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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1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xx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xx年度《xx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xx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xx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鄂教财[20xx]37号和鄂价费[20xx]214号文件规定,从20xx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xx]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xx]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xx]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xx]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xx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xxx,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xx市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xx]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罗川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张纯文、人大主席张安华、副镇长刘静文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静文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xx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xx年度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罗川、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
2、书费,按实际定价收龋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
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
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
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
4、书费,按实际定价收龋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
xx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
罗川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从xx年10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xx年度,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3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4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
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 “一票否决制”。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5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6
县部署关于开展对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我乡迅速行动,对20xx年以来涉及农民负担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实行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布置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 ,切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农村乱收费自查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3.农村建房方面。通过自查发现在农村农民建房过程中,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农民建房乱收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三、一事一议自查情况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乡共4个行政村,有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共有5个项目。对于农村公益型事业的建设,都采取群众自愿筹资投劳,无强制农民筹资筹劳。
2.资金管理情况。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3.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审批,乡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存在问题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7
为掌握全乡农民夜校开展情况,我乡组织了两个调查队,对全乡范围内的农民夜校进行走访调查,发放《农民夜校实地查看情况登记表》9份,回收9份。《农民夜校教学内容需求调查表问卷》200余份,回收180份。回收后,组织专门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夜校基本情况
乡共有8个村,我们利用村级阵地、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完成了8个村的“农民夜校”建设,并全部启动使用。目前,所有村均开办农民夜校。同时,坝社区也启动相应夜校建设,夜校培训人员由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村支“两委”成员及各村教师担任,每周根据农忙农闲情况授课2—4次,每次培训2个小时,培训内容结合农民群众实际所需,开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务技能、抢险自救知识培训等等。
为使全乡群众更好的深入学习各项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乡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乡农民夜校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农民夜校各项工作,并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农民夜校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农民夜校的各项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组织群众进行学习。
二、取得成效
截止目前,我乡开展固定夜校450余课次,流动夜校150余课次,共计培训20000余人次。发放包括感恩教育、安全、法律、农业技术、脱贫攻坚等方面学习资料1200份,通过对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种养殖技术方面进行政策宣传培训,群众致富能力得到提升,促使农村85%的农村党员和群众掌握1—2门致富技术;通过讲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农民群众的思想素质提升了,邻里间更加和谐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培训讲解,群众法制观念增强了,进一步实现了村民自治,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推进举措
一是抓阵地,健全功能。以固定和流动课堂两种方式灵活开展。在村设置固定课堂,按时组织,统一集中授课;在村民小组成立流动课堂,以“送教下组”的方式,把培训办到农户家和田间地头。
二是抓制度,强化机制。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农民夜校学习制度、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制定学习计划表,按月按时授课,并要求专业人士、致富能手通过远程教育、道德讲堂示范基地实地授课。
三是抓内容,点题授课。坚持群众想学啥就讲啥、缺啥就补啥的原则,先向农村群众公示学习题目,再通过召开社员会,征求群众意见,双向选择,使授课教师课上讲的顺,群众课上听得懂。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我乡农民夜校培训的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部分群众对农民夜校培训的情况不了解;在培训内容上还需要多深入田间地头,多咨询群众关心的技术和技能。在教学方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开展农民夜校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授课内容和方式,根据本村实际产业发展情况和市场导向,把群众想学想用的实用技术技能通过互动交流,现场试验,视频观看等方式进行传授。
二是加强农民夜校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农民的自主学习意识不强。当前我区许多农民对“要我培训与我要培训”观念模糊,参培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农民在生产中还严重依赖传统和经验,接受现代农业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管理方式等方面缺乏主动性。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8
县部署关于开展对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我乡迅速行动,对20xx年以来涉及农民负担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实行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布置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 ,切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农村乱收费自查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3.农村建房方面。通过自查发现在农村农民建房过程中,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农民建房乱收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三、一事一议自查情况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乡共4个行政村,有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共有5个项目。对于农村公益型事业的建设,都采取群众自愿筹资投劳,无强制农民筹资筹劳。
2.资金管理情况。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3.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审批,乡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存在问题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