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暖冬送温暖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1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能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观山湖世纪城第四居委会开展“送温暖,迎新春”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慰问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温暖,迎新春
二、活动时间
1、上午9:00—12:00;
2、下午2:00—5:00。
三、活动地点
第四居委会居民家中
四、参与人员
志愿者:
(一)世纪城社区,社事部
(二)第四居委会,工作人员
服务对象:
(一)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空巢老人;
(三)生活困难老干部、老党员。
五、活动内容
第四居委会工作人员与世纪城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
为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
六、组织单位
世纪城第四居委会
七、活动要求
1、第四居委会提前两天通知居民上门时间;
2、第四居委会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对象等;
3、第四居委会详细收集活动资料,做到有记录、有简报(文字、图片)、有总结,并及时通过居务公开栏进行宣传。
4、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和布署,切实安排好各类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按照镇党委的会议精神,在全镇开展春节“送温暖,送红包”活动,具体慰问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网站公开。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同一个冬天,不一样温暖
二、活动背景
通过知识宣传、爱心劝捐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新媒体募捐这个活动平台,一方面为我们接下来的“同一个冬天,不一样温暖”筹集物资;另一方面,利用赶场天进行爱心劝捐、公益知识宣传等,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社会爱心活动当中。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暖冬行动”志愿者活动,倡导志愿精神,积极践行青年的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暖冬公益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志愿者关注凝冻灾区的儿童,为受凝冻影响的儿童送去更多的温暖。
四、活动时间
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月3日
五、活动地点
团泽镇(街上)
六、活动形式
1、媒体(qq空间、微博、微信等)传播
凝冻知识科普、志愿者行动传播、待用公益知识传播等(插入关键词、话题......)
2、实体活动
利用赶场天进行爱心劝捐、凝冻知识宣传、山区受凝冻物品需求信息公布等。
3、感恩的心
让山区小孩参与到活动中,发挥自己的'特长优势,可以选择画一幅画、写些感谢的祝福语、动手做些手工等,而爱在路上公益组织负责收集,最后可以把这些小物品送给那些那些爱心人士——爱心人士给予小孩一个温暖冬天,而小孩回馈给他们一份最简单的感恩礼物。
七、活动安排
1、20xx年12月23日—xx年12月29日启动阶段
宣传、科普凝冻相关知识为主;其中12月24日、12月29日利用赶场天进行爱心劝捐活动
2、20xx年12月30日志愿者参与阶段
组织爱在路上公益组织志愿者参与保暖物资的分装及搬运等活动
3、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3日
下村、进校分发保暖物品
八、参与人员
爱在路上公益组织志愿者
九、注意事项
1、此次劝捐应完全自愿。
2、活动期间不能出现不公开行为。
3、劝捐物资将由“爱在路上”组织支配。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X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不遗余力的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优良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法,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法。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范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情况,努力实践、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准,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的确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是申请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三、参加人员、方法
参加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根据统计,参加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接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滤布每年对出现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情况,都将及时进行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倡议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重要节日要进行慰问。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励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帮扶人员进行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及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助解决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㈠工作准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审核贫困户名单,确定帮扶对象,安排好结对对象,确定结对方案。
㈡动员大会:20xx年1月17日,召开动员大会。
㈢实施落户:20xx年1月17日至春节前,参加帮扶的全体人员联系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展开。
暖冬送温暖方案 篇6
春节即将临近,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区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对全区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如下:
一、慰问活动原则
(一)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的有关要求,面向基层,结合党的群众忑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访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实际困难和燃眉之急。重点做好对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认真解决困难老党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困难农民工,以及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之中。
(二)分级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活动,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慰问活动,并广泛动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帮扶济困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
(三)集中走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轻车简从,于20xx年2月18日前,认真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二、慰问对象及标准
(一)“双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1、慰问对象: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
2、慰问标准:
①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400元;
②“三属”每户慰问400元;
③五至十级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每人慰问200元。
(二)城乡特困家庭、五保对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城市和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敬老院及贫困户慰问
1、慰问对象:
①特困家庭;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民政低保管理员);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五保对象、敬老院;
④20xx年以前,在园区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
2、慰问标准:
①特困家庭每户慰问1000元;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每人慰问500元;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部分和农村低保特困户、五保对象、因病返贫、敬老院每户(人)慰问400元;
④贫困户每户慰问200元;
⑤20xx年以前,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每人慰问200元。
(三)离退休干部慰问
1、慰问对象: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
(2)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比照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退休干部;
(3)劳动模范。
2、慰问标准: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每人慰问1000元;
(2)退休干部每人慰问500元。
(3)劳动模范每人300元。
(四)农村和社区60岁以上党员及贫困党员慰问
1、慰问对象: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
2、慰问标准: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每人慰问300元。
(五)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1、慰问对象: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2、慰问对象及标准: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每人慰问500元;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每人慰问300元。
(六)春节坚守岗位职工慰问
慰问对象: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职工(文化站、敬老院、派出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供电所、卫生院、值班室)。
(九)服刑人员困难户慰问
1、慰问对象:部分服刑人员困难户。
2、慰问标准:服刑人员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