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1
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全乡美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返乡农民工过一个干净、舒适、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xx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乡容村貌、环境卫生和“三线三边”(涉及我乡公路沿线、河流沿线、集镇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力争从现在起、用1个月的时间,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乡、村、组三级农村保洁服务组织队伍,健全生活垃圾、污水、三线三边和骑路市场的管理体系,完善乡容村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三个集镇及两个示范村有所在村(居)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统筹考虑、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整治任务
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和乡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具体任务如下:
1.开展“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全力打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绿色生态环境。
2.开展集镇结合部综合整治,全力打造“洁、绿、亮、美、畅”的集镇“窗口”。
3.开展公路骑路集市及沿线综合整治,全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
4.开展集镇综合整治彻底清除集镇店外店,全力打造“特色鲜明、风景秀丽、宜居宜游”的风情小镇。
5.开展示范村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人好”的美丽新家园。
四、整治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三个集镇、两个示范村(s102省道、驿欧路、张寨路、向阳路、xx临河、向阳河、驿堂沟等)相关村(居)。
五、整治标准
1.保洁员队伍建设
①所在村(居)要有专人负责。
② 要有保洁员工作制度。
③保洁员要有分工及出勤记录。
④按要求发放保洁员工资。
2.“三线三边”(xx临路、驿欧路、向阳路、张寨路、向阳河、xx临河、驿堂沟等)集中整治
①102省道沿线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垣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在我乡范围内的要高标准绿化。
②向阳河、xx临河和驿堂沟等其他沟河塘无乱挖乱采、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污泥堆积、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水清岸绿。
③xx临路、驿欧路、向阳路、张寨路、xx临河、向阳河、驿堂沟等沿线周边道路硬化、环境绿化美化。
3.集镇整治
①规范市容秩序,无广告招牌、占道灯箱、出店经营、堆放杂物等户外广告统一规范设置,确保集镇规范有序。
②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
③集镇街道清扫每天1—2次,路面、街道无灰沙带、裸露垃圾堆、漂浮物,无污水乱流等现象。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④集镇集贸市场划行归市,划线经营,摊位整齐,干净整洁,乱摆点。提倡兴办规范的集贸市场和超市,基本取缔骑路市场。
⑤整治店招牌,实行一店一招、整齐划一,迅速提高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⑥集镇要建立公厕1—2座水冲式厕所,干净卫生,逐步取缔露天茅坑和简易茅房。
⑦集镇内无散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⑧拆除店外店。所有街道一律拆除,保障集镇整洁。
⑨集镇绿化。街道及驿欧路(集镇范围内)两侧高标准绿化。
4.示范村治理
①示范村垃圾桶摆放合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或掩埋处理,做到无裸露垃圾。
②示范村内无露天粪坑,农户厕所普及水冲式。
③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硬化率达100%,绿化率达2 5%以上。村民住宅清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厨房采光通风良好),有较完整的排水设施,污水集中处理。
④村民屋前房后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裸露生活垃圾。
⑤行政村范围内河道、沟渠、岸坡保持整洁、生态,岸坡无乱建厕所、乱建圈舍、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无裸露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垃圾。
⑥示范村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可在指定的地点养殖)。
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乡规民约,11项公共服务设施和4项基础设施要有专人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
⑧建立保障机制。所涉及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研究制定环境长效管理办法,明确领导分工;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按照“户集、村收就地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
(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
(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
(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
(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四、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委宣传部: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并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体系;
县清洁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牵头、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县环保局:抓好垃圾焚烧炉及中转站的选址,指导焚烧炉与村级中转站封存垃圾的标准化操作控制,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与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等;
县水务局:抓好栗水河源头水保护,督促做好县域内各中小河道、水库、山塘的水质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并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科学指导村民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县花炮安监局:牵头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处理,严禁将花炮垃圾倾倒在公路两旁和河道里面;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 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态度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代办的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一、整治标准
1、村庄、道路、沟河无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道路沿线、沟河等积存垃圾,漂浮物和废弃秸杆进行全面清理)
2、房屋、道路周边草堆杂物堆放整齐。(每个农户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草堆,力求相对在同一直线位置。其它杂物力求进院落,不能进院落的必须要码放整齐。)
3、露天粪坑有水泥板或石棉瓦覆盖。(引导农户用自制木板、水泥板或石棉瓦对粪坑进行遮盖,各村要主动联系石棉瓦销售商到农户销售,促进粪坑遮盖工作推进。)
4、村内沟河贯通,简易桥涵修整到位。(各村要从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出发,积极将疏通沟河,通过争取列入有关工程项目、动员社会捐助,发动群众出工等途径疏通,对群众出行必须的房前庄头简易土桥,涵洞进行修整。对道路抗肩土进行补充平整,以达到村容整洁的视觉效果)
二、行动步骤和路径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撰写环境整治倡仪书,通过上门张贴倡仪书、广播循环播放、游动字幕,刷写墙字宣传标语等形式,分片动员师生志愿宣讲团,组织低保户、帮教人员等志愿行动,让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取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深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从主干道开始,依次到集中居住区、沿线村庄、偏辟自然村为顺序,深入进行环境整治,采取明确责任,分层负责,机关联动,观摩评比,依次追责的手段,全力推进环境突击整治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5月11日——5月30日):通过聘请老干部,村民代表,知名人士,动员包括部分关注公益事业的信访人员(如被辞民师)的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指导组、志愿者和监督员等,进行进村入户巡视指导,留存影像资料,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现象,使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机制
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党委政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以村为主体责任,城管环卫中心为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员发动的工作机制。各村保洁队伍接受业务部门和所在村两委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业务部门为主,人员使用和管理以村两委的意见为主导,报党委政府同意实施。
四、工作措施
1、村两委要开好三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村两委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开好党员会,争取广大党员的支持,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三是由村干部分别开好片上群众代表会,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让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各村除明确一名干部专职抓好环境整治工作以外,必须明确每一名干部包保责任区,所有奖惩都和村包保干部挂钩。并对专职干部实行流动制,依工作成效发专职补助。在环境突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村组干部必须和保洁人员、党员、群众一道到一线参与保洁工作。
2、各显其能,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各村支部书记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有条件的村,可以用集体经济收入投入环境整治资金。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有偿服务机制,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补充环境整治经费。还可以动员社会各界有实力人士捐助和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募捐的办法筹集环境整治经费。通过农户自备、自筹资金购买、募捐资金购买等多种办法保证每十户要配备一个以上垃圾桶。
3、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在环境整治突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先从支部书记做起,从村两委干部做起,激励党员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党员要带头做到。每个党员要率先在自家门口配备垃圾桶,购买石棉瓦等遮盖粪坑。定期宣传表扬起到率先垂范的党员。
五、各部门职责
1、城管环卫中心要牵头抓好环境整治的业务指导和环卫队伍的日常保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组织新建和修整垃圾池,不许就地焚烧垃圾。
2、党政办要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督查组,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的督查记录和通报落实有关责任追究,组织奖惩兑现。
3、财政所负责保洁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
4、文广中心做好整个突击整治全过程的宣传。
5、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学生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好处,动员家长积极投入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并组织好师生志愿宣讲团等活动
6、卫生院和医院要动员全体员工从本单位做起,做好医疗两废处理工作,并模范做好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7、农电站和电信、有线电视站等部门要做好废旧杆线的拆除工作,并超前谋划,积极做好规划,对有碍交通和有关项目建设的杆线进行迁移及入地工作。
8、所有挂钩单位(民政办、乡工会、乡残联、妇联、中学、小学、卫生院、医院、农商行、邮政、电信、农电站、移动公司、有线电视站)要对村居由本单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环境整治资金及设施进行帮扶。
六、督查考核
专项督查组根据环境整治突击行动内容,设计好有关督查统计的表格,对督查工作作好记录,撰写督查通报,组织观摩评比,落实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制度兑现。每叁天一督查,每周一观摩评比。对督查的结果要以通报的形式对先进和后进点到具体人物、地点、事件。每周一次观摩中,对倒数后两名的村,由村包保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在观摩总结会上共同检讨,并处罚款200元。观摩类型按行动路径中规定的次序依次推进。每次观摩点可由各村在规定的类型中自报三个,由督查组随机抽取决定一个点参加观摩评比。有连续两次倒数的村,调换负责环境整治的专职干部。每次观摩没有倒数的村给予村庄环境整治经费补助800元。对前三名的支部书记个人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