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知远网

2025-05-13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2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xx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措施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xx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xx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实施监控基本情况

我局2022年年初预算专项项目3个,金额共计2210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二、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一)2022年1--7月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共计支付专项资金3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具体详细情况:第三产业企业培育及入库引导资金23、8万元,粮食储备流通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物价管理工作经费4、66万元。

(二)预计执行情况分析。我单位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受疫情、资金保障和审查程序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不一,部分项目资金需集中在年底支付,例如兑现三产奖励企业资金,需待市政府审查后执行,但所有项目资金年底基本能够实现年初目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县委机关办公大楼位于环城南路362号,建筑面积5134㎡,使用面积4327.77㎡,现有机关单位含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政法委等六家单位。一直以来,县委机关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维护、房屋修缮等工作都由县委办负责。县委办不断强化后勤管理,提高后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县委机关办公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情况。

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专项资金由行政科统一管理,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室负责专项资金的核算。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财政预算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项目资金200万元,全部为富民县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资金200.00万元,结转资金xxx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县委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县委办常务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副主任组成。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指派专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质量。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严格按预算支出,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相关制度审核支付,全年总支出未超过年初预算。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为县委机关整体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提供安保、保洁、绿化、修缮等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活动正常运转。

(2)效果目标。

按时按质完成安保、清洁、绿化、修缮等管理服务,确保县委机关正常运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xx年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最低成本法。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专项资金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根据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xx年度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20xx年为县委机关提供24小时安保、每天保洁、定期绿化维护、及时进行水电设施维护等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整洁舒适的环境。

四、成本效益分析。

20xx年县委机关办公大楼运维费项目资金收入200.00万元,支出200.00万元。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效益;确保了县委机关正常运转。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规划准备充分。制定了较完善的项目预算,对资金用途、使用要求、使用部门、责任分工等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各部门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

下一步我办将及时梳理部门支出各项绩效指标,科学设置、整合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自我评价

根据20xx年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指标进行评分,总评分值100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我区按照省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目标任务86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项目,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20xx年12月我区已救助xx3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已落实到位,圆满完成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目标任务。

三、主要成效做法

(一)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发力

我区通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提升,出台《金安区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领导组,各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区乡将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题,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

(二)开展救助寻亲,全面巡查治理

区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区公安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查询力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经常性巡查。各乡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今年以来,通过110报警、人脸识别,共发现外地流入我区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民政及时护送到流浪人员辖区驻地,进行了妥善移交和协调安置。

(三)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安置

我区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有区民政局提出科学合理的安置方案。安置到公办福利机构或区办托养机构。尔后由民政致函,当地派出所负责为其办理户口入户手续,对于入户且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区民政局将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四)落实返乡流浪人员的政策帮扶

我区返乡流浪人员。区民政局会同乡镇街等部门积极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了解返乡救助人员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困难,报送相关部门,给予及时解决救助。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流浪乞讨人员予以重点帮扶。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职业乞讨人员流动性大,救助后又长期流落在街头。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城管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职业乞讨人员进行清理整治。

2、因我区没有救助站,部分生活无着人员只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置。救助服务水平质量有待提高,今后要加大资金救助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7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为加强和规范资阳区卫生健康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资财【20xx】21号《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相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我局根据全区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和原重大公共卫生中9元部分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重大公卫项目、妇幼健康重大公卫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资阳区卫健局拨付各下属机构重大公共卫生经费190.15万元,区财政资金占比12%。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各拨付经费均以100%完成投入,地方病防治开展了地方病监测、寄生虫病监测、麻风病监测等工作,职业病防治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治宣传等工作,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开展,健康素养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居民健康素养调查项目调查工作,制定方案,督导督查,物质礼品采购,健康教育资料与培训、入户调查等。食品安全经费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经费投入辖区工作场所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以及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宣传工作,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防治经费全部用于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

(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指导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xx〕2号)及《资阳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益资政办发〔20xx〕27号)以及《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益资医改字〔20xx〕 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惩罚指标等为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补助资金的发放依据。

2、总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实现公立医院相关业务指标达标,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上升。

3、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区涉改医院绩效自评均达到湖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标准。20xx年收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区级配套400万,截至20xx年1月12日,全区5家涉改医院20xx年中央、省、区、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均拨付到位。

4、存在问题和不足

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过高。主要原因:益阳市人民医院20xx年起兴建门诊大楼,购置了超声诊断系统、胃肠镜系统、CT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益阳市中医医院20xx年起兴建门诊大楼,购置了全内镜脊骨微创系统、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仪器设备;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20xx年开始实施整体搬迁等,耗资巨大,收入增长过缓,导致负债过高。

下阶段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程序,在保证诊疗质量安全前提下,提供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进一步降低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降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二是加快医院发展,扶持中医事业,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开源节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医院收支平衡。同时争取国家政策,加快城市公立医院化债进程。 三是全面查疏补漏,加强医改数据的核实与报送,杜绝相关数据该统未统、该报未报的现象。推进医改整体进程,综合分析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短板,严格按照改革线路图和时间表,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优化持续优化服务结构,确保医改工作任务有效实施。

(三)计划生育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我区地处湘中偏、居资江中下游,辖9个乡镇、街道,20xx年末总人口43万。20xx年底我区有农村奖扶对象2725人、特扶对象69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1353人。

2、项目总目标:

根据本级有关要求,所有对象资金发放率需达到100%。

3、阶段性目标:

由卫健局财务股牵头,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及二级机构共同配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座谈、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现场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走访询问等方式,了解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项目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部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完成好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经局人口家庭股对100名受扶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走访调查,满意率98%。从走访群众和这次绩效评价的结果来看,实施各项奖励扶助制度,有利于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发展,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了计划生育激励制约机制。群众反映,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是政府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的好举措。

二是提高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中,各级计生工作者不辞辛劳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实惠,用真情和汗水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绩效评价结果。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财务账目,结合日常各项工作,我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绩效自查情况较好。

5、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奖扶资金:区31.34万元。特扶资金(含特扶一次性补偿和手术并发症补助):区161.83万元。

全区各项计划生育扶助资金实行“财政专项、封闭运行、委托发放、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发放的具体方式是:区卫健局设立奖扶专用账户,区财政局根据当年度调查确认的.奖扶对象人数拨付足额奖扶金到专用一卡通胀户,并将账号及奖励扶助对象信息资料提交银行,由银行将扶助资金直接存入对象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6、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政府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在实施计划生育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如下:

(1)关注特扶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这些群众为国家整体利益无私奉献,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和痛苦,需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调整奖扶政策。在农村,多数群众以从事体力劳动获酬为主要经济来源,55周岁后,劳动能力明显下降,收入明显降低,奖扶资金的发放无疑对他们的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多数群众认为是否适当提升到55周岁,适当提高农村奖扶标准,奖扶政策的效果更容易显现。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基本情况

(一)支付概况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科文件,我单位共收到公立医院待迁建设县级资金1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医院迁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迁建和提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大力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我县医疗卫生建设做贡献。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区域绩效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进行。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资金,医院已经及时足额拔给了医院迁建代建方富民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县级财政下达县人民医院迁建资金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100万元,支出率100%。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迁建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院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新建设的.富民县人民医院面积达44700多平方米。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xx年医院门诊人次和年内出院人次都比上年提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降低,第门诊人次医疗费用比上年明显下降

社会效益。全县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总体降低。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比上处下降。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经上年提高、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人员不足且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员缺乏,医院一些重点科室如ICU等无法开科,造成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整改措施:我院将继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公立改革力度,并积极争取地主政府支持,解决编制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已经开展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按权限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对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1、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1.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设个17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同时还下设了10个监管所:昭山镇(筹备)+荷塘市场监管所、宝塔+五里堆市场监管所、岳塘+霞城市场监管所、下摄司+书院路市场监管所、建设路+东坪市场监管所。

2.在职人员情况:本部门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为9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本年度年初预算总计20xx.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5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405.54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615.05万元。包含有:机关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电动车租赁15.4万元,协管员信息员专项116.05万元,监管所租赁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5万元,12315工作经费20万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科普宣教专项费用4万元,“双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四品一械”(含疫苗)10万元,质量、物价、盐业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含投诉举报)11.6万元,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全年共追加预算173.07万元。主要有1、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30万元;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1万元;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20xx年7-12月记实资金24.87万元;4、抚恤金28.42万元;5、省级专项资金66.5万元;6、十三个月工资追加预算3.45万元;7、工伤费用3.02万;8、新冠疫情防控资金5万元;9、真抓实干奖励10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本年度预算指标下达总计219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7万元。全年支出2121.1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97.06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525.40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595.71万元。相比于年初预算,调增173.07万元。预算增加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共35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61.57万元;省级及区财政拨付真抓实干奖励共7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4万元,执行数为1525.40万元。年中调整的人员经费预算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新录取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大大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业务性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5万元,执行数为595.71万元。我局业务性专项除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任务增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预算共35万元外,其他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勤俭节约,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xx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3分。

2.20xx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5%;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2.70%;目标完成率:254%。

②绩效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③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12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93.08%;目标完成率:132.97%。

④绩效目标: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不低于3%;完成情况:目标完成4%;目标完成率:133.33%。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件。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6件;目标完成率:103.23%。

⑦绩效目标:依法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检查120次;目标完成126次;目标完成率:105%。

⑧绩效目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并查办案件2件;目标完成3件;目标完成率:150%。

⑨绩效目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40批次;目标完成43批次;目标完成率:107.5%。

3.我局全年紧扣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一是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基本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二是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今年企业设立网上办件比例达91.79%,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提质增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今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2.7%。

(2)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我区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19个部门检查执法人员402名,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51次,已启动任务数51次,已完成任务数51次,已抽取的检查人员数125人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达到4%,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数491户次,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企业年报率为93.08%。

(3)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已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441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1534件,举报782件,市长热线1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做到了咨询当场解答100%,在规定期限内办结100%,举报处理后向举报人反馈100%,做到了消费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规范市场监管秩序。重点开展全区价格收费检查并查办案件3件。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共计受理传销举报9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9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36人次,通知传销人员家属接走10人,送往救助站1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告》700余份,摸排出租屋1000余户。

(5)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等重点品类质量安全抽检,其中共抽检食品84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05%。对辖区内33家在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严格把控食品准入关,全年验收许可11家食品经营单位。本年度我局联合河东快检中心已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8073批次,其中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99.6%。

(6)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年关守护(20xx)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献礼建党百年守护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专项整治开展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95%,办理药品案件2起,医疗器械案件3起,化妆品3起,医美广告案件1起,结案9起。全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确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对岳塘区12家接种点疫苗贮存状态、运输环节、储存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盘查,建立了疫苗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7)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依法共组织实施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涉氨制冷、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26家次,排查隐患105条,组织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梅塞尔金阳充装站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检查43台起重机械,责令停用设备19台,查处违法使用企业7家。强化宣传培训,发放资料2000余份,组织企业培训50余家,培训人员80余人。

(8)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助力知识产权发展,20xx年有效发明专利369件,同比增长率为17.14%。20xx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今年引导全区申报商标546件,注册301件,截至目前商标总量3960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共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全区人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一、概述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XX市局于20xx年7月份组织完成了市局上半年绩效考评工作,本次参与绩效考评共计15个科室,81名干部职工。

二、考评成绩

从完成情况看,被考评科室和干部职工均能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指标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各科室考评成绩令人满意,且个人绩效考评无不合格人员。

三、考评结果分析

从各科室共性、个性指标得分上来看,各个科室考评结果差异性不大,且得分相对较高,大体上反应出各科室和个人的工作实绩,达到预期效果,但仍有个别方面表现不足,需继续改进和完善。

四、考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各科室分工不同造成的考核标准不同。由于各科室职能和分工不同,考核一个科室、一名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判方式不同,容易造成不同科室和干部间的考核标准不同,尺度把握不同。因此,必须对指标进行科学地细化和量化,充分考虑各科室职能,量身制作,体现出干得多、干得快、干得好,得分就高,得出公正的结果,让群众信服。

(二)少数干部对内部考核评分有流于形式之嫌,对于量化指标能够较为公正、客观的考评,但对于非量化的绩效指标尺度就难以掌控,特别是一些职能科室的个性指标,其他部门并不涉及而且难以评判,考评方式只能自考自评,未能起到真正合理的考评科室及干部个人。建议成立独立的绩效考核部门,而非由人教科兼职,各县市人教部门对口两三个处室,除人事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外,还承担局内其他事物,人手十分匮乏,成立独立绩效考评部门后可专职于绩效工作,严格考评标准,上下尺度一致,公正、客观的对局内各科室及干部职工进行考评。

(三)绩效奖励机制无法兑现。绩效奖励在推广绩效考核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绩效奖金却无法保证,甚至无法兑现,这无疑会对考核本身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对队伍整体的动力和活力造成冲击。就目前而言,省局绩效奖金并不明朗,地方性绩效奖金更无法兑现,政府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使得局内对绩效奖金的发放受到了严格限制,甚至不能发放;而且省局、当地政府对绩效工资的支持额度不同,地方额度较低,影响了部分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热情,间接导致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建议明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合理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确保绩效奖励制度的正常运转。

五、总结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局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的过程,随着绩效指标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1.设立时间。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是延续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政策持续实施的。20xx年1月22日,青岛市财政局、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行〔20xx〕10号),20xx年4月2日,青岛市工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的通知》(青工商经发〔20xx〕63号)。

2.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xx〕27号)、《青岛市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xx-2020年)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61号)、《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

3.设定用途。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2120万元(后补助,20xx年安排)。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综合奖补。其中:五星级市场80万元/处,四星级市场60万元/处,三星级市场40万元/处。

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划拨。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取得综合奖补资金后,要用不低于10%的综合奖补资金,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业户等进行奖励。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在全市、全省属于首创,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一是完善办法和标准。在总结20xx年创建工作经验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创建标准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20xx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20xx年度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招标选定两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测评机构,同时,完成星级农贸市场测评软件修改完善和测评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申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创建办法》要求,对参评市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统一审核,经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共有61处市场参加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五是组织实地测评。5-10月份组织两家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测评与重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市场开展实地测评,次月通过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场测评成绩。5月、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集中测评,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开展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组织召开现场会。20xx年9月5日、10月26日,先后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召开“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座谈会,会议邀请市办实事协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17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市办实事影响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20xx年11月22日,由青岛大学、海洋大学、协办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抽取7处市场进行了观摩,观看市场创建纪录片、查阅市场申报材料、市场情况介绍等环节,根据《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由评审专家对参评市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创建办法》规定程序,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第三方测评机构实地测评、专家集中测评、专家评审会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候选市场。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局复核、实地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结合公示星级农贸市场候选名单期间市民的意见,12月份最终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其中: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等2处农贸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团岛农贸市场等14处农贸市场为四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基隆路金麦园综合市场等28处农贸市场为三星级农贸市场。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xx年6月25日,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行〔20xx〕25号),下达各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20xx万元。20xx年12月5日,下达李沧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80万元。

(二)20xx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专业考核评测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服务。20xx年创建星级农贸市场44处,其中:市南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市北区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8处,李沧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6处、三星级市场4处,崂山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西海岸新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6处,城阳区三星级市场2处。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附件1)。

2.各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自20xx年首次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成效已明显显现,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也未专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充分显现了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效。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投入资金升级改造市场硬件;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基本杜绝了农贸市场“脏乱差、腥臭湿”问题;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行为减少了约80%;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了以往市场开办单位“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市场开办单位主动在市场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市场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开展市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得到普遍落实;市民购物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星级市场市民消费满意度均达到80分以上。44处星级农贸市场惠及周边市民180余万,岛城内外各类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6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xxxx自治县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三个事业单位,即县交通管理总站、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和县航务管理所。局原行政编制13人(xx年3月县编委将行政编制调整为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人数12人。

基本职能为指导、监督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全县地方公路、桥涵等交运基础设施的规划、测设和建养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行业、停车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对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使用需求线路布局等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主要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本年度申请道路运输工作经费8万元,财政拨款8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费用,已支出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开支款项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严把支出关,一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来报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培育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项目绩效的实现程度及评价结论

1、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输市场。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我局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和服务质量;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实施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教学大纲,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2、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全县有道路运输营业性车辆629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68辆,货物运输车辆461辆。今年完成客运量240.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2370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64.1万吨,货运周转量3205.2万吨公里。全县现有客运班线27条,其中省际线路3条,跨地(市)线路12条,跨县线路4条,县乡线路8条,全县镇通客车率100%,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要求。

3、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我局运管部门结合全县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超载超限和“黑车”非法营运,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29辆次,立案查处道路运输违章车辆171辆次,行政处罚54万元。配备专职运管员对滚动班车发班的稽查、监督管理,协调客运站搞好滚动班车的排班、运调和结算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做法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海汽xx公司、银亚黄流分公司、乐xx乡公交公司、xx和黄流客运站及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检查客运站的安检、出站登记和“三品”检查情况等,严格要求客运站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工作,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二)存在问明和建议

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私家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我县非法营运车辆以占道经营揽客和沿街揽客等形式与出租车、班线车争抢客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和行业安全生产。但由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部门监管难、取证难、手段弱等因素,一时难以有效解决,导致目前全县运输行业矛盾凸显,维稳压力越来越重。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8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开财发〔20xx〕268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对照评价结果认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州级实施方案要求,经20xx年12月30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批复》(开机编字〔20xx〕57号),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开远市市应急管理局双重管理,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执勤训练及调度使用等,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结论:通过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实施,能够实现全市消防知识宣传、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个别指标的三级指标不规范;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应急管理局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消防队购置消防设备,该项目是依据《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实施的,项目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反映和考核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可能导致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过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采购项目(一期)、(二期)合同书于20xx年9月22日签订完成,根据合同书约定,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开始供货,应急管理局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

(四)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xx〕1号)、应急管理局20xx年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表,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预算金额822,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806,960.00元;存在实际支出金额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存在差异;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三、整改情况

1.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执行科室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细化三级指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针对项目范畴和项目特点,建立了《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控制项目成本,减少项目风险,提高了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加强项目管理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度,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项目的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3.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后期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督促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4.按要求合理测算、分配资金。在后期的项目预算中,严格按照《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下一年度的各项业务充分的估计,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

20xx年度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合计为82.2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使用80.7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17%;剩余资金于20xx年12月25日,财政收回额度1.5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评审表》等预算编制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设立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对每一个预算项目都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指向明确,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9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

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

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

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

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

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

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

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

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

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

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

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

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

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

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

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

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

五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六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

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0

为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提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通知,我局对20xx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

20xx年人居环境整治,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6个村、两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人居环境的美化、亮化、空心房整治、污水治理等工作。

二、农村改厕资金投入

(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xx年,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28个村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及后期管护。在资金使用上先规划后使用,做到计划在先使用在后;在资金奖补上先上会后奖补,做到“三大一公”,集体研究杜绝腐败;在资金拨付上先公示后拨付,严格按照工作进展及时拨付到位,做到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作它用和超范围支出。

(二)地方配套资金。20xx年,我区财政从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800万资金用于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的奖补、后期管护和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厕的问题厕所的摸排及整改经费。

(三)社会资本投入。20xx年我区各行政村和农户投入1300万。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上积极发动群众,动员农户主动参与投工投劳投资(或出资100-300元),确保改厕资金的足额到位,让村和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改厕的主体。

三、农村改厕项目管理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区严格根据中央农办等8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号)和省、市《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赫山区20xx年度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实施方案》(益赫改厕【20xx】0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下发了工作相关文件;成立全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副处级干部具体主抓,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两办效能室、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街道)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坚持以“党政主导、部门主管、镇村主责、村民主体”的原则,落实乡镇(相关街道)主体责任及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行政村“四议两公开”制度。乡镇(相关街道)是厕改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实施效果负责。特别是在改厕全过程中多次组织督查、农业、纪委等部门开展督查,加速全区户用卫生厕所的改(新)建工作进度,确保质量,确保首厕负责制落到实处,真真实现赫山改厕又快又好。

(四)强化资金保障。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农户自筹”模式:先由村集体和群众自行建设,再整合用好涉农资金、专项资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的村,按每户1210-1230元进行奖补,其中奖补到户1030-1050元或等同价值的玻璃钢化粪池产品、奖补到村150元进行维护、奖补到镇30元进行维护,改厕农户自筹100—300元,主要负责挖坑安装。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台帐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公开透明、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的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手机报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村改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全区上下广泛关注农村厕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政府主持主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同时,以建立固定宣传栏为主要手段,以乡村主干道为主要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厕改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截至目前,累计在村庄、公路沿线等处制作固定宣传标语120余条。

(六)强化绩效管理。我区制定了《20xx年赫山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验收方案》,将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督查局、赫山生态环保分局、区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技术专家对整村推进的33个村进行联合考核验收,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对未达到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在实施过程中,群众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督查部门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厕改纳入区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律监督,杜绝了厕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贪腐等违纪行为。

四、农村改厕资金产出

(一)确定产品。赫山区在产品的确定上,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积极使用国标产品,省改厕任务下达后,按照省里要求在每个厕改村搞好首厕安装制,形成了一整套的经验做法,并进一步完善了《赫山区厕所革命使用手册》。

(二)加强技术推广。一是培育安装技术能手。在厕改村,依托以农广校、农民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为主,职业院校为辅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加大安装技术能手培育。线上、线下共培训安装技术能手780人次。二是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分层施教,采取现场观摩、典型示范、集中办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点线面齐抓,进一步丰富培训载体,拓宽培训渠道。共举办各类形式的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400多人次,现场或上门指导服务与培训达6000人次。三是抓好示范引领,在全区每个厕改村每个示范片先搞好首厕安装制再全面推开;同时区厕改办不定期送技术下乡,引导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广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赫山模式。一是组织管理层面:坚持“四个到位”。高位推动到位;群众发动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管考核到位。二是业务技术层面:坚持“四个统一”。统一标准模式;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服务指导。“赫山模式”、“赫山作法”作为审计的典型案例推向全国。赫山区全面开展“三池”建设,改水改厕一并进行。黑水进新国标的化粪池、灰水进大容积的净化池、经过初步处理的污水共同进入生态池的粪污处理模式,得到了治污专家的赞许,在全省20xx年厕所革命“首厕过关制”浏阳培训班上写入了湖南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贺爱国博士的教案,在全省得到了广泛的推广。赫山做法由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和省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联合上报给了国家农业农村部,部里给予了高度肯定,准备在全国推广。20xx年5月22日《湖南日报》刊登跑出赫山改厕加速度——赫山区农业改厕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20xx年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多达20多条。20xx年省农业农村厅促进处正、副处长多次对赫山区农村改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充分的肯定了赫山区改厕做法,促推赫山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获20xx年度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转变施工方式。一是坚持村组织施工队施工。我区项目推进村重点依托泥瓦匠、水电安装工、小型挖机等实施安装改(新)建。二是坚持农户自行挖坑,村组再组织人员安装改(新)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三是通过实践改进生产力,如泉交河镇就利用植树挖坑机械进行基坑的挖掘,又实用又方便,提高了生产力。

五、农村改厕实施效果

(一)统一标准模式。通过试点,结合我区实际,我区继续推广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明确统一使用三格式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该模式具有安装简单、成本较低、防渗和化粪效果好等优势,群众普遍认可。

(二)统一采购程序。为保障厕具质量,在统一建设模式的同时,统一厕具生产厂家。由村集体与生产厂家签订化粪池采购协议,简化厕改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三)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技术规范,通过不断积累安装施工经验,弄清楚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的安装要点与注意事项,继续完善《实用手册》,方便安装施工队掌握运用。统一安装施工,各村组建专业施工队伍,统一施工、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四)统一服务指导。区里组织一线干部、安装施工人员举办政策技术培训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派出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把好安装技术关。组织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兵把口,严把资金关、标准关、采购关、建设关、技术关,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改厕实效。当地群众还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

(五)统一维护。建立区、乡、村、户、保洁员、生产厂家六级联管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了管护100%到位。区级带头开展地毯式摸排,回访改厕户,寻找问题厕所并立行立改,实现了群众100%满意。

六、农村改厕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一)成功经验

赫山区改厕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形成了赫山模式,创建“赫山作法”,该模式和做法最成功之处:

把农村改厕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不断推进厕所革命,即坚持“区级主导、组织推进,镇村主责、宣传发动,部门主管、指导监督,群众主体、共建共享”的“四级联动”,推动群众由“要我改”变为“我要改”,着力解决“谁来改”的问题;坚持首厕负责找方法、统筹推进做加法、资金保障讲章法三项措施,着力解决“怎么改”的问题;坚持“统一厕具产品、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安装施工、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后期管护”的“五个统一”模式,着力解决“怎么改好”的问题。

(二)意见建议

1、牵头主体要明确。一年之计在于春。20xx年改厕工作要迅速明确牵头主体。目前计划申报在乡村振兴局而工作尚留在农业农村局。

2、计划申报要科学。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下而上,精准摸底,科学申报。不要政府包揽摸脑壳,到时强摊任务给群众。

3、奖补力度要加大。农村改厕已开展三年,越到后面难度越大。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