2、申请矫正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由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启动《群科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1
一要全面启动,重点推进
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在明年*月份之前,出台工作意见,建立相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健全考核机制;明年*月份之前在3个以上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明年年底前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二要抓好摸底,搞好试点
各县(市、区)由公安局牵头,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市适用非监禁刑罚及非监禁措施的罪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逐户登记造册,逐人建立档案,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等三个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试点面,为在本辖区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积累经验。
三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协调沟通工作;公、检、法三家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宣传、民政、劳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四要建立保障,强化考核
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必要的启动经费和日常业务经费。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自愿者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2
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龙潭街道法制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总要求,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靖安、平安靖安、和谐靖安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三、加强帮教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四、规范矫正程序。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3
一要全面启动,重点推进
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在明年*月份之前,出台工作意见,建立相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健全考核机制;明年*月份之前在3个以上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明年年底前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二要抓好摸底,搞好试点
各县(市、区)由公安局牵头,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市适用非监禁刑罚及非监禁措施的罪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逐户登记造册,逐人建立档案,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等三个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试点面,为在本辖区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积累经验。
三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协调沟通工作;公、检、法三家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宣传、民政、劳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四要建立保障,强化考核
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必要的启动经费和日常业务经费。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自愿者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4
为了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工作,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和市、区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有关要求,结合凤凰司法所实际,制定年度教育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规范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因人施教、注重实效,提高矫正质量,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二、教育内容
(一)集中教育:
1、法制教育。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江苏省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规定的学习。对缓刑、管制人员注重《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制教育,强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工作性质,增强在刑意识;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侧重社区矫正工作规定教育和实用民事法律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
2、思想道德教育。包括公民道德教育、家庭、社会伦理讲座、良好生活观念养成、励志教育等。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层次、家庭背景、罪错案由的具体情况,有侧重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3、社会保障政策教育。包括劳动就业政策、民政救助救济政策等。对有就业援助或帮困扶助等特殊需求的人员应该进行社会保障政策教育。
4、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小组活动、心理量表测试等。全年教育学习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比例,社区服刑人员均应接受心理健康普及教育。
5、文化素质教育。包括各类知识普及讲座、文化知识辅导等。特别是对一些年纪较轻、文化程度低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增加文化知识补习教育。
6、其它动态教育。包括集中教育的效果讲评、定期公益劳动讲评、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情况通报、典型实例讲评、警示教育、社区矫正人员专题座谈会等。
(二)个别教育:
1、矫正开始阶段: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宣告后的3个月。
(1)认罪服法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案由、刑罚种类及矫正期限,引导其正确认识所犯罪错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在刑意识。
(2)社区矫正告知教育。依据分类矫正的有关规定,告知集中教育、个别教育、情况汇报、社区服务的规定和要求,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有关规定和要求,告知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日常行为奖惩和司法奖惩的规定及实施办法等。
(3)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量表测试,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调节心理状态,重点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渡过回归社会的心理适应阶段。
2、矫正中间阶段:矫正的第4个月至矫正期满前1个月。
(1)法制教育。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和观念,帮助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思想文化教育。向社区服刑人员传递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逐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纠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的价值观念;及时沟通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正确处理社区服刑人员工作、家庭生活上的矛盾,妥善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突发事情;引导他们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逐步形成正常的社交环境;对文化程度低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文化补习。
(3)行为矫正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和行为举止,注重改变不良的语言表达方式和行为特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运用正确的语言和行为待人接物,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正常、健康的社会交往能力。
(4)心理辅导。根据心理量表的测试结果,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助工作;听取对象对参加心理健康讲座的效果和反映,必要时,配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开展定期的心理咨询活动。
3、矫正期满阶段:社区服刑人员结束矫正前1个月。
(1)期满总结教育。辅导社区服刑人员回顾、总结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转变、矫正表现、矫正效果等情况。
(2)思想教育。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后的打算,劝诫并勉励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家庭、社交等各种社会关系。
(3)心理辅导。通过期满前心理量表的测试,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初期和结束时的心理变化情况,辅导社区服刑人员做好正式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工作。
(4)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对于社区矫正期满后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社区服刑人员,告知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及相关工作内容,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为继续开展帮教活动做准备。
三、落实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学习贯穿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全过程,也是实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社工要充分认识教育学习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教育学习的组织开展、情况记录和归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教育学习工作的落实。
2、加强协调配合。司法所与矫正社工要紧密配合,根据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的不同特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实际情况,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思想和行为,共同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教育学习工作,注重教育的质量和实际效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生活观念,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3、加强资源整合。司法所要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手册、文件资料汇编等有关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利用辖区内资源建立集中教育基地。积极协调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借用其他教育性资源,为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创造条件。
4、做好教育计划。司法所要认真制定年度教育计划,系统、周密、全面地确定教育主题、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切实做好教育评估,切实按时间节点落实教育学习。同时要开展多样化教育,采用授课、座谈、讨论、咨询、参观等多种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5、强化督促管理。司法所要认真组织落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组织人数众多、规模较大的集中教育时,应当事先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社区服刑人员因客观原因缺席集中教育的,要以书面请假的形式,报司法所批准,并通过个别教育等形式进行补课教育;因主观原因不参加集中教育的,要开展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无故缺席集中教育并不愿补课的,应当予以警告处分并进行训诫教育,经教育仍不改过,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的,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予以处置。
6、落实效果评定。司法所要认真做好集中教育学习记录,重点记录教育主题和内容,并通过个别教育和审阅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汇报等形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反映。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的效果评定。通过问卷测试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集中教育的内容、形式、效果进行总结和评定,避免集中教育流于形式。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篇15
20xx年以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效能。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审前调查、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发挥矫正小组作用,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到、控得住”,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强化“三分”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分”管理教育即分阶段教育、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分”管理模式。推广分级处遇即根据分类管理确定的三个不同的管理级别,对社区矫正人员评定不同处遇等级,给予相应待遇的动态管理措施。四是强化能动监管。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人员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人员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人员的交流平台。
截至20xx年2月20日,全区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42起,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人,解矫2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7人,解除社区矫正196人,目前在矫社区矫正人员151人。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社区矫正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我股室和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大家的付出有目共睹。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股室将再接再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具体汇报如下:
1、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卷宗材料。根据市局要求,计划将历年来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卷宗收到局里统一整理归档编号。
2、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的业务素质,计划定期组织各司法所协理员召开社区矫正业务座谈会,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分享经验做法,开展评比、参观活动,共同促进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卷宗和内业资料的完整和规范化。我股室计划在2月底就分类管理具体操作细节对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进行培训,统一按标准对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3月份开始对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教育,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公平、公开,务必使管理效果达到最好。
3、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间的沟通协调,计划在上半年召开一次社区矫正联席(扩大)会议。目前,前期的会务工作已经准备完毕。
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发挥区级中途之家的作用,计划在中途之家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培训教育。并根据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进行分类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课程、交通安全法规课程、社会治安管理课程、经济法课程、心理辅导课程、法律援助课程、劳动技能培训等;制作课件,聘请讲师、心理咨询师逐步建立xx区社区矫正演讲团,帮助矫正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